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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年 第六次倫理委員會議 會議記錄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時  間:民國108年9月27 日(星期五)下午 15時00分 整

地  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5號4 樓  中天電視 大會議室

主  席:吳主任委員 永乾          紀  錄:田炎欣

出席委員:(依委員姓氏筆畫)
朱委員緻恩、杜委員聖聰、林委員照程、湯委員允一、彭委員武祥、潘委員祖蔭、蔡委員念中、葉委員毓蘭

列    席:新聞部助理總監謝建文、新聞部編審薄征宇、業務部經理丁聯凱、

法務林韋志、行管處梁碧洳

一、宣布開會: 已達開會人數,請主席宣布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略)

三、報告事項:

    (一)新聞部總監異動,新任總監朱緻恩接任原總監彭愛佳,擔任倫理委員。

    (二)觀眾申訴案件統計與回覆情況, 8~9月份之申訴案件統計,均依規定公 

    布上網。

四、討論事項:

(一) 案由: 中天新聞7月21日晚間新聞,報導前高雄市長陳菊,於105年9月13日颱風夜與歌手詹雅雯慶生夜唱,被指違反事實查證(高雄沒下雨)。
  說明:

1.依NCC108年8月23日通傳內容決字10800425590號函辦理。

2.請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莫蘭蒂颱風係105年西北太平洋侵台颱風中最強大的,莫蘭蒂颱風不僅對高雄市造成嚴重災情,更對高雄港造成從民國66年賽洛瑪颱風以來最嚴重之颱風災情,高雄市農業損失達17億1949萬元,高雄市之颱風災損佔全台全部災損之75%。此一關係高雄市民生命與財產安全之颱風,事涉公共利益議題,實無爭議。
  2. 高雄市於105年9月13日中午成立一級指揮中心,依據「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之規定,高雄市前市長陳菊應是該中心指揮官。
  3. 前高雄市長陳菊於105年9月13日晚上被爆出與藝人詹雅雯開生日趴唱歌,亦屬不爭之事實。
  4. 依據中央氣象局觀測,105年9月13日上午9時到15日20時,高雄最大陣風都大於13級風,9月13日零時迄9月16日零時,高雄市降雨紀錄為386毫米,莫蘭蒂颱風於105年9月14日凌晨通過恆春南方近海,此時颱風為強烈颱風等級,系爭新聞以「昔菊強颱肆虐 開趴高歌」為標題,並無查證不實之情事
  5. 系爭新聞乃有關公共利益且可受公評之事,其目的在善盡媒體社會公器之責任,依據事實而對公眾人物所為有關公共事務之批評,要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之規定。

委員發言摘要:

  1. 這幾年來,遇到颱風期間,各地方首長有沒有在防災中心坐鎮,是民眾非常在意的一件事,不僅動見觀瞻,而且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颱風期間,重點不在於那一刻有沒有下雨,而是首長在颱風警報未解除之前就去夜唱,這樣的行為當然是可受公評。
  2. 回到新聞的事實面,高雄市政府成立一級指揮中心,依據規定,市長是不是應該坐鎮?如果是,但她卻離開指揮中心跑去夜唱,那就與新聞報導的事實相符,至於高雄颱風夜有沒有下雨?並非本則新聞報導的重點。
  3.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的構成要件有兩項,就是要違反事實查證原則,還要致生損害公共利益。本則新聞報導內容是可受公評之事,符合公共利益,自不可能致生損害於公眾。就算有錯誤,也只能說是致生損害於前市長陳菊,陳菊的利益不等同於公共利益。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的兩個要件是不能區分的;就法律的構成要件來看,第一個要違反事實查核原則,第二個要致生損害公共利益;如果只是致生損害於個人,那就不構成違反27條第3項第4款的規定。再則,如果只是致生損害於個人,當事人就應該利用衛廣法的其他條文,例如第44、45條,要求媒體去澄清、說明或者給你辯駁的機會。我們要強調的是,以上兩個法律構成要件是不能切割的,不是只要違反事實查核原則,就構成違反第27條第3項第4款的規定。

會議結論:

  1. 本則新聞涉及高階公職人員的言行舉止,屬於可受公評事項,特別是在有重大災害可能會發生的預報之後,而且主要報導內容都有事實依據,容或降雨量與原先氣象預報有所不同,但是主要事實並沒有錯誤,因此,沒有違反新聞倫理的問題。

     2. 本案既沒有違反事實查核原則,也未致生損害公共利益,自 無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之情事。

(二) 案由 中天新聞7月18日晚間新聞,報導「金融時報控受國台辦指令,中時中天聲明:假新聞提告」新聞,被指涉違反事實查證。
  說明: 依NCC108年8月22日,通傳內容決字10800424531號函辦理。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本公司從無發生「金融時報」所稱「受國台辦」指令等不實報導內容。
  2. 本公司於108年7月18日已派員赴NCC說明「金融時報」所稱本公司「受國台辦」指令等不實內容乙案,「金融時報」針對本公司所為之報導均係未向本公司查證之不實及錯誤之報導。
  3. 本公司於108年7月19日已由律師團在立法院召開「捍衛新聞自由記者會」,發布四點聲明嚴正駁斥「金融時報」之不實報導。

會議結論:

本則新聞是中天針對國外媒體不實指控的反駁和說明,性質上屬於當事人辯駁權的行使,媒體本身對其他媒體的不實報導,當然有權提出澄清說明,自無違反事實查核之虞。
(三) 案由 中天新聞於7月26日1700整點新聞,報導高雄市三民區淹水,正興里長抱怨高雄長治水無方,新聞部訪問寶珠里民,被指違反事實查證。
  說明

1依NCC108年8月23日通傳內容決字10800427540號函辦理。

2請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系爭新聞是民眾冒雨側錄寶珠溝因大雨潰堤之影視畫面,茲因高雄連日下雨,河水淹過橋底,寶珠溝潰堤,河水淹入民宅,居住於寶珠溝附近民宅淹水之情形。系爭新聞訪問地點於建民公園正興里公告欄處,訪問地點為正興里行政轄區內,記者訪問前,皆已確認受訪者為該里之里民。
  2. 但因本公司於系爭新聞所下CG標題為「寶珠里」,經查為本公司錯字,應為「寶珠溝」。

委員發言摘要:

  1. 「寶珠溝」打成「寶珠里」只是編輯部門的筆誤,與主要事實的查核無關。
  2. 新聞媒體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中天宜加強新聞從業人員的教育訓練,以求語言文字表達之準確。

會議結論:

日後加強編審,求其精確,本案不涉及違反事實查證等情事。

(四) 案由: 中天新聞於7月24日新聞深喉嚨,評論「網軍價碼曝光,黑韓留言一條9元台幣」等內容,被民眾反映有違事實。
  說明: 依NCC108年8月23日,通傳內容決字10800421780號函辦理。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這是屬於公共議題,節目係出於合理評論。
  2. 經查,高雄有一位林小姐也爆料說有一名大陸的職業網軍向她自首,該網軍自稱說原來他真的有拿錢黑韓,據稱,一則黑韓的留言可以獲得2元人民幣,若成功把黑韓帶成網路風向,月入1萬元以上人民幣不成問題。此位高雄林小姐於108年5月23日接受TVBS新聞談話性節目「新聞大白話」電訪時,清楚說明網軍收費黑韓之資訊,訊息來源有所根據。
  3. 本事件關係人高雄市長韓國瑜先生,也於108年5月24日正式回覆記者詢問時,說明網軍企圖黑韓賺錢等不當行為。
  4. 有關「卡神開價500萬帶風向遭韓嚴拒 1450狂打韓報老鼠冤?」乙部。經查,卡神楊蕙如遭爆料,她曾於去年大選期間,向韓國瑜陣營開出每月500萬元台幣代價,表示她可以主導PTT網軍戰,但被韓國瑜當場明確拒絕。此訊息為本年7月被揭露的訊息,相關報導亦於7月24日即見諸各大媒體,並被廣為討論。柯市長亦對事件當事人不良紀錄有相關評語。
  5. 有關「1450毀韓月入5萬 難怪”黑韓產業鏈”分支越開越多?」、「1450輕鬆月入5萬  主婦學生搶破頭  黑韓跟著DPP發大財?」、「蘇導  謝小夫連番打韓1450黑韓賺錢綠政客賺啥?」乙部。經查,系爭節目係根據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於108年5月5日在臉書 PO 文表示,他接獲網友爆料「1450 暗黑兵團的作業模式」,台北市議員羅智強直接指明,有人委託了至少 5 家公司,月收 110 萬元執行專案。
  6. 綜上,足資證明系爭節目來賓,係對於具體事實有合理之懷疑或推理,而依其個人主觀之價值判斷,公平合理提出主觀之評論意見,並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之情事。

委員發言摘要:

  1. 經檢視節目內容,來賓言論均有所本,不只有卡神楊蕙如對韓國瑜開價網軍的訊息,而且節目中有高雄林小姐親自說明網軍收費黑韓的說詞,踐行了所謂的事實查證,另外也有韓國瑜等相關人等的回應說法,所以沒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2. 本案是談話性節目來賓的言論,不是新聞部製作的新聞報導,對於來賓的言論,新聞台不可能為他講的每一句話去負責,來賓的言論如果有錯誤,我們在確認後可以提出聲明,如果來賓的說明不夠清楚的話,我們會提醒來賓注意。

會議結論:

本案沒有違反事實查核原則,也無致生損害公共利益,並無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之情事。

(五) 案由 中天新聞於7月1日報導「蔡救印越登革熱逾800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說明

1依NCC108年7月31日,通傳內容決10800367980號函辦理。

2請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高雄市政府認為因登革熱防疫經費不足而難以持續執行登革熱防疫工作,進而可能危害民眾生命安全等公共衛生問題。
  2. 新聞報導內容依據已揭露之公開訊息,探討行政院對於登革熱防疫經費之核撥進度,依據系爭新聞製播時之登革熱防疫經費核撥進度,確實雖已由相關部會呈報行政院「核准」,但尚未撥款到位誠屬事實(如附件所示:高市府6月14日送出公文,向中央提出5318萬登革熱防治經費,衛福部隨即向行政院申請,政院已在6月19日全數核定,並在6月24日發函給高市府,高市府於7月1日行文請款)
  3. 民眾反映「蔡英文總統和蘇院長笑嘻嘻」乙事,經查,系爭節目內容源於高雄市長韓國瑜北上參加行政院會,卻被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臉書粉專登載剪輯影片,而蘇院長因上開事件接受媒體詢問時,一旁的蔡英文總統因為聽到「韓國瑜被酸」關鍵字,整個「笑開懷」,此於各家新聞畫面中均如出一轍。而蘇院長隨後提到高雄登革熱20案例時,蔡總統的確頻頻點頭並露出微笑,系爭節目僅描述上開畫面之情況,況且,系爭節目完整揭露蘇院長對高雄補助款之說明,也責難高雄市長韓國瑜疏於防疫,本公司並無逸脫事實而有民眾指涉系爭節目不實之情事。
  4. 民眾反映系爭新聞「卡救命錢養蚊滅韓」認為標題與內容不妥,經查系爭新聞之標題與內容,皆依據採訪所得訊息忠實呈現,並無民眾所反映之不妥情事。

委員發言摘要:

  1. 檢視新聞報導內容,確有蔡總統因為聽到「韓國瑜被酸」等關鍵字而笑的影像,並沒有偏離事實。
  2. 新聞所引述的,是韓國瑜對中央批評的話,並不是媒體自身的說法,如果有查證不實,也是韓國瑜的問題,非關媒體。
  3. 我們在討論新聞倫理或新聞法規問題時,主體是誰很重要,要檢討的是媒體和記者的不當言行,而不是檢討來賓的發言或新聞來源本身所犯的錯誤。

會議結論:

本案沒有偏離事實,無違反事查證原則之情事。
(六) 案由 中天新聞7月2日「新聞龍捲風」播出親綠錢代台,7月3日「大政治大爆卦」評論練董赴大陸開KTV賺大陸錢,年代電視台向NCC反應,指稱來賓言論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及妨害公共利益。
  說明

1依NCC108年7月31日,通傳內容決10800384840號函。

2請新聞部(新聞龍捲風,大政治大爆卦)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本案依刑法第311條第3款規定,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2. 主要議題係討論國民黨總統初選參選人郭台銘先生,在宣布參選總統後,諸多媒體報導郭台銘先生花大錢買廣告,有媒體報導郭先生打算砸下大錢,而年代、非凡等台都各自拿到了郭先生新台幣1500到2000萬元的廣告訂單,並可能藉此影響電視台製播新聞或節目的公眾議題。
  3. 年代和壹電視的老闆練台生,在大陸開錢櫃KTV賺人民幣,曾在105年被網路議論過,符合事實,而對媒體老闆-練台生先生來說,他曾為台商身分且與議題相關,自當可受公評。
  4. 節目之標題縱有聳動,無非係呈現有此等爆料內容,吸引觀眾而已,其無誹謗告訴人等之犯罪故意(可參照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上易字第 431 號刑事判決)

委員發言摘要:

  1. 觀察年代新聞台前一陣子的表現,開口閉口都是使用「韓天台」,它和中天的關係有點像是夫妻在吵架,雖然是吵架,但是彼此都有事實根據,這個無關乎誰贏誰輸,就事件發表評論,也與新聞倫理無關。
  2. 談話節目,關於對特定人的評論,是意見的表達,意見表達跟事實報導是兩件事情,意見沒有真假的問題。況且,在各國的新聞倫理方面,涉及到事實查核的,一定是新聞報導與事實有關的部分,它不及於純粹意見表達的部分。意見表達,是個人主觀的看法,沒有真假的問題,它只有立場或者是多數人接不接受的問題,沒有「事實與否」的爭議。
  3.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來賓提出的「揣測」也是一種意見表達,不屬於事實層面,通常也沒有查證問題。

會議結論:

這是談話性節目,屬於意見表達,而且也都是來賓依據事實所表達的意見,本台並沒有違反事實查證,而且其所談論的內容都是可受公評之事,在製播上也沒有違反新聞倫理。
(七) 案由 中天新聞5月11日大政治大爆卦節目討論高雄市氣爆案,被NCC委員會議決議應予改進,應就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及使用情緒性字詞,加強內機制。
  說明

1依NCC108年8月12日,通傳內容決10800305840號函辦理。

2請新聞部(大政治大爆卦)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會提醒談話性節目來賓,小心用語。

會議決論:

請製作單位提醒來賓,評論人或事的時候,注意用語,並以理性方式評論。
(八) 案由

中天新聞4月10日18:45新聞,播出「柚農口誤已現場更正,NCC創惡例照罰中天百萬」,被民眾認為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中天新聞4月11日1800新聞,「新聞政論搞不清?NCC裁罰說法自打臉開惡例」,被民眾認為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說明

1依NCC108年7月16日,通傳內容決10848020870號函辦理。

依NCC108年7月16日,通傳內容決10848020950號函辦理。

2請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本公司於系爭新聞一報導中呈現NCC代理主委翁柏宗說明裁罰原因之影音片段,翁柏宗說:「他這個播出內容,具有直播採訪跟報導的特性,屬於新聞播報的性質。」及系爭新聞二報導中呈現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說:「雖然是政論節目,這樣的一種製播型態它事實上已經跟報導新聞、播報新聞是符合這種定義,所以有27條第3項第4款之適用。」,上開二則系爭新聞均已將NCC之說法以及裁罰理由於報導中呈現,非民眾反映未有衡平報導或未提供為何處罰。
  2.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內容為:「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本公司認為大政治大爆卦節目屬於談話節目,然NCC以違反上開法規內容裁罰,本公司認為認事用法有誤,且系爭新聞一與系爭新聞二旨在關乎影響新聞自由,及政府公部門不當行政作為之公共利益議題,上開二則系爭新聞已有不同論點,並無旨揭來函民眾所指情事。
  3. 此次不當裁罰,是以一般新聞原則來裁罰節目內容,行政處分上出現明顯瑕疵與不公之處。也由於此次裁罰理由涉及不當方式和標準,致遭受資深新聞傳播學者之批評,系爭新聞一及系爭新聞二之報導內容,皆忠實傳遞學者、專家意見,討論有關公眾利益且可受公評事件,揭諸前述,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台第27條第3項第4款之規定,殆無疑義。

委員發言摘要:

  1. 這是中天新聞認為NCC不當裁罰,而對其不當裁罰提出檢討跟說明,新聞中雖然沒有對裁罰理由完全交待清楚,但是分別引述NCC代理主委和電臺與內容事務處長在記者會現場的說法,就其裁罰理由於報導中完整呈現,並沒有扭曲或偏離事實。
  2. 新聞中引述了談話性節目來賓的言論,但其評論也是依據NCC官員在記者會中的發言內容,來賓就其裁罰的適法性提出反駁意見,本案的新聞報導內容中,不論是NCC官員說法,或者來賓評論,均是其親身說法,符合事實,並非二手傳播,沒有任何違反新聞倫理情事。

會議結論:

本案沒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之情事。

(九)

案由

中天新聞台、綜合台、娛樂台8月6日播出空氣鞋僵屍篇30廣告,被指妨害兒少身心。

 

說明

1依NCC108年8月20日,通傳內容決10848024750號函。

2請業務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業務部:

1.  系爭廣告內容前半段雖營造詭譎緊張之氛圍,惟後半則以詼諧幽默之呈現方式,將系爭廣告之商品特性展現,影片中呈現女主角雖已憋氣,但因空氣鞋之特殊性質,使殭屍誤以女主角在呼吸,而伏至地面之畫面,並呈現空氣鞋之功能效果良好畫面,再以殭屍詼諧逗趣之表情及動作呈現,強化人人愛空氣鞋之逗趣氛圍,將緊張之氣氛轉化為幽默之手法表現,系爭廣告旨在主打空氣鞋之廣告創意,也讓觀眾享受趣味化。再者,系爭廣告之呈現畫面並非以暴力或者驚嚇之手法,廣告影像人物亦無張牙舞爪之誇張動作,更青面獠牙之造型,且輔以廣告詞與廣告配樂之搭配,亦是以輕鬆口吻,強調呼吸空氣鞋,一走一壓,鞋子隨時深呼吸而受喜歡之趣味性,不僅符合一般家庭共賞,更無讓人心生恐懼或者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等情事。

2.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所屬電視台各會員,早於本年5月業已啟動自律機制,規範各會員對系爭廣告審慎處理,已安排於適當時段或避免於兒童頻道及兒童節目播送,衛星公會並將此自律作法函送NCC,本公司業已遵照上開自律會議內容審慎排播系爭廣告,善盡社會責任,以避免影響兒童、少年身心健康。

3.  廣告業者亦曾請理律法律事務所,就廣告創意之表現手法,向NCC提出說明,並主張不要因少數家長之反映而扼殺廣告創意,但是NCC也是未作任何回應。

委員發言摘要:

1.  最初在接獲民眾反映後,衛星公會已經啟動自律機制,並已將其自律做法函覆NCC,但NCC未予回應,在廣告修正版第二次重新排播前,NCC也沒有做出反對意見,這個已經符合衛廣法的做法,但NCC未予理會,如果日後又做出裁罰,恐會有所爭議,建議各衛星電視媒體業者可以聯合衛星公會再向NCC反應。

2.  廣告主委託理律事務所,就其廣告手法提出說明,認為NCC不可以因為部分民眾的意見就抹殺廣告創意,NCC並沒有作出任何回應,甚至沒有表達反對意見,這會讓被託播媒體認為修正後的廣告是可以排播的。

3.  我們應向NCC 具實陳述,說明在接獲民眾反映後,啟動衛星公會的自律機制,開會討論並重新安排在適當時段排播,已避開兒少收看的電視節目時段,已無妨害兒少身心之虞。

會議結論:
這個案子,媒體本身在接獲反應後已自行啟動自律機制,而且非常謹慎討論重新排播的時段。況且,廣告主對民眾反映也有不同意見,並且送到NCC,但NCC沒有具體回覆或反對,這是實際的情況,請就媒體採取廣告自律的過程,向NCC具實說明。

四、臨時動議:

動議: 請談話性節目的製作單位,製作小卡片警語,善意提醒所有參加談話性節

   目的來賓,請他們就評論內容所涉事實的真偽性,要善盡查核責任,並且避免使用情緒性用語。

決議: 通過。

委員補充發言:(一) 今天討論這麼多關於事實查證的案件,雖然結論都認為沒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但是,基於提高新聞品質、善盡媒體社會責任,以維護公共利益的考量,本倫理委員會再次督促並要求業務執行單位(新聞部),日後在新聞事實查證作業上,要多加費心,以盡可能減少錯誤。

             (二) 請新聞部所有同仁,不論文字記者或者編輯、編審、各級守門人,對於新聞內文或標題、動畫CG字卡,應多加檢視,避免誤植文字的情事再度發生。

五、散會:中華民國一○八年九月廿七日(星期五)下午17時00分 整

【中天電視】108年9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申訴時間案由處理說明
1080830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麻辣天后傳小大
播出日期:108/08/30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指教
申訴內容:網路預告promo希望像電視一樣有冠名贊助商,網路完整版大小片頭希望也有冠名贊助商
申訴時間:108/08/30 15:49
預計完成時間:108/09/06
非常感謝您的建議。 

⟪聲明稿⟫農委會農業試驗所發布新聞稿對本公司之不實指控 中天表達強烈抗議

中天嚴正聲明,對於農委會農業試驗所於13日發布新聞稿對本公司之不實指控,本公司表達強烈抗議。

本公司於12日之新聞報導,皆根據當天採訪農業試驗所化學組郭鴻裕組長談話製作之真實內容呈現,絕無農試所新聞稿指稱”新聞移花接木”暨”扭曲報導”情事。

當天採訪事實說明如後,中天新聞為查證農委會農糧署說明花蓮柚子堆放空地是要當「堆肥」進行「改土」之用一事,採訪農試所郭鴻裕組長,問及”這次(柚子)事件,將柚子堆放在大面積田上面,這是會有成效的嗎? 郭組長回答:…..當然它可能是一時的量體大,他沒有做一般正常的堆肥處理….。”說明花蓮柚子處理並非正常程序,另外,瑞穗鄉農會黃總幹事也在接受訪問時,公開承認這次花蓮柚子事件是農會處理疏失。另外,新聞中訪問郭組長搭配之新聞影片,為謝龍介議員提供花蓮柚子堆放空地之相關真實影像,並無農試所指稱移花接木問題,更無扭曲採訪內容情事。

中天電視基於媒體社會職責,就新聞事件進行必要事實查證,採訪官方專家說明製作報導,新聞真實傳遞資訊無誤。對於農委會農試所未能查明真相所做不實指控,誤導社會大眾,本公司再次表達強烈抗議,並請農委會暨農業試驗所將不實指控之新聞稿下架,並立即澄清說明以正視聽,還中天新聞台公道。

【中天電視】108年8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1080725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節目
(廣告)名稱:特定3個節目
播出日期:108/07/18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叫我神隊友和麻辣天后傳應冠名贊助招商置入佈景贊助招商
申訴內容:叫我神隊友和麻辣天后傳應冠名贊助招商置入佈景贊助招商
申訴時間:108/07/18 14:43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另外官網節目表應打冠名贊助廠商
再次申訴時間:108/07/25 09:52
預計完成時間:108/08/01
前次回覆內容:謝謝您的建議
謝謝,努力中
1080725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小大
播出日期:108/07/18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小大有廣告進出口卡
申訴內容:希望小大有廣告進出口卡
申訴時間:108/07/18 14:27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麻辣天后傳、來去Chick in、叫我神隊友全部都應該要有廣告進出口卡
再次申訴時間:108/07/25 10:04
預計完成時間:108/08/01
前次回覆內容:謝謝您的建議
謝謝
1080726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新聞深喉嚨
播出日期:108/07/25
播出時段:21:40~21:50
內容類型:政論談話性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韓黑網軍價碼相關議題
申訴內容:電訪高雄林小姐討論韓黑網軍價碼一條9元 帶風向成功還有特別費
私認為此報導未經公正公平謹慎的追蹤調查 有節目截圖
申訴時間:108/07/26 00:53
預計完成時間:108/08/02
敬啟者您好: 有關申訴內容:新聞深喉嚨節目「電訪高雄林小姐討論韓黑網軍價碼一條9元 帶風向成功還有特別費」一案, 經反覆觀看該節目108.07.25pm21:40~21:50,並無民眾所述的內容。 再次感謝來函提供意見,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728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英語練習生
播出日期:108/07/28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有冠名
申訴內容:冠名贊助招商
申訴時間:108/07/28 19:16
預計完成時間:108/08/04
謝謝您的建議
1080728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健康好神
播出日期:108/07/28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節目規劃/製作/排播等問題
申訴主旨:是新節目嗎
申訴內容:沒在台看到預告也沒在YouTube 看到
申訴時間:108/07/28 22:25
預計完成時間:108/08/04
謝謝您的建議
1080811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20190702T00004
播出日期:108/08/11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20190702T00004
申訴內容:這案還沒收到回覆
申訴時間:108/08/11 10:46
預計完成時間:108/08/18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
針對您所提的問題:「20190702T00004,尚未收到回覆」這件事,經我們的申訴系統與客服人員仔細查證與確認,本公司從沒有接收到這個申訴案件的編號,至於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們也想了解,以避免發生類似情況。
據查,我們在同一天,先後有收到20190702T00003、20190702T00005、20190702T00006等編號之投訴案,並均已依觀眾之申訴內容完成答覆。
觀眾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感謝,所以,我們一定會盡最大的誠意,答覆所有的申訴案件,也請您繼續支持中天電視。
1080814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20190702T00004
播出日期:108/08/11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20190702T00004
申訴內容:這案還沒收到回覆
申訴時間:108/08/11 10:46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麻辣天后傳來去Check in希望這兩個個節目進行各項網路和電視冠名贊助招商
再次申訴時間:108/08/14 13:47
預計完成時間:108/08/21
前次回覆內容: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 針對您所提的問題,20190702T00004,尚未收到回覆這件事,經我們的申訴系統與客服人員仔細查證與確認,本公司從沒有接收到這個申訴案件的編號,至於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們也想了解,以避免發生類似情況。 據查,我們在同一天,先後有收到20190702T00003、20190702T00005、20190702T00006等編號之投訴案,並均已依觀眾之申訴內容完成答覆。 觀眾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感謝,所以,我們一定會盡最大的誠意,答覆所有的申訴案件,也請您繼續支持中天電視。
您所提到,麻辣天后傳來去Check in希望這兩個個節目進行各項網路和電視冠名贊助招商,我們非常感謝您的建議。
1080820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小大
播出日期:108/08/20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小大希望有佈景背板置入
申訴內容:小大希望有佈景背板置入,聲林有廣告進出口卡
申訴時間:108/08/20 15:48
預計完成時間:108/08/27
感謝您的寶貴建議
1080820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小大
播出日期:108/08/20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小大希望有佈景背板置入
申訴內容:小大希望有佈景背板置入,聲林有廣告進出口卡
申訴時間:108/08/20 15:48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希望聲林有廣告進出口卡
再次申訴時間:108/08/20 20:04
預計完成時間:108/08/27
前次回覆內容:感謝您的寶貴建議
再次感謝您的寶貴建議,會再將申訴內容予以改善,謝謝!
1080822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
播出日期:108/08/21
播出時段:12:00~13: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關於紅媒問題
申訴內容:NCC的長官您好,你們辛苦了,關於新聞傳播正義自由的議題,這個問題不是一天兩天而已,這長期困擾著台灣社會的觀感,還有所謂政治、道德、民族認同的問題,當然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這些都是以前的人用生命和多少的努力去爭取而來的,我們是可以接受各種論點和政治立場去評斷的,這跟484爬樹的含粉無關,也跟484愛抽菸的英粉也無關,甚至跟變了一個人的柯粉(我痛哭)也無關,而是對於台灣這塊土地的認同,當然不可否認大多數的情況下,財團、既得利益者已經支配了政府的運作,我也曾經很相信民進黨會讓台灣變得不一樣,事實證明其實也就只是這樣,可能會很多人說國民黨的話會更慘之類的,但看看香港…如果我們的媒體仍然是這樣渲染下去的話,我想其實不管事哪個政黨都一樣吧?簡單的說,我只想告訴你們辛苦了公務員們,我也在桃園市政府當過幾年公務員,u know what ? uh..like shit,每天加班加到死,然後浪費一堆錢讓市政府不知道在充三小,可是媒體有報嗎?,阿燦真是好市長,好會橋的市長,我想妳們也事吧 ,在這樣的體制下到底怎麼做是對的,長官的壓力、民眾的壓力、財團的壓力,全部集於一身,雖然我是不知道妳們過的爽不爽啦,我是覺得當公務員當到肝指數過高的我很不爽,媒體就是被一群人操作用來洗腦的工具,從來沒人拮譙過鄭文燦,就因位他媒體關係不錯,現在中天這問題也一樣,我覺得很單純我也沒有特別針對誰或是政黨,鄭市長還是有他好的地方,例如 蓋了一堆薄膜天幕可以讓我去打球ㄏㄏ,中天可以讓我吃飯的時後笑到快要中風,而NCC的長官們,請聽我說一句,不需要針對中天,旺中三小的媒體,今天就算是三立 報導不實的 ,看了會讓人覺得供三小的媒體,就是應該比照這次對 黃三小的舔共名嘴裁罰一樣(雖然我知道最後他只要找人來瞧,妳們也一樣不敢罰ㄏㄏ,我也當過公務員),這就是官僚,做個樣子給民眾看得我懂,但這就是妳們該做的,頂著大家的壓力 民眾 財團 政治 長官 還有你的良知, 順帶一提可惜戰神國昌 以後不幹了, 以後沒有真的媒體和真相了 幫你們哭哭, NCC的長官們加油 老百姓還是有看到你們的努力 ,如果 你們還有良知 我想你們看ㄉ懂我所要說的ㄏㄏ ,當然 我也回過無數市政信箱, 就打哈哈的回我吧,加油公務員們!
申訴時間:108/08/22 10:28
預計完成時間:108/08/29
首先謝謝您的來信與寶貴的建議,本公司謹就中天善盡媒體職責說明: 中天新聞不論現在或是在未來,仍將持續站在監督時政和為民喉舌的媒體社會職責,繼續為台灣這片土地和2300萬人民,堅持最真實的聲音和新聞事實,並站在維護公共利益立場,提供閱聽人多元豐富的新聞題材,服務閱聽眾,也請觀眾能細心收看,定能體會中天新聞的用心和努力。
1080827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聲林2
播出日期:108/08/27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聲林
申訴內容:為什麼置入要打馬,依照節目與廣告區隔辦法,節目不是可以置入,而且置入也有例子像是台視17Q或英語練習生或女人28都有例子
申訴時間:108/08/27 19:32
預計完成時間:108/09/03
謝謝您的指教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年 第五倫理委員會議 會議紀錄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年 第五次倫理委員會議 會議記錄

時  間:民國108年7月31日(星期三) 下午 14 時00分 整

地  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5號4 樓  中天電視 大會議室

出席委員:(依委員姓氏筆畫)
吳委員永乾、杜委員聖聰、邱委員佳瑜、林委員照程、周委員韻采、
彭委員武祥、彭委員愛佳、蔡委員念中。
潘委員祖蔭(請假)、湯委員允一(請假)、葉委員毓蘭(請假)

列    席:新聞部編審薄征宇、法務副理鄭淑芳、客服梁碧洳

主  席:陳主任委員 光毅            紀  錄:田炎欣

一、宣布開會: 已達開會人數,請主席宣布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首先歡迎吳校長、周教授、葉教授等人加入中天倫理委員會。

三、報告事項: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及其他事項)

(一)中天電視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修正通過,並已於108年6月6日送董事

會核定。

(二)依新修正之組織章程,倫理委員人數為9~13人,新聘吳校長、周教授、

葉教授、中天電視彭副總為中天倫理委員會新任委員。

(三)賴芳玉委員請辭倫理委員職務。

(四)觀眾申訴案件統計與回覆情況,均依規定公布上網,6~7月份之申訴案件

統計,如附表。

四、討論事項:

(一) 案由: 東森六合夜市案,被指涉違反事實查證。
說明: 1.依NCC108年6月3日通傳內容決字10848016250號函

2.請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系爭節目製播主軸,起因於網路上出現假訊息,因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痛批製造無恥的假新聞和媒體(指中天)應該被下架。

2.  107年12月3日各新聞台及網路報導有關六合夜市新聞資料與播出紀錄,僅東森新聞台於上開時間曾經製播六合夜市新聞。(主持人說是採訪)

3.  本公司系爭節目中,並未指涉東森利用日商來台拍廣告臨演人潮而製作假新聞。

委員發言要旨與結論如下:

1.系爭節目內容起因於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於108年5月20日在臉書援引不實網路訊息,指控中天新聞台於107年12月9日採訪六合夜市攤商時,以日商僱用臨時演員拍攝六合夜市人潮之廣告畫面,操作韓流發威、高雄發大財之假新聞。

2.中天新聞台108年5月21日21時10分許播出之系爭節目內容,主要旨意在回應馮賢賢之不實指控,主持人除據實呈現日商廣告畫面及拍攝日期為107年12月3日之外,並說明中天採訪播報六合夜市攤商新聞之日期為107年12月8日,既非同年12月9日,亦非12月3日,而且未引用前揭日商廣告畫面。

3.系爭節目內容固提及107年12月3日在六合夜市採訪攤商的媒體是「某」其他媒體,惟並未指責東森新聞台利用前揭日商廣告製作假新聞,主持人甚至於明白指出不實訊息之來源為「網路媒體」。因此,系爭節目內容不涉及事實查證問題,亦與公共利益無關。

4.衛廣法27條第3項第4款的構成要件,須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這兩個要件不能切割。系爭節目的評論內容,並沒有不實,即使東森新聞台認為有妨害其名譽,也不構成妨害公共利益。依規定,新聞報導若涉及個人或團體之名譽或隱私,應由當事人去向媒體請求更正給予答辯機會,也可以去提告打官司。在制度上,主管機關NCC不需要越俎代庖,而應該請東森自己循法律途徑救濟。NCC也可以把東森的陳訴函轉中天建請對東森作出回應,但是不能要求中天提出涉嫌違反事實查證的意見陳述,因為本案與公共利益無關。

5.馮賢賢原po在臉書的文章,已經自行下架,顯示她自己發現指控錯誤。

(二) 案由 韓國瑜相關新聞,被指涉違反事實查證。
說明: 1.  韓國瑜民調大勝綠竟輸白。

依NCC108年6月3日,通傳內容決字10800268860號函辦理。

2.韓國瑜打造英文環境

依NCC108年6月21日,通傳內容決10800309360號函辦理。

3.黑韓”無極限!蔡英文PO臉書”太監說”再作文章
依NCC108年7月15日,通傳內容決10848020850號函。

4.韓國瑜「勇於承擔2020參選大震撼」特別報導

依NCC108年6月17日,通傳內容決10800293630號函。

5.請中天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民調勝綠輸白」部分,說明如下:

1.  本案標題「韓國瑜民調大勝綠竟輸白  柯P:不要當真」,上開內容為台北市長柯文哲在面對議會汪志冰議員質詢相關民調議題,答覆時說出:「我認為是統計誤差啦,那個民調看看就好,你還真的相信呦,你不要當真啦……」,系爭新聞一根據上開柯市長公開陳述內容所作標題。

2.  另再依據108年5月20日聯合報發布之民調顯示:「韓國瑜聲勢下滑 柯文哲竄起 」報導內容製播。

3.  系爭新聞提及「另外有調查指出,蔡英文總統就職3周年,他的兩岸政策不滿意度高達6成,似乎對於兩岸關係不好蠻有意見?」此乃參酌媒體民調有關「蔡英文總統兩岸政策表現」暨「109年總統候選人當中,誰當選後最能改善兩岸關係」兩項結果,此係根據《旺旺中時媒體集團》108年5月21日發布對於蔡政府兩岸政策總體檢所做的民調。

4.  本公司製播系爭新聞,旨在提醒執政者或有意參選2020總統大選者,能夠重視當前及未來「改善兩岸關係」這個議題,況且,民調資料數據亦會隨當事人作為與受訪者態度而隨時有所轉變,並非最終定論,本公司製播系爭新聞,絕無涉及斷章取義、誤導民眾。

5.  對於政府放任保外就醫的陳水扁先生趴趴走,相關議題多年來引發各界熱議,甚至同黨人士批評,係依據及參考諸多媒體報導,包括: TVBS少康戰情室(108年5月4日)、聯合新聞網(108年5月5日)、年代新聞(106年5月8日)、ETtoday新聞雲(108年5月13日)

「打造英文環境」部分,說明如下:

1.  系爭新聞主軸是報導高雄市為了讓學生增加競爭力,提升自我價值及朝多元化發展,除重視雙語教育外,亦舉辦「2019翻轉高雄教育節」博覽會,冀望學生們除學習語言外,並透過其他課程,讓學生覓得自己興趣俾利增加自我競爭力。

2.  系爭新聞畫面部分片段取材自高雄教育局2019年發布推廣翻轉教育之「2019翻轉高雄教育節」宣導影片,揭示推廣翻轉教育施政理念。

「太監說」的部分,說明如下:

1.  系爭新聞一開始,韓國瑜就其「太監穿西裝」引發各界質疑的部分向各媒體提出說明。

2.  系爭新聞中也忠實呈現蔡總統在臉書之發文內容,不僅將蔡總統表達對韓國瑜用語無法接受的態度,全部完整呈現,更無故意扭曲解讀之情況。

「勇於承擔2020參選大震撼」部分, 說明如下:

1.  韓國瑜先生108年4月23日五點聲明中,「對於國民黨2020年總統大選,此時此刻,我無法參加現行制度的初選。」,「對中華民國的發展及守護,我願意負起責任,不計個人得失榮辱,只願能夠改變台灣」,已明確表達他的參選意願。

2.  中天新聞台108年4月23日播出之「韓聲明展總統高度  撰稿人孫大千:韓就是要選!」。

3.  傳播學者賴祥蔚先生亦於108年4月23日發表「韓國瑜聲明闡述:有條件宣布參選總統」一文,文中亦清楚揭示「韓國瑜明確說的是當下無法參加現在的初選,而不是說他不參選2020年總統」。

4.  韓國瑜先生獨家接受中天新聞深喉嚨節目主持人王又正主播專訪時,說出:「YES, I DO.」也表態將會參加2020總統大選。

委員發言要旨與結論如下:

1.旨揭四則新聞報導,經審視其內容,雖有部分屬於記者或受訪者個人主觀意見或情緒之表達,惟並無任何違反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之不實言論,亦未有違反事實查證致生損害於公共利益之情事。

2.對於衛星廣播電視播送之節目、廣告或評論,利害關係人如認為有錯誤或損害其權益時,固可依衛廣法第30條、第31條規定,請求媒體限期更正或給予相當答辯之機會,惟系爭四案之陳訴人均為一般閱聽大眾,並非相關報導或評論之利害關係人,其陳訴內容復均為個人主觀意見,實難據以認定中天之相關報導或評論有違反倫理規範之情事。

3.閱聽人就非關其個人權益保護之新聞報導,固有表達主觀好惡之言論自由,惟主管機關於法並無據以要求相關媒體限期提出說明或陳報倫理委員會會議記錄之餘地,否則即失去「自律」之本旨,形同公權力介入之「他律」,難免衍生寒蟬效應而變相箝制新聞自由。

(三) 案由 2020國民初選,林志玲新郎不是言承旭,被指涉內容涉及不實
說明 1.學者胡幼偉神比喻,被民眾指涉內容涉不實。

依NCC108年7月4日,通傳內容決字10800310580號函辦理。

2.請中天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系爭新聞訊息依據傳播學者胡幼偉於108年6月7日在其臉書發表之文章內容所製播之報導,內官略以:「……言某如果說現在悔之晚矣,其實是給國民黨一個隱喻式的警訊呢?胡幼偉說,言林戀和國民黨的2020大選,是不是有相似之處……」並無民眾反映「林志玲又被稱為男版韓國瑜」。

2.  其他媒體,包括聯合新聞網:「林志玲婚事 他是指國民黨2020警訊 結果給了放浪的人」;三立新聞網「林志玲閃婚日男星 學者神解析曝暗藏『國民黨警訊太狂!』;中時電子報「林志玲閃婚是國民黨警訊?他妙喻網笑翻」。

3.  本公司所製播之系爭新聞未逸脫或悖離學者胡幼偉之意思。

委員發言要旨與結論如下:

1.系爭新聞報導乃引用學者胡幼偉臉書貼文製播,其他新聞媒體亦有類似之報導,當事人胡幼偉並未主張有報導不實之處,中天製播之系爭報導亦未逸脫當事人之意思,陳訴人不能僅憑自己主觀好惡,妄指媒體報導失真。總之,本案並未違反事實查證原則,更無致生損害於公共利益之情事。

2.閱聽人就非關其個人權益保護之新聞報導,固有表達主觀好惡之言論自由,惟主管機關於法並無據以要求相關媒體限期提出說明或陳報倫理委員會會議記錄之餘地,否則難免衍生寒蟬效應而變相箝制新聞自由。

(四) 案由: 政論節目「夜問打權」,反送中議題,被指涉違反事實查證及妨害善良風俗。
說明: 1.主持人資訊錯誤(違反事實查證)、罵人腦殘(妨害善良風俗)

依NCC108年7月3日,10800314470號函辦理。

2.請中天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該系爭節目係屬評論性質之談話節目,主持人對具體事件表達意見,實難認有逾越合理評論之範圍。

2.  節目主持人及來賓所談論之議題,依香港政府於西元2019年3月29日所公告之「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做為評論之依據。

3.  節目中談論到,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其女友潘曉穎後返港,因台港間無引渡協議,致使台灣司法單位無法針對陳同佳所涉案件,進行後續調查審理,係依英國BBC、美國 NewYork Times 等報導。

4.  來賓論述「香港回歸中國後,貧富差距卻屢創新高」、「圳城市競爭力首次超越香港」等等相關評論,係依據英國BBC、香港經濟日報等等報導。另外,包括「聯合新聞網」報導之「港人移民台灣詢問度增,生活環境政治民主成誘因」,「三立新聞網」也有相關之報導。

5.  主持人與來賓發表評論「批評者於香港轉及時即被移送至北京之消息,與草案內容事實不符…」之論述,經查是引證香港官方正式文書:「逃犯條例」之附件一:逃犯條例的人權及程序保障之人權保障條例。

6.  主持人論述亦引用事實查證後之正當評論,雖以口語化之「不屑、腦殘」等語詞作誇張式之表現,然其目的不外係為喚起一般民眾注意,藉此增加一般民眾對於公共事務之瞭解程度,並無刻意妨害善良風俗之故意。

委員發言要旨與結論如下:

1.旨揭政治評論內容都有來源依據,沒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2.主持人使用「不屑、腦殘」字眼,純屬個人口語表達的品味問題,乃批判性言論所難免,不能與涉及羶色腥等有害善良風俗之言論等量齊觀。

3.這是政論性談話節目,政治言論為最高價值的言論,在民主憲政體制下,享有最高程度之表現自由,公權力機關不應恣意干涉或禁止。

4.新聞媒體做為第四權,對政府施政或政治人物的品操,應該給予最嚴格的檢視;既然是嚴格檢視,就難免口無遮攔或尖酸刻薄,但只要不是明知而故意發表虛偽不實言論,就必須加以容忍,這是維護民主政制不可避免的事。惟類似「腦殘」之用語,確實較為尖酸刻薄,有格調的節目不宜出現,因此建議中天從業人員儘量少用,但這和違反善良風俗或事實查證原則,完全扯不上關係。

(五) 案由 韓粉出征“挺韓大會”萬人擠爆如造勢會場,被指韓國瑜團隊有人當臨演,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說明 1依NCC108年7月15日,通傳內容決10848020840號函。

2請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新聞部4月28業已向被指控事件之新聞受訪者查證。

2.  新聞部於4月29日本公司再與被指控新聞受訪者訪談得知該民眾真實身分為大台北地區攤商,平日以買賣服飾為生,該民眾個人因為對韓國瑜市長理念的認同,而南下給予行動支持的熱心民眾。

3.  該民眾並非韓國瑜團隊,非臨演。

委員發言要旨與結論如下:

受訪者本身的確是韓粉(支持者),但非競選團隊成員;本案沒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亦無致生損害於公共利益之實據。

(六) 案由 管區敲門問”幾人去新竹造勢 龍介仙:韓家軍手機都被掌握,被指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及妨害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說明 1依NCC108年7月24日,通傳內容決10800354940號函。

2請新聞部(新聞龍捲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有關民眾反映「管區敲門問”幾人去新竹造勢” 龍介仙:韓家軍手機都被掌握!」案,並無民眾所謂”意圖造成民眾恐慌”情事,中天新聞製播內容均經過事實查證,民眾所言絕非事實,中天新聞相關揭露內容,皆依據獲得訊息並經查證事實。

1.  謝龍介所言:”管區敲門問幾人去新竹造勢”」確有其事,有當事人邱先生受訪時提供監視器影音可證實,派出所員警上門問”週日的韓國瑜造勢場,要帶多少人”,確實造成當事人心生恐懼,讓民眾有”查水表”的疑慮。(附件1~12)

2.  新聞團隊實際向當地派出所求證,他們坦承確實有員警探訪,是為了造勢場地周邊的交通規劃,蒐集相關情資。

3.  警方對各項造勢活動,都會事先做輿情蒐集與相關探詢,這是眾所周知警方的SOP,亦為民眾關注的公共議題。

4.  謝龍介所言「手機掌握情資云云」,也是情治單位常用的辦案方式,這是社會大眾普遍瞭解的常識,亦多為各國情治單位蒐集資訊之方式,相關報導亦多見於各大媒體。

5.  電信業者也以”手機數位足跡”判斷區域內頻寬需求,提供移動機地台服務民眾手機使用,在群眾聚集的場合如:跨年或國慶日等等,相關資訊都已經是普羅大眾所週知的常識。

中天新聞報導皆依據新聞專業處理原則製播新聞,並善盡探究事實真相的媒體職責,服務觀眾。有關民眾反映「管區敲門問”幾人去新竹造勢” 龍介仙:韓家軍手機都被掌握!」案,並無民眾所謂”意圖造成民眾恐慌”情事,中天新聞製播內容均經過事實查證,民眾所言絕非事實,中天新聞相關揭露內容,皆依據獲得訊息並經查證事實。

委員發言要旨與結論如下:

1.系爭政論節目乃現場直播,受訪談來賓在節目上表達個人意見, 不涉及事實查證的問題。況且,謝龍介本身有其新聞來源依據,再加上活動現場的確可由電信業者以衛星定位手機門號所在地,在這種科技下,手機被掌握的推論是合理的。

2.就算來賓言論內容不實在,利害關係人或政府機關大可舉證說明或反駁,亦可要求媒體更正、給予答辯機會或予以移除,此類節目內容並沒有新聞媒體違反事實查證原則的問題。

3.特別強調一下,新聞報導或節目評論,發生錯誤是難免的,但不是每個錯誤都涉嫌違法或違反新聞倫理。一般而言,現場訪談節目本身沒有言論真假問題;若有事實真假問題,也是來賓個人要負的責任,媒體只能配合更正、說明或提供答辯機會。

(七) 案由 小三通案,潘恆旭傻中綠營陷阱套路?拖累韓無端遭扣紅帽? 被指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及公平原則。
說明 1依NCC108年7月24日,通傳內容決10800358140號函。

2請新聞部(新聞龍捲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節目論述重點是評論潘恆旭出席一場”高雄旗津到溫州洞頭小三通首航典禮”,立即引發部分媒體與相關單位抨擊,相關敘述皆已見諸各大媒體新聞報導。

2.  節目中也評論,現在高雄市政府行事動見觀瞻,大家都在盯著眼睛看,以潘恆旭身為高雄市觀光局長卻不明瞭剪綵事由,殊為可議;此事讓反對陣營大肆抨擊,亦屬可受公評之公眾議題。

3.  反對黨議員林智鴻去按鈴告潘恆旭,涉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刑法外患罪。另”小三通”事務主管機關是陸委會,也出來譴責潘恆旭,惟涉及違反相關法規應為主辦業者,事業機關與議員論處方式受到爭議,亦為可受公評之事。

4.  節目內容談論皆屬有關公益事務,公眾事務自當可受公論與公評,公眾人物與公務機關行事,同為媒體為民間監督應盡之社會責任。

委員發言要旨與結論如下:

1.新聞報導主題之選擇及意見表達,乃編輯自由之核心價值,閱聽人及公權力機關不能橫加干預,否則即有侵害新聞自由之虞。又閱聽人就非關其個人權益保護之新聞報導,固有表達主觀好惡之言論自由,惟主管機關於法並無據以要求相關媒體限期提出說明或陳報倫理委員會會議記錄之餘地,否則難免衍生寒蟬效應或變相箝制新聞自由。

2.系爭報導之標題有加列問號,其推論亦有依據,事涉不同政黨之利益,並非公共利益,且屬政治性評論,應無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之疑慮。

(八) 案由 吳子嘉爆有私生女 韓國瑜:委託律師提告。被指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說明 1依NCC108年7月10日,通傳內容決10800294170號函。

2請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1.  韓國瑜原訂5/31下午提告,但吳子嘉5/31上午就因為他案出現在台北地檢署,被某媒體詢問而發表他即將被告的看法。

2.  本案沒有違反事實查證的問題。

委員發言要旨與結論如下:
本案陳訴內容純屬閱聽人個人之誤解,沒有任何違反事實查證原則的問題。

四、臨時動議:

陳主委:建請吳校長擔任主任委員。

討論結果:經出席委員一致鼓掌通過,由吳委員接任主任委員。

五、散會

【中天電視】108年7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1080628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晚間7點新聞
播出日期:108/06/27
播出時段:19:00~20: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有關韓國瑜跟陳其邁視察登革熱疫情並討論的內容
申訴內容:中天新聞台說是三立新聞故意把聽不清楚的對話解釋為「為什麼會爆發疫情」如果你有去看三立台把當天收音的全部整段畫面重播,你就會知道,韓國瑜確實講了那些話。這個新聞已經好幾天前就已經求證跟報導過。怎麼還可以讓中天新聞台繼續,都幾天了,還在播這則新聞來誤導觀眾。我覺得要負起監督的責任。真的太恐怖。要不是我三不五時看看中天又在搞蛇妹鬼。撥出一些哪裡冒出來的韓粉新聞我真的覺得台灣新聞媒體真的不可以有這顆毒瘤感覺越來越像「動物農莊」這本書的情景了
申訴時間:108/06/28 07:58
預計完成時間:108/07/05
敬啟者: 您來函申訴內容, 經查與事實明顯不符! 請觀眾能多方求證訊息,並詳細了解事件真實原貌,就會發現您所申訴內容有誤。 針對您的來函,經查察後回覆如下: 1. 有關中天新聞播出該訊息相關內容,皆依據事實查證原則所做的真實報導。 2. 有關來函所述三立新聞6月19日報導韓國瑜與陳其邁副院長會面視察,涉及曲解韓市長談話內容,新聞播出標題為”韓竟問:為什麼登革熱會大爆發?”和韓市長新聞口白:「為什麼登革熱會爆發」等所呈現的非原事實全貌內容;皆已經新聞事件當事人包括韓國瑜市長、陳其邁副院長,分別都出面澄清”韓市長就是問「為什麼都是從這個里附近爆發」”。 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更在受訪時澄清說:「我想重點還是韓市長在請教說,高雄市 尤其是在”疫情爆發地區”,為什麼會有那麼大的群聚感染」,而非 三立新聞所呈現「為什麼登革熱會爆發」的曲解內容。 , 上述內容請分別參考相關新聞內容: (1). 三立新聞報導內容: 糗…同框陳其邁視察高雄 韓國瑜竟問:為什麼登革熱會爆發? https://bit.ly/329jiZ8 (2).中天新聞還原真實內容: 酸韓問「登革熱怎發生」 親綠媒體遭陳其邁、多台原音打臉 https://bit.ly/329jiZ8 對於觀眾未能瞭解新聞事件真相與全貌,而被少數媒體誤導,我們深感遺憾,也更期望民眾能多收看中天新聞所提供的完整資訊,來還原並了解事件真相,就不致對新聞事件產生不當誤解。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新聞製播亦皆站在為民喉舌暨維護民眾公益的立場,據實報導,善盡媒體職責,更期望能維護屬於全台灣2300萬人共同擁有的多元意見與自由民主價值。 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702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生存週記
播出日期:108/07/0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節目規劃/製作/排播等問題
申訴主旨:聲林之王2
申訴內容:8/24晚間十點希望接著播出聲林之王2生存週記
申訴時間:108/07/02 14:15
預計完成時間:108/07/09
謝謝您的建議。
1080702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官網節目表
播出日期:108/07/0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20190617T00011
申訴內容:你們回覆更新作業中,但截至7/2我還沒看到有在官網節目表有新的分級標誌
申訴時間:108/07/02 14:21
預計完成時間:108/07/09
謝謝您的提醒。
1080703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新聞台
播出日期:108/06/22
播出時段:15:00~16: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重播次數過於頻繁
申訴主旨:不要ㄧ整天播韓國瑜可以嗎!
申訴內容:中天新聞是不是有病,韓國瑜不是我們想關心的人事務,我們想知道的是現在的社會哪裡需要幫助,哪裡需要我們關心的地方,我還寧願多看獨居老人需要幫助的新聞,也不想再不小心轉到中天新聞,要再播韓國瑜,這新聞台真的不要來傳播愛或關懷,那請NCC好好審核中天新聞台
申訴時間:108/06/23 16:17
再申訴原因:無具體處理
再申訴內容:6/22下午的那個時間,是因為要填寫日期,我已經連中天報導韓國瑜無用的報導,到…我連日期都完全無法去記得,因為從韓國瑜當選到6月,你中天最好敢發誓,你ㄧ天沒播超過四小時都在講韓國瑜嗎??????????中天新聞我對你是哪個電視台我不在乎,我是青中年人了,我只在乎有智商有腦袋的新聞,哪種沒智商沒腦沒水準的新聞,請消失,對你們中天給的回覆我只覺得噁心,另外NCC的專員,請拜託好好處理我的申訴!!!!!!!謝謝,臺灣才會有正面的能量
再次申訴時間:108/06/28 18:42
預計完成時間:108/07/05
前次回覆內容:敬啟者: 您來函申訴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謹說明如下: 1. Q: 來函陳述時間” 108/06/22 15:00~16:00”, A: 經查該時段是”大政治 大爆卦” 談話性節目,當節節目內容設立的”庶民發聲台”,廣邀民眾針對政治時事發表庶民關心的看法和心聲,整集節目共計超過20位以上現場民眾抒發個人意見,節目善盡媒體職責,忠實反應民眾意見。 2. Q: 來函陳述” 不要ㄧ整天播韓國瑜…….”, A: 經查108/06/22當天新聞稿單,仍呈現多元豐富資訊服務觀眾,新聞供應內容計有: ( 1). 生活財經: 長榮罷工、內勤怒火、地勤反撲、罷工擴大、罷工防曬 、食品驗證、鬥牛決賽、水資研究所、婦女論壇、FIR樂團公益、食品驗證、 外食外送 。(2). 社會地方: 飛碟雲、宜麥田圈、野蠻女友、先撞後搶、衰摔壓手、抱錯嬰兒、工程圍毆、撞飛路人、騎錯輾斃、墜樓意外、立委護家、新北新創 . ( 3). 川普攻伊、香港抗議、柬國倒塌、大鬧機場、屍埋16年、保全摔樓、國寶香爐、驚險救童、重機狂摔、熊躲衣櫃、跳橋救命、暴雨燒車、日嫌逃亡、幽靈吉他、詭異事故。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也尊重觀眾提供多元觀點和良善意見,也請觀眾能細心觀賞中天新聞頻道所提供豐富的資訊內容,就能體會到所有中天同仁努力為觀眾服務的用心。 再次感謝您的來函,敬祝 順安
敬啟者: 謝謝您的再次來函,有關您提出” 我們想知道的是現在的社會哪裡需要幫助,哪裡需要我們關心的地方…”等意見,我們非常重視,也會將您的寶貴建議,列為未來工作計畫重要參考。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新聞製播亦皆站在為民喉舌暨維護民眾公益的立場,據實報導,善盡媒體職責,更期望能維護屬於全台灣2300萬人共同擁有的多元意見與自由民主價值。 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1080703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大政治大爆卦 無色覺醒
播出日期:108/07/01
播出時段:14:00~16:00
內容類型:政論談話性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節目來賓過於一致
申訴內容:本節目邀請來賓中,幾乎邀請同政黨者,或非同政黨但政治理念符合者。是否有故意之疑?敬請本局盡早處理,莫冷眼旁觀。謝謝。
申訴時間:108/07/02 16:13
預計完成時間:108/07/10
敬啟者: 針對您來函指稱"節目邀請來賓中,幾乎邀請同政黨者,或非同政黨但政治理念符合者。是否有故意之疑?"謹回覆如後: 經查節目來賓和討論議題內容, 7月1日來賓皆來自社會各不同專業領域,針對有關民眾公益議題,反映來賓各自看法所陳述的不同聲音與意見,來函所述明顯與事實不符。 中天新聞節目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有關節目來賓,亦站在為民喉舌暨維護民眾公益的立場,邀請不論黨派色彩的社會意見領袖,而是能針對民眾關心的公益議題,來為民發聲;這也是節目"無色覺醒 為民眾追求好日子"主要宗旨。 經檢視7月1日當日來賓共有包含魚販庶民、專業醫師、民意代表、資深媒體人等7位社會不同領域的代表,針對登革熱等攸關民眾利益的公共議題,所做的多元意見與不同面向的討論內容。 節目來賓名單: 謝韓冰(無黨籍) 資深媒體人 黃敬平(國民黨) 民意代表 文山伯(無黨籍) 魚販庶民 王丰 (無黨籍) 資深媒體人 陳宜民(國民黨) 民意代表 游淑慧(國民黨) 民意代表 黃義霖(前民進黨員) 醫師 中天新聞製播亦皆站在為民喉舌暨維護民眾公益的立場,據實報導,善盡媒體職責,更期望能維護屬於全台灣2300萬人共同擁有的多元意見與自由民主價值,也期望觀眾能仔細收看節目完整內容,定能體會中天新聞所有同仁的努力與用心。 以上說明,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新聞部 敬上
10807010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生存週記
播出日期:108/07/0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節目規劃/製作/排播等問題
申訴主旨:聲林之王2
申訴內容:8/24晚間十點希望接著播出聲林之王2生存週記
申訴時間:108/07/02 14:15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另外來去 Check YouTube 頻道應像小大YouTube同步電視一樣有冠名贊助
再次申訴時間:108/07/10 14:31
預計完成時間:108/07/17
前次回覆內容  謝謝您的建議。
謝謝您~
10807010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官網節目表
播出日期:108/07/0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20190617T00011
申訴內容:你們回覆更新作業中,但截至7/2我還沒看到有在官網節目表有新的分級標誌
申訴時間:108/07/02 14:21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另外小大應像來去 Chick in 一樣大小片頭還有promo都有冠名贊助標誌
再次申訴時間:108/07/10 14:28
預計完成時間:108/07/17
前次回覆內容:謝謝您的提醒。
謝謝您
10807010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節目表
播出日期:108/07/10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非指涉特定類型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0617
申訴內容:何時會更新節目表官網普級標誌
申訴時間:108/07/10 14:47
預計完成時間:108/07/17
謝謝您, 已更新
10807010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台
播出日期:108/07/11
播出時段:12:00~01: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重播次數過於頻繁
申訴主旨:都是韓國瑜的新聞
申訴內容:都是韓國瑜的新聞,想看國際新聞都沒有??請嚴格審查,重視收視者權益。
申訴時間:108/07/11 22:26
預計完成時間:108/07/18
敬啟者: 謝謝您的來函,有關提及”108/07/11日 12:00~13:00,都是韓國瑜的新聞,想看國際新聞都沒有…”,經查所述與實際播出狀況不符,謹回覆如下 : 1. 來函所提”想看國際新聞都沒有…”,應屬誤解,經查當天12時段排播稿單,仍編排有國際新聞內容等豐富多元資訊,其中國際&大陸新聞計有: (1)德國梅克爾健康. (2)埃及滑水斷骨 .(3) 日本外交禿頭. (4) 杭州拐童. (5)單身火鍋經濟 等訊息。 2. 午間電視新聞編排,通常是以11:45~14:00時段,作為整體編程排播設計,民眾若只看到部分時段播出,並非看到整體編排內容,容易產生誤解。 3. 另整理統計7/11午間12:00~13:00新聞稿單,提供內容分析,各類新聞數量如下: (1). 政治要聞 6 則 (2). 民生經濟 6則 (3). 社會地方 12則 (4). 國際大陸 5則 。 中天日常新聞報導除提供關懷台灣本土和國際重大新聞訊息外,我們也是台灣各主要電視新聞頻道中,唯一由專屬團隊,獨立製播每周固定國際新聞專題優質節目的新聞台,自2005年開始連續14 年播出的"文茜世界週報"專題節目以及"文茜世界財經週報"、"文茜世界周報亞洲版"、"兩岸中國夢"等國際性新聞專題報導,都是提供觀眾以台灣視角看世界,以世界觀點看台灣,讓台灣人 了解世界重大訊息,並建立民眾宏觀全球視野的優質新聞內容。也希望您能撥冗觀看,就能了解中天新聞提供優質的國際新聞內容。 再次感謝觀眾來函提供意見,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717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節目表
播出日期:108/07/10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非指涉特定類型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0617
申訴內容:何時會更新節目表官網普級標誌
申訴時間:108/07/10 14:47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7/17再度看官網節目表依然沒有更新
再次申訴時間:108/07/17 18:46
預計完成時間:108/07/24
前次回覆內容:謝謝您, 已更新
謝謝您。 節目部門與資訊部門已就官網標誌做更新, 但卻又出現異常,已就問題進行了解。 非常感謝您的提醒,我們會儘快修復。
10807018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小大
播出日期:108/07/18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小大有廣告進出口卡
申訴內容:希望小大有廣告進出口卡
申訴時間:108/07/18 14:27
預計完成時間:108/07/25
  謝謝您的建議
10807018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特定3個節目
播出日期:108/07/18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叫我神隊友和麻辣天后傳應冠名贊助招商置入佈景贊助招商
申訴內容:叫我神隊友和麻辣天后傳應冠名贊助招商置入佈景贊助招商
申訴時間:108/07/18 14:43
預計完成時間:108/07/25
  謝謝您的建議

【中天電視】108年6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1080527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本頻道偏頗政治立場
播出日期:108/05/26
播出時段:23:00~23:5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違反新聞製播倫理
申訴主旨:報導跑馬燈幾乎都是韓流
申訴內容:該頻道對於特定政治人物播放頻率超高,讓人感覺本台新聞台
像是韓天台
申訴時間:108/05/27 00:05
預計完成時間:108/06/03
您好: 您的來信中天新聞已收到了。經查台端所指述播出時段跑馬訊息統計如後:(1)"萬安42號" 周一登場 13:30起管制30分(2)彰化戰備道周二戰機起降 民眾卡位搶拍(3)加油等等! 下周汽油降0.1元柴油降0.2元(4)周一梅雨鋒面再報到!恐豪雨等級(5)大專西畫獎首獎15萬活動(6)台北橋機車瀑布 超車搶到三連撞(7)19歲業務喝茫載友連撞3車 6人傷送醫(8)騎士酒駕搶快闖燈 對撞機車轉360度重摔(9)酒駕遇警逃5公里 最難遭捕被開6張罰單(10)臨檢撞警"邊丟毒" 標陶自撞女昏迷男傷(11)轎車應切車道 裝車翻滾180度驚險逃一劫(12)排班問題起衝突!清潔員拿拖把敲督導頸(13)逢甲娃機竊賊持剪壞鎖頭 得手近5萬元(14)生父疑虐打4月男嬰! 頭部受創急送北榮 (15)魔鬼身材越南正妹坐檯 警查竟是變性人(16)今年全球最強 南美洲秘魯發生6.0強震(17)創意冰粽! 蛋型麻糬 芒果泥口味吸睛(18).共享滑板車進駐台大 交通局:上路違法(19)午後雷陣雨釣客受困 空拍機定位救人(20)宜蘭海泳風浪轉強! 72歲嬤插管昏迷(21)破127年紀錄! 北海道氣溫飆到39.5度(22)日本二貨船千葉海域相撞 5獲救4失蹤(23)川普相撲初體驗 坐特製椅頒30公斤獎盃(24)南航降落北京遇冰雹 駕駛艙玻璃鏡破碎(25)萬安42號13:30人車管制 違者可罰15萬。 查以上跑馬訊息,並無您所述情事,惟仍感謝您對中天新聞的關注,您的關注是我們成長的動力,再次感謝您的來信,謝謝! 中天新聞 敬啟
1080529 案件編號:20190529T00003
案件狀態:已轉(電視)業者處理中
收視平台:有線電視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大雷雨
播出日期:108/05/29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雷雨
申訴內容:希望加入大雷雨即時訊息用即時蓋台方式大愛在做了
申訴時間:108/05/29 17:27
預計完成時間:108/06/05
您好:感謝的您來信,針對台端所提「希望加入大雷雨即時訊息用即時蓋台方式大愛在做了」建議,謹回覆如後, 一直以來中天新聞台在提供觀眾有關劇烈天氣變化訊息,於播出時皆呈現多樣且較長時間的資訊服務民眾。若觀眾能真正仔細收看中天新聞台各時段新聞播報節目,就能在畫面上閱讀到劇烈天氣變化相關重要訊息。 有關劇烈天氣變化訊息警示或提醒等相關訊息皆以滾動方式呈現,增加可重複露出次數,呈現方式分別為:1.主軸訊息 2.直跑馬訊息 3.下跑馬訊息。 對於來函建議「蓋台方式」,因呈現訊息無法較長時間提醒,且短時間的資訊呈現,反而容易造成多數民眾無法收到資訊,目前並非主要電視新聞台考量選項,此點也請觀眾能夠理解。 再次感謝來函,也期望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謝謝!中天新聞 敬啟。
1080529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小大
播出日期:108/05/29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片頭的節目標標上冠名商標
申訴內容:希望片頭的節目標標上冠名商標。
申訴時間:108/05/29 17:40
預計完成時間:108/06/05
謝謝您的建議。
1080605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大雷雨
播出日期:108/05/29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雷雨
申訴內容:希望加入大雷雨即時訊息用即時蓋台方式大愛在做了
申訴時間:108/05/29 17:27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可以採用主軸、與下軸
再次申訴時間:108/06/05 20:35
預計完成時間:108/06/12
前次回覆內容:您好:感謝的您來信,針對台端所提「希望加入大雷雨即時訊息用即時蓋台方式大愛在做了」建議,謹回覆如後, 一直以來中天新聞台在提供觀眾有關劇烈天氣變化訊息,於播出時皆呈現多樣且較長時間的資訊服務民眾。若觀眾能真正仔細收看中天新聞台各時段新聞播報節目,就能在畫面上閱讀到劇烈天氣變化相關重要訊息。 有關劇烈天氣變化訊息警示或提醒等相關訊息皆以滾動方式呈現,增加可重複露出次數,呈現方式分別為:1.主軸訊息 2.直跑馬訊息 3.下跑馬訊息。 對於來函建議「蓋台方式」,因呈現訊息無法較長時間提醒,且短時間的資訊呈現,反而容易造成多數民眾無法收到資訊,目前並非主要電視新聞台考量選項,此點也請觀眾能夠理解。 再次感謝來函,也期望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謝謝!中天新聞 敬啟。
感謝再次來函,針對所提” 希望加入大雷雨即時訊息用即時蓋台方式大愛在做了”建議,再次回覆如後, 一直以來,中天新聞在提供觀眾有關劇烈天氣變化訊息,已於播出時呈現多樣且較長時間的資訊服務民眾。請觀眾能真正仔細收看中天新聞各時段新聞播報節目,就能在畫面上閱讀到劇烈天氣變化相關重要訊息。 有關劇烈天氣變化訊息警示或提醒呈現如下(但圖無法顯示):(相關訊息皆以滾動方式呈現,增加可重複露出次數) 1.主軸訊息: 中天新聞放在右側黃色區塊的 午後雷陣雨資訊 2.直跑馬訊息 畫面左側文字: 各地仍易有雷陣雨發生 3. 下跑馬訊息 下側文字:雲林至屏東山區發布大雨特報 上列的,都是中天新聞呈現的”即時天氣”訊息內容,皆為中天新聞台服務觀眾的多元豐富天氣資訊內容,請參閱。 再次感謝來函,也期望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1080605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本地節目
播出日期:108/06/05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非指涉特定類型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缺少冠名和佈景置入來增加利潤提高製作費這件事希望你們在節目諮詢委員會提出討論檢討改善,目前都是韓劇陸劇得到贊助,其次是華劇,本地節目綜藝反而缺少這部分的很多贊助資源利潤
申訴內容:缺少冠名和佈景置入來增加利潤提高製作費這件事希望你們在節目諮詢委員會提出討論檢討改善,目前都是韓劇陸劇得到贊助,其次是華劇,本地節目綜藝反而缺少這部分的很多贊助資源利潤
申訴時間:108/06/05 20:41
預計完成時間:108/06/12
非常謝謝您的建議。 也謝謝您對節目冠名的觀察分析。
1080609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
播出日期:108/06/08
播出時段:18:30~18:3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中天新聞台新聞內容誇大不實
申訴內容:中天新聞台記者稱韓國瑜是男版的林志玲!太噁心了
申訴時間:108/06/09 14:38
預計完成時間:108/06/16
感謝的您來函,謹回覆如後: 韓國瑜先生自參選以來,無論在各大新聞媒體和網路討論人氣皆高居不下,新聞引用2018年10月份媒體記者採訪林志玲時的訪問內容,表達韓國瑜市長與名模林志玲兩人高人氣的譬喻,真實反應兩人同被民眾高度關注的實際狀況,並無來函所陳” 不實、不公”情事。 有關韓國瑜市長網路居高聲量和各主要媒體報導資訊 1.聯合新聞: 網路聲量排名 郭台銘竄第四名 韓國瑜仍穩居寶座 https://bit.ly/31z2OJy 2.中時新聞: 網路聲量 韓仍穩居冠 https://bit.ly/2IKUgqc 3.東森新聞: 「韓」流退燒? 網路聲量韓國瑜依舊第一 https://bit.ly/2WKNmeA 4.TVBS新聞: 韓、柯、蔡誰是網路聲量王? 答案不意外https://bit.ly/2KV2i2m 5.網路溫度計: 韓國瑜| 政治人物排行榜| 人物| https://bit.ly/2F98osq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也請觀眾能以尊重多元聲音和新聞專業的思維,與中天新聞一起守護這個屬於全台灣2300百萬人民共有的神聖民主價值。 敬祝 順安
1080610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
播出日期:108/06/09
播出時段:23:00~23:1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關於香港佔中,中天不實報導
申訴內容:其他民眾節錄的新聞畫面,明明是香港佔中遊行,中天卻故意報導成「 占中入夜不退,守夜迎接陸十一國慶」,現場根本沒人是要慶祝他國國慶,中天真的是台灣媒體之恥,枉為第四權,請嚴正徹查!
申訴時間:108/06/10 02:38
預計完成時間:108/06/17
您來函所陳述與事實明顯不符,經檢視來函所述108/06/09 23:00~23:10 時段播出內容,,該時段為”新神秘52區”節目,播出單元為介紹”高雄市鼓山區的觀光景點”議題,並無來函所陳「 占中入夜不退,守夜迎接陸十一國慶」內容。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也尊重觀眾提供多元觀點和良善意見,但對於少數觀眾不實指控,我們深感遺憾,也重申中天新聞將捍衛應有的新聞媒體尊嚴與權益,以守護全台灣2300百萬人民共有的神聖民主與新聞自主價值。 新聞部
1080612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
播出日期:108/06/11
播出時段:23:00~23:1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香港反送中遊行 竟然被講成守夜迎接陸十一
申訴內容:香港反送中遊行 竟然被講成守夜迎接陸十一 完全誤導收看的民眾 惡質媒體 快罰!
申訴時間:108/06/12 11:40
預計完成時間:108/06/19
敬啟者: 您來函陳述與事實明顯不符,經檢視來函所述108/06/11 23:00~23:10 時段播出內容,該時段為”新聞龍捲風”節目,播出單元為台灣總統選舉相關議題,並無來函所陳「香港反送中遊行 竟然被講成守夜迎接陸十一」內容。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也尊重觀眾提供多元觀點和良善意見,但對於少數觀眾不實指控,我們深感遺憾,也重申中天新聞將捍衛應有的新聞媒體尊嚴與權益,以守護全台灣2300百萬人民共有的神聖民主與新聞自主價值。
1080612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叫我神隊友
播出日期:108/05/22
播出時段:21:00~22:0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節目來賓針對公立幼兒園的課程內容不了解造成與事實不符的言論
申訴內容:節目中來賓說到大部分「公立幼兒園」的課程會「比較多限制」,事實上私立幼兒園的課程百花齊放,以至於大多時候幾乎品質無法持平;另,公立幼兒園的師資由教育部共同辦理教師檢定、教師甄試,因此師資的選定也有一定的水準;且近年來許多公立幼兒園或國小附設幼兒園的教師也很積極的做了許多自編主題課程、學習區課程或方案課程等多元並期望孩子不是學習「才藝」,而是學習「帶得走的能力」,以期未來身為「未來人」都能積極面對未來多變的社會與國際。
申訴時間:108/06/11 21:32
預計完成時間:108/06/18
本集主要是跟著時事新聞議題探討目前的社會現況~ 所有藝人(3位)與來賓(10位),大家做公開各人經驗的討論與分享,節目並沒有下定論,說公立好還私立好。 只是針對主題做交流分享。 謝謝您的關心。
1080613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各節整點新聞
播出日期:108/06/1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違反新聞製播倫理
申訴主旨:完全不報導香港反送中相關新聞
申訴內容:中天新聞在最近幾個月以來的新聞有非常高的比例是有關高雄市長韓國瑜,在今天(6/12),香港發生了反送中的遊行,其他各家新聞台都以大篇幅報導,但該新聞台卻隻字未提,仍舊報導無關緊要之事,本人認為應對中天新聞台嚴厲的處分,才能讓人民有知的權利
申訴時間:108/06/13 02:07
預計完成時間:108/06/20
敬啟者: 您來函陳述” 完全不報導香港反送中相關新聞”與事實明顯不符! 有關近期香港民眾抗議立法活動訊息, 中天新聞除派出香港特派記者駐守現場掌握第一手消息,面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記者會,中天特派記者更是現場唯一取得發問權的台灣媒體。相關報導也多在各新聞時段播出,最新抗議動態資訊,更以重大訊息方式,在新聞時段隨時以”下跑馬、右主軸、大事件主播鏡面”等文字和畫面訊息方式,呈現在頻道畫面中,提供閱聽人最新最快資訊。 中天新聞團隊謹守媒體自律,秉持客觀立場報導事實,卻遭抹黑,面對部分網路造謠涉及民事和刑事責任,中天新聞已向警方正式報案,以維護中天新聞應有正義與權益,也請民眾勿以訛傳訛,混淆視聽。 期望民眾能真正鎖定收看中天新聞台所提供的多元豐富與即時資訊,就能體會中天新聞所有同仁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訊息來服務觀眾的努力與成果。 以上 說明
1080613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
播出日期:108/06/13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政論談話性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統媒
申訴內容:香港反中條例鬧這麼大,沒有播過這類新聞
申訴時間:108/06/13 05:14
預計完成時間:108/06/20
敬啟者: 您來函陳述” 香港反中條例鬧這麼大,沒有播過這類新聞”與事實明顯不符! 有關近期香港民眾抗議立法活動訊息, 中天新聞除派出香港特派記者駐守現場掌握第一手消息,面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記者會,中天特派記者更是現場唯一取得發問權的台灣媒體。相關報導也多在各新聞時段播出,最新抗議動態資訊,更以重大訊息方式,在新聞時段隨時以”下跑馬、右主軸、大事件主播鏡面”等文字和畫面訊息方式,呈現在頻道畫面中,提供閱聽人最新最快資訊。 經檢視來函所陳108/06/13當天播出有關香港民眾抗議立法新聞,自6月13日午夜0000~01:00新聞時段到當天多節次新聞,多揭露播出香港民眾抗議相關訊息或最新動態,包含下跑馬、右主軸等方式呈現。請觀眾能仔細收到中天新聞頻道,就會發現您的來函所陳錯誤,明顯與事實不符。 中天新聞團隊謹守媒體自律,秉持客觀立場報導事實,卻遭抹黑,面對部分網路造謠涉及民事和刑事責任,中天新聞已向警方正式報案,以維護中天新聞應有正義與權益,也請民眾勿以訛傳訛,混淆視聽。 期望民眾能真正鎖定收看中天新聞台所提供的多元豐富與即時資訊,就能體會中天新聞所有同仁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訊息來服務觀眾的努力與成績。 以上 說明
1080613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夜問打權
播出日期:108/06/12
播出時段:20:00~22:00
內容類型:政論談話性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違反新聞製播倫理
申訴主旨:政論節目主持人黃智賢卻發表極端言論
申訴內容:政論節目主持人黃智賢卻發表極端言論,直呼「港民上街抗爭打警察的自由」就是一國兩制的成功,甚至痛罵參與反送中的香港年輕人是「腦殘」討論內容不實 意圖分化社會 發表極端不實的個人言論 煽惑人民 意圖使我國(民主體制)屬於中國(極權共產體制) 違反新聞製播倫理
申訴時間:108/06/13 10:11
預計完成時間:108/06/20
敬啟者: 您來函陳述與事實有誤! 經檢視信函所陳 108/06/12 20:00~22:00時段播出內容為王又正主播主持的”大政治 大爆卦”節目,並無”夜問打權”節目。 以上 說明 ,敬請查照。
1080614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每一篇
播出日期:108/06/13
播出時段:20:00~00: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報導令人失望
申訴內容:每一篇報導都是韓國瑜,請問新聞媒體報導時事的精神在哪裡?一切都令人質疑與失望,退出新聞界吧⋯⋯
申訴時間:108/06/13 20:36
預計完成時間:108/06/21
敬啟者: 針對您的來函,謹回覆如下: 來函所述” 108/06/13 20:00~00:00 時段,每一篇報導都是韓國瑜……..” 經查與事實明顯不符! 上述時段20:00~00:00時段為「新聞深喉嚨」與「新聞龍捲風」兩個談話性節目,經檢視節目內容,皆為針對各項關乎民眾公益的議題,探討國內主要政治人物的看法和作為。 1. 「新聞深喉嚨」節目內容為邀請來賓針對 ”九二共識”、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香港反送中”、”高雄赴港辦旅展”、”國民黨總統初選”等公共議題,進行對各政黨和政治人物面對相關議題的討論。 2. 「新聞龍捲風」節目內容為邀請來賓針對”蘇院長批韓市長 –中華民國地區口誤”、”民進黨公布民調-蔡英文贏賴清德情勢分析”、”國民黨總統初選郭韓之爭”、”政府對香港反送中抗議示威的處理方式””兩任高雄市長治水政策比較"等公共議題,進行對各政黨和政治人物面對相關議題的討論 3. 上述談話性節目皆邀請社會各界不同意見來賓,針對相關議題各自表述看法,充分反映民意和各界平衡聲音。 「新聞深喉嚨」來賓包含 前台北縣長周錫瑋、前民進黨立委李俊毅、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新北市議員葉元之、新北市議員唐慧琳,以及國家與國際事務專家賴岳謙教授。 「新聞龍捲風」來賓包含 新北議員唐慧琳、民進黨前立委李俊毅、資深媒體人陳揮文、政治評論員張友驊、高市議員陳美雅、還有謝寒冰、高雄市民強強滾等各界代表。 4. 上述節目內容皆觸及國內主要政黨人士和議題相關人員所做討論內容,並無只針對來信所述” 每一篇報導都是韓國瑜”單一人物的內容。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再次感謝來函,也期望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順安。
1080614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夜問打權
播出日期:108/06/12
播出時段:20:00~22:00
內容類型:政論談話性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  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播出內容用過度情緒言語罵人(腦殘)
申訴內容:節目內容闡述香港的反送中,節目的主持人竟然罔顧香港人這次遊行的內容,沒有客觀述說為何造成香港人這次遊行,而且還用情緒性字眼講述遊行的人腦殘,身為一個電視媒體缺乏公正的判斷,誤導閱聽人對於此事件資訊,還有對於本國太陽花學運的毀謗,還引發遊行香港人對台灣媒體的不滿
申訴時間:108/06/14 11:34
預計完成時間:108/06/21
您來函陳述與事實有誤! 經檢視信函所陳 108/06/12 20:00~22:00時段播出內容為王又正主播主持的”新聞深喉嚨”節目,並無”夜問打權”節目。 但是仍然非常感謝您。
1080617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官網節目表
播出日期:108/06/17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非指涉特定類型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何時要用新的分級標誌
申訴內容:節目表網頁,NCC已公布很久了
申訴時間:108/06/17 16:58
預計完成時間:108/06/24
非常感謝您的建議。 如果有輔12或者輔15的,我們會注意分級。
1080621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
播出日期:108/06/20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違反新聞製播倫理
申訴主旨:中資收購的電視台 多次以不實報導來混淆視聽
申訴內容:中資收購的電視台 多次以不實報導來混淆視聽  而且一直播韓國瑜的新聞
申訴時間:108/06/21 15:12
預計完成時間:108/06/28
敬啟者: 您來函申訴內容所提 ” 中資收購的電視台 …………”等論述的不實指控,與事實明顯不符,且未舉證相關事證,恐涉有毀謗之嫌! 有關少數媒體未經查證的報導內容,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已於2019/04/23日發出嚴正聲明,澄清事實。於此善意提醒民眾不要聽信未經查證訊息,也勿以訛傳訛,更勿做所謂”中資收購的電視台…” 假訊息的散播,以免觸法。 謹附聲明稿如後: 1、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為香港上市公司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之股東結構不同。 2、政府補助金係大陸各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獎勵符合條件企業於當地創造就業機會、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及創造稅收等原因的一種補助款,不管內外資企業只要符合條件均有資格爭取,故與其他符合補助款條件企業一樣,並無獨厚我司情事。 3、歷年補助金均經會計師審核程序完成並載明於年報公開訊息中,無任何隱密信息。 4、蘋果日報於2013年開始抹紅抹黑我司及關聯公司中時媒體,今日再度以相同手法混淆視聽,本公司將正式提告維護股東利益。敬告各媒體及網友,即日起再散布不實言論者,我司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也尊重觀眾提供多元觀點和良善意見,但對於少數觀眾不實指控,我們深感遺憾,也重申中天新聞將捍衛應有的新聞媒體尊嚴與權益,以守護全台灣2300百萬人民共有的神聖民主與新聞自主價值。 以上說明 中天新聞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就我司於年報中披露有關部份子公司領取中國大陸政府補助金乙事,謹聲明如下: 1、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為香港上市公司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之股東結構不同。 2、政府補助金係大陸各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獎勵符合條件企業於當地創造就業機會、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及創造稅收等原因的一種補助款,不管內外資企業只要符合條件均有資格爭取,故與其他符合補助款條件企業一樣,並無獨厚我司情事。 3、歷年補助金均經會計師審核程序完成並載明於年報公開訊息中,無任何隱密信息。 4、蘋果日報於2013年開始抹紅抹黑我司及關聯公司中時媒體,今日再度以相同手法混淆視聽,本公司將正式提告維護股東利益。敬告各媒體及網友,即日起再散布不實言論者,我司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1080623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新聞台
播出日期:108/06/22
播出時段:15:00~16: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重播次數過於頻繁
申訴主旨:不要ㄧ整天播韓國瑜可以嗎!
申訴內容:中天新聞是不是有病,韓國瑜不是我們想關心的人事務,我們想知道的是現在的社會哪裡需要幫助,哪裡需要我們關心的地方,我還寧願多看獨居老人需要幫助的新聞,也不想再不小心轉到中天新聞,要再播韓國瑜,這新聞台真的不要來傳播愛或關懷,那請NCC好好審核中天新聞台
申訴時間:108/06/23 16:17
預計完成時間:108/06/30
敬啟者: 您來函申訴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謹說明如下: 1. Q: 來函陳述時間” 108/06/22 15:00~16:00”, A: 經查該時段是”大政治 大爆卦” 談話性節目,當節節目內容設立的”庶民發聲台”,廣邀民眾針對政治時事發表庶民關心的看法和心聲,整集節目共計超過20位以上現場民眾抒發個人意見,節目善盡媒體職責,忠實反應民眾意見。 2. Q: 來函陳述” 不要ㄧ整天播韓國瑜…….”, A: 經查108/06/22當天新聞稿單,仍呈現多元豐富資訊服務觀眾,新聞供應內容計有: ( 1). 生活財經: 長榮罷工、內勤怒火、地勤反撲、罷工擴大、罷工防曬 、食品驗證、鬥牛決賽、水資研究所、婦女論壇、FIR樂團公益、食品驗證、 外食外送 。(2). 社會地方: 飛碟雲、宜麥田圈、野蠻女友、先撞後搶、衰摔壓手、抱錯嬰兒、工程圍毆、撞飛路人、騎錯輾斃、墜樓意外、立委護家、新北新創 . ( 3). 川普攻伊、香港抗議、柬國倒塌、大鬧機場、屍埋16年、保全摔樓、國寶香爐、驚險救童、重機狂摔、熊躲衣櫃、跳橋救命、暴雨燒車、日嫌逃亡、幽靈吉他、詭異事故。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意見的訊息來服務觀眾,也尊重觀眾提供多元觀點和良善意見,也請觀眾能細心觀賞中天新聞頻道所提供豐富的資訊內容,就能體會到所有中天同仁努力為觀眾服務的用心。 再次感謝您的來函,敬祝 順安
1080624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所有新聞報導
播出日期:108/06/24
播出時段:00:00~22:5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成天報導韓國瑜,是沒有其他國際/社會/衛教育樂新聞可報?都是政治新聞
申訴內容:請問NCC官員有上班嗎?你們有打開新聞台看過嗎?新聞自由不是新聞一言堂,成天報導韓國瑜,請問是宗教台傳教造神嗎?請NCC各位專業監察員稽核是否違法事實,謝謝!
申訴時間:108/06/24 10:29
預計完成時間:108/07/01
敬啟者: 您來函申訴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經查108/06/24當天新聞稿單,仍呈現多元豐富資訊服務觀眾,細節謹說明如下: 1. Q: 來函陳述” 108/06/24 00:00~22:50 ,成天報導韓國瑜,是沒有其他國際/社會/衛教育樂新聞可報?都是政治新聞…..” A: 經統計當天非政治新聞供應內容,各項分類共計有: ( 1). 國際大陸 : G20商機、北韓正恩、東京地震、伊波病毒、女王出糗、歐洲熱浪、浮誇泰姊、戰機護航、失控氣球、耳朵經濟、奢華郵輪、整改洋名、摩天鋼索、陸家樂福、丼飯罐頭、女星咬人、蛋派至酒駕、修行海豹、埋屍真相、水塔游泳、鹿群狂奔、搶鞋丟人、槓鈴砸人、母輾斃兒、川普網攻、涉貪示威、帳篷倒塌 (2). 生活財經: 泌尿健康、窈窕飲食、女籃首冠、哈登姚明、夏日祭典、暑假樂園、百貨年中慶、女力首長、夏天吃筍、文音慈善、瑋甯飲茶、憲哥中槍、秀安同框、常楓影帝、忻翔11年、罷工五日、罷工對峙、勞資悲情、抗爭挨轟、抗議亞泥、醫誆挨刀、福衛模擬 。 (3). 社會地方: 恐嚇友誼、宜警包庇汐止坍方、南投雨塌、轎車耕田、暴漲墜溪、茉莉沒花、牛奶和解、虐嬰拔管、鐵棍鬥毆、藏錢騙攤、宜警掃蕩、救貓受困、麥克筆彈、基隆火警、左轉驚險。 中天新聞始終堅持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公正、真實與多元的訊息來服務觀眾,也請觀眾能細心觀賞中天新聞頻道所提供豐富的資訊內容,就能體會到所有中天同仁努力為觀眾服務的用心。 再次感謝您的來函,敬祝 順安 新聞部
1080624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官網節目表
播出日期:108/06/17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非指涉特定類型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  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何時要用新的分級標誌
申訴內容:節目表網頁,NCC已公布很久了
申訴時間:108/06/17 16:58
再申訴原因:無具體處理
再申訴內容:普遍級的圖有更新,所以希望普遍級也更新最新公布的圖,保護級也是
再次申訴時間:108/06/24 20:07
預計完成時間:108/07/01
前次回覆內容:非常感謝您的建議。 如果有輔12或者輔15的,我們會注意分級。
謝謝您的督促,已更新作業中。

【中天電視】108年5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1080511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女人28
播出日期:108/05/11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你好
申訴內容:4/29的問題還沒回覆
女人28重播時間希望增加
申訴時間:108/05/11 16:00
預計完成時間:108/05/18
謝謝您的建議
1080516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  女人28
播出日期  108/05/11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你好
申訴內容:4/29的問題還沒回覆 女人28重播時間希望增加
申訴時間:108/05/11 16:00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4/29的問題還沒回覆
再次申訴時間:108/05/16 18:09
預計完成時間:108/05/23
前次回覆內容:謝謝您的建議
真的很感謝您的建議。 我們會把您的意見納入考慮。
1080517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官網
播出日期:108/05/17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非指涉特定類型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官網節目表使用NCC最新頒布分級
申訴內容:希望官網節目表使用NCC最新頒布分級
申訴時間:108/05/17 19:45
預計完成時間:108/05/24
謝謝您。 中天官網已依規定標示分級
1080517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地震速報
播出日期:108/05/17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非指涉特定類型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沒有地震速報
申訴內容:上週地震別台都有
申訴時間:108/05/17 19:30
預計完成時間:108/05/24
感謝您的來函,針對您申訴內容,謹說明如下: Q: 來函所陳“2019年5月17日,沒有地震速報、上週地震別台都有”, A: 1. 經檢視中央氣象局地震資料,5月17日共發生有感地震3次,地震規模分別為(1). 時間:00:26, 規模:3.3、(2).時間: 21:36, 規模:3.8、 (3) 時間:23:37 , 規模:3.9之「小區域地震」(相關資料截圖如附件1)。 2. 另調閱當天上述3起地震發生時間,部分新聞台等電視台,皆無地震速報顯示。 當天國家級「災防告警」(PWS)訊息機制亦無作動。 由於各新聞台地震速報訊息和國家災防警訊機制,都設定有達到一定規模以上才發布警訊,以免小規模地震造成擾民的資訊,而且,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更轉發中央氣象局來函通知,要求各新聞台,避免傳播未經許可發布之地震預測消息,因此,各新聞台作業都相當謹慎。 若您關心的地震各項大小訊息,建議您可上中央氣象局地震資料網站https://bit.ly/2P0x5L3,或是從手機下載地震警示APP,也提醒您可確認手機上接收「PWS 災防告警訊系統是開啟的,可即時收到國家級警訊。 p.s 「災防告警」訊息係由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所發布,依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規劃,告警訊息分為「國家級警報」、「緊急警報」、「警訊通知」及「測試用訊息」四大類。相關資訊參閱附件: https://bit.ly/2M0CYdG以上 說明
1080522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地震速報
播出日期:108/05/17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 非指涉特定類型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沒有地震速報
申訴內容:上週地震別台都有
申訴時間:108/05/17 19:30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當天5/13 16:55別台有發地震速報你們沒有
再次申訴時間:108/05/22 17:24
預計完成時間:108/05/29
前次回覆內容:感謝您的來函,針對您申訴內容,謹說明如下: Q: 來函所陳“2019年5月17日,沒有地震速報、上週地震別台都有”, A: 1. 經檢視中央氣象局地震資料,5月17日共發生有感地震3次,地震規模分別為(1). 時間:00:26, 規模:3.3、(2).時間: 21:36, 規模:3.8、 (3) 時間:23:37 , 規模:3.9之「小區域地震」(相關資料截圖如附件1)。 2. 另調閱當天上述3起地震發生時間,部分新聞台等電視台,皆無地震速報顯示。 當天國家級「災防告警」(PWS)訊息機制亦無作動。 由於各新聞台地震速報訊息和國家災防警訊機制,都設定有達到一定規模以上才發布警訊,以免小規模地震造成擾民的資訊,而且,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更轉發中央氣象局來函通知,要求各新聞台,避免傳播未經許可發布之地震預測消息,因此,各新聞台作業都相當謹慎。 若您關心的地震各項大小訊息,建議您可上中央氣象局地震資料網站https://bit.ly/2P0x5L3,或是從手機下載地震警示APP,也提醒您可確認手機上接收「PWS 災防告警訊系統是開啟的,可即時收到國家級警訊。 p.s 「災防告警」訊息係由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所發布,依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規劃,告警訊息分為「國家級警報」、「緊急警報」、「警訊通知」及「測試用訊息」四大類。相關資訊參閱附件: https://bit.ly/2M0CYdG以上 說明
針對您再次來函申訴內容,謹說明如下: 來函所陳 “當天5/13 16:55別台有發地震速報你們沒有”,經查所述並非事實。 1.經檢視2019年5月13日所述16時段播出狀況,中天新聞頻道的確有呈現地震速報警示訊息,速報出現時間近30秒鐘。 請參閱當天播出畫面截圖。 2請注意截圖上出現速報的地震時間 5/13 16:55
1080522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官網
播出日期:108/05/17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非指涉特定類型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官網節目表使用NCC最新頒布分級
申訴內容:希望官網節目表使用NCC最新頒布分級
申訴時間:108/05/17 19:45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官網是舊分級,現在分五級
再次申訴時間:108/05/22 17:11
預計完成時間:108/05/29
前次回覆內容:謝謝您。 中天官網已依規定標示分級
非常感謝您的提醒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年 第四倫理委員會議 會議紀錄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年 第四次倫理委員會議 會議記錄

 

時  間:民國108年5月30日(星期四) 下午 14 時00分 整

地  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5號4 樓  中天電視 大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委員念中、湯委員允一、杜委員聖聰、賴委員芳玉、
潘委員祖蔭、邱委員佳瑜(彭武祥副總代理)、彭委員愛佳。

     林委員照程(請假)

列    席:助理總監謝建文、編審薄征宇、法務副理鄭淑芳、客服梁碧洳

主  席:陳主任委員 光毅          紀  錄:田炎欣

一、宣布開會: 已達開會人數,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略

三、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聘彭愛佳女士,從108年4月1日起擔任新聞部代理總監,

為新聞部最高主管,依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規定,由她接任倫理委員會

之當然委員職務,原任謝建文委員解任。

    (二)說明近來收到的裁處書,包括:

    1.貓熊案,NCC決議要求中天應確實改進,善盡理性詮釋責任。

    2.新加坡百美超商案, 108年5月1日NCC裁處書裁罰新台幣60萬元。

    3.鳳凰雲案, 108年5月9日NCC裁處書裁罰新台幣40萬元。

    4.大政治大爆卦柚子案, 108年5月9日NCC裁處書裁罰新台幣100萬元。

    5.改善事項/補實最高主管及人力、獨立審查人等。

    (三)提報最新客服案件統計及說明,如附件,重要申訴案件已被列入議程。

四、討論事項:

(一) 案由: 修訂中天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
  說明: 1.  增列委員人數,總人數修改為9-13人。

2.請參照對照表。(黃色標籤01)

討論與說明: 倫委會執祕:

這次章程修改內容,如對照表,主要有幾個,包括:

一、倫理委員會現有委員9人,其中外部委員6人,包括NCC指定之婦幼性平專家、公益團體代表各1人,傳播媒體新聞專業學者 4人。而為因應數位匯流時代與新聞多元趨勢,本公司擬增加媒體專業之委員人數,強化倫理自律,所以要修改中天電視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將委員人數從現在的5~9人修改為9~13人。

二、另外,由於近來新聞性政論談話節目時段的比例增加,其影響性也愈來愈重要,所以,建議把新聞部節目中心的最高主管,也納入委員的當然人選之一。

三、明確定義「外部委員」為非本集團或中天的所屬人員。

四、依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規定,委員們可以建議新委員名單,再由本公司洽詢聘任。

陳主委:

就本議題,請各位委員提出看法,如果大家對於修改組織章程的部分都沒有意見,就鼓掌通過。

陳主委:

至於新委員名單,也請各位提出建議。(討論內容,略)

陳主委:

就本案,我們做成兩個小結論:

一、通過中天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修正案,請依規定提報中天董事會核定。

二、新委員的建議人選,為尊重現任委員的人選建議以及尊重被建議者的願任意見,僅列示以下人選(保留校名與人名),請中天電視參考、遴選、洽詢、聘任,建議名單包括OO大學吳教授、OO大學周教授、OO大學葉教授、OO大學劉教授、OO大學黃教授、OO大學胡教授、OO大學連教授、OO大學張教授,他們都是具備傳播媒體新聞專業的學者專家。

(二) 案由 新聞性政論節目相關之議題。
  說明 1.關西機場案,NCC要求訂定「新聞性政論節目製播準則」。依NCC108年4月29日通傳內容決字10800164230號函、108年4月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47460號函。

2.談話節目,被觀眾申訴查證不實與妨害善良風俗,包括:

(1)「大政治大爆卦,「百姓顧溫飽錯了嗎?DPP寧餓死」

依NCC108年5月14日通傳內容決字10848014860號函。

(2)大政治大爆卦,「公然誹謗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再次散播早已被駁斥的鳳梨價格崩盤謠言」等事。依NCC108年5月7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48014170號函、NCC108年4月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47960號函。

(3)中天在3/28龍捲風節目中罵NCC官員廢物.走狗.三字經。依NCC108年4月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977。

(4) 觀眾申訴108.5.11「大政治大爆卦」節目有關「議長」及「陳前市長處理氣爆」內容未經查證。依NCC108年5月11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47770號函。

3.請中天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關於「關西機場」這個案子,新聞部說明如下:

一、 發現誤植,立即移除。

就民眾針對系爭新聞內容之申訴一事,經查,本公司於本年3月27日播出系爭新聞後,發現有所誤植,已立刻移除上述誤植之內容,且就後續相關之報導,業已明確述明本年3月27日遭NCC核處之案件,實為鳳凰雲、外交部盯場等兩案,就來函所指情事,實屬本公司一時之誤植,且已即做移除,實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衛廣法)第27條第2項及第27條第3項第4款之規定。

二、依規定立刻更正新聞。

就上述一時誤植之內容,本公司除已於自行發現後即刻進行調整外,再者,本公司於本年4月10日接獲NCC函轉民眾之反映意見後,亦復於同年4月13日19時57分許,在同一時段播出更正聲明:「中天新聞更正聲明「關西機場案NCC未裁罰」,而業依衛廣法第44條之規定期間內進行更正。

三、NCC來函,要求中天新聞應製定「新聞性政論節目製播準則」,說明如下:

新聞性政論談話節目,來賓個人的發言內容,屬於言論自由,不在規範的範圍,但是,不管是節目主持人或者邀請的來賓,節目製作單位都有依照倫理委員會上次的建議,就該節談話內容主題,所涉及的相關法規與專業倫理,與來賓做事先的溝通,希望能以事實根據為評論基礎,而對於預錄的談話節目,加強編審。而對於NCC要求我們製定「新聞性政論節目製播準則」,我們在參考衛星公會的自律規範以及本公司的中天專業倫理規範之下,將朝這幾個方向去研擬訂出準則。

1、節目之製播,以忠於事件真實性為原則。

2、包容社會各種意見,不可預設立場。

3、選舉活動期間之節目,宜注意相關法律規定。

4、針對所有消息來源,注意查證,避免單一來源,涉及公共事務及涉外事件時,宜至政府澄清專區查證。

5、涉及政治敏感話題或者人民陳情案件,宜審慎查證,避免遭不當誤導。

6、各類民調的發布、引用及評論等,其內容及程序應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民調資料發佈者,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

7、發表評論,不受任何勢力左右。

8、避免涉入任何黨派抗爭活動,如聯署、抗議、示威遊行。

9、關於消費、買賣、醫療、爭訟等糾紛,注意兩造陳述。

10、報導中宜交代消息來源。若須隱匿消息來源,宜注意其透露消息之動機正當性,兼顧新聞真實與保密原則。

除了這個製播準則,我們也研擬是不是要求來賓簽署「節目來賓自律規範」,請其充分了解相關法規,發表評論談話時以事實為基礎,文責自負,並且尊重各種多元、性別、族群、宗教文化。以求更落實新聞與節目製播時的查證。

另外,關於新聞事實查證製播規範,我們在最近的教育訓練課程中,例如「新聞查證與採寫製播」,以及最近5月21日的「後真相時代與假新聞/如何展現新聞媒體報導專業」教育訓練課,都針對新聞查證部分,提醒新聞部同仁。

 

關於「大政治大爆卦,百姓顧溫飽錯了嗎」?說明如下:

一、此為節目中以關乎公眾利益角度,探討有關政黨政治偏向只重視意識形態而導致忽略民生議題的各方意見陳述內容,節目標題呈現並未對論述議題做出論斷,而是以關乎民眾公共利益角度,提供不同思維,由觀眾自我評斷。

二、檢視民眾所陳內容,「賴清德跟陳菊還是市長的時候,它們也都告訴大家,歡迎中國大陸觀光客來,也希望把產品賣到中國大陸……. 」、「宜蘭縣長後來已經怨聲載道,農舍的問題,一大堆的問題你解決不了,結果碰了一下你變成農委會主委」。上述相關訊息皆依據事實查證所陳,請參閱下列說明:

1.  前行政院長賴清德說法:

2016年4月9日ETTODAY 刊登「賴清德市長: 陸客到台南也歡迎,且會保障陸客安全」。

https://reurl.cc/ljQXY

2016年09月17日賴清德市長接受謝龍介議員質詢時, 賴清德答覆說,「他曾經多次公開表態,歡迎大陸觀光客前來台南市旅遊」

2.  總統府祕書長陳菊說法 : 2016年6月和8月陳菊市長公開接受訪問時說出「 高雄市一直積極和中國大陸交流,採公開、友善態度,希望兩岸可跨越極限,伸出友善溫暖的手,歡迎中國大陸城市的人都到高雄。」

https://reurl.cc/qjV3N  陳菊稱,高雄市一直積極和中國大陸交流….,歡迎中國大陸城市的人都到高雄。

TVBS新聞台:  https://reurl.cc/kjOQn         陸客銳減! 陳菊:陸若首肯願帶團去交流

3.  林聰賢說法:2017年02月04日官方媒體中央社(CAN)報導: 「被指落跑縣長 林聰賢:服務力量的延伸」

2017年02月04日風傳媒報導: 「林聰賢於縣長任內處理農舍與農地等問題時,曾引起爭議,接任農委會主委引起不滿農民批評。」

https://reurl.cc/5yvEz

2018年12月01日官方媒體中央社(CAN)報導: 「農委會主委林聰賢請辭獲准,曾是政治明星的林聰賢力拚拓展外銷、農藥減量、農業保險等政策,但農舍、北農問題都凸顯執政包袱重,菜價又波動,專業力受疑,成為壓倒大樹的最後一根稻草。」

https://reurl.cc/NmQLp

三、另外,經檢視4月2日「大政治大爆卦」節目內容,當天節目談論上述政治人物皆身居廟堂,其施政作為亦皆關乎公眾利益,但其過往發言與行為態度,所引發民眾和諸多媒體論述風波的公眾議題,皆為可受公評之事;且節目中出現的標題“ DPP寧餓死人民也要搞意識形態?“,亦為對民眾(darkholy)在4月1日在PPT社群網路中討論政府官員不當發言所表達之意見,節目提供民眾意見觀點,真實呈現所述,同時也加註問號(?),並無論斷。「大政治 大爆卦」和中天新聞所有節目的宗旨,都是站在為民喉舌、監督時政的媒體職責,服務觀眾。節目除提供各界意見領袖針對時事議題的多面向意見和看法,閱聽人也可藉此看到新聞中立報導以外的社會多元聲音與意見,忠實反映民意,為民發聲。

 

關於「大政治大爆卦,公然誹謗陳吉仲」。說明如下:

一、系爭節目主持人當天係周玉琴,非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內容中所提及之平秀琳。

二、系爭節目對具體事件之意見表達,屬於合理評論之範圍:

(一)刑法第311條第3款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惟所謂「可受公評之事」,係指依該事實之性質,在客觀上係可接受公眾評論者,如國家或地方之政事、政治人物之言行、公務員執行職務之行為、與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公眾利益有關之事件等。又所謂「適當之評論」,指個人基於其價值判斷,提出其主觀之評論意見,至於評論所用之語言、文字是否適當,並非一概而論,而應斟酌評論人為此言論之心態、當時客觀之情狀、該語言、文字與評論之對象間是否有合理連結為斷。又311條免罰事由之前提,須「以善意發表言論」, 然對人主觀之評論意見,除了正面之評價外,負面的評價亦所在多有,對被評論人而言,如認為該負面的評價使其名譽受損,自難認為評論之人係善意發表言論,故所謂「善意」與否自非以被評論人名譽是否受損、評論人是否意在使被評論人名譽受損為判斷之依據,而仍應以其評論客觀上是否適當為判斷之依據。如評論人係對被評論人之言行為適當合理之評論,縱其意在使被評論人接受此負面評價,亦難認係非善意發表言論(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135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如附件一所示)。

(二)又刑法第311條所謂「善意」之認定,倘涉及之對象係公眾人物,則因公眾人物較諸一般人更容易接近大眾傳播媒體,自可利用媒體為其所作所為進行辯護,是以其就公共事務之辯論,實處於較為有利之地位,則人民對公眾人物所為有關公共事務之批評,自應嚴格認定其是否確非出於善意。至「可受公評之事」,則指與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之公共事務而言。故行為人所製作有關可受公評之事之文宣內容或公開發表之意見,縱嫌聳動或誇張,然其目的不外係在喚起一般民眾注意,藉此增加一般民眾對於公共事務之瞭解程度。因此,表意人就該等事務,對於具體事實有合理之懷疑或推理,而依其個人主觀之價值判斷,公平合理提出主觀之評論意見,且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之目的者,不問其評論之事實是否真實,即可推定表意人係出於善意,避免人民因恐有侵害名譽之虞,無法暢所欲言或提供一般民眾亟欲瞭解或參與之相關資訊,難收發揮監督公務員或公眾人物之效(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易字第1466號刑事判決參照;如附件二所示)。

(三)綜合上述解釋意旨,所謂「適當之評論」,指個人基於其價值判斷,提出其主觀之評論意見,至於評論所用之語言、文字是否適當,應斟酌評論人為此言論之心態、當時客觀之情狀、該語言、文字與評論之對象間是否有合理連結;而所謂「以善意發表言論」,指非出於惡意而發表言論,如評論人係對被評論人之言行,公平合理提出主觀之評論意見,即可推定表意人係出於善意,縱其意在使被評論人接受此負面評價,亦難認係非善意發表言論,倘涉及人民對公眾人物所為有關公共事務之批評,尤其是屬於言論自由中具有較高價值之政治性言論,應嚴格認定其是否確非出於善意。

三、針對系爭節目涉嫌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3款及第4款之規定,本公司說明分述如下:

(一)有關時事評論人針對系爭節目內容評論時使用不當詞彙,   乃是個人情緒表達,不代表本公司立場。對於時事評論人評論之用詞,每位閱聽人觀看感受不同,將會特別提醒時事評論人注意言語表達,以免造成民眾觀感不佳。

(二)另系爭節目主題針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談豬瘟,討論之重點係應變中心指揮官陳吉仲於108年3月27日對人尚在大陸訪問的高雄市長韓國瑜喊話,說「若台灣爆發非洲豬瘟,產值1年絕對超過2000億元,比韓談成的50億元訂單大了40倍,期望韓國瑜能帶回更多大陸非洲豬瘟正確資訊,會對防疫有更正面的幫助」等語。查,台灣身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 」之會員,以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名義加入OIE會員,相關會員國資訊可於https://reurl.cc/NmQLp 網址查詢。有關非洲豬瘟最新訊息,OIE官網雙周均會公布最新疫情,台灣身為OIE會員,理當可獲得OIE通報,作為豬瘟防疫重要資訊,事業主管機關農委會卻推託要求非疫情專業之地方民選官員取得資訊,實為本末倒置,企圖隱瞞國人,此點亦為系爭節目來賓所質疑討論可受公評之述。針對「非洲豬瘟疫情」OIE官網亦設有專區,所有相關疫情資訊都清楚通報揭示,主管事業機關更難推其責。於OIE網站,有關非洲豬瘟資訊網址如後:http://bit.ly/2Rj8K4F ,此點也請閱聽大眾能多做了解,避免被錯誤資訊誤導。

(三)揭諸上開說明及前開判決意旨,系爭節目討論內容係極為重要之非洲豬瘟疫情,系爭節目來賓所表達有關可受公評之事或公開發表之意見,縱嫌聳動或誇張,然其目的不外係為喚起一般民眾注意,藉此增加一般民眾對於公共事務之瞭解程度,此涉及人民對公眾人物所為有關公共事務之批評,且陳吉仲一言一行均屬可受公評事,故系爭節目製播此議題進行評論,要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3款及第4款之規定。

(四)再查,有關今年3月份鳳梨價格走低係事實,並非旨揭來函民眾陳情所稱係謠言。有關鳳梨價格低落訊息,係依據嘉義產地億鑫果菜運銷合作社負責人簡源松3月16日接受採訪,表示因暖冬鳳梨產季提前,但也還沒到盛產,近日產地收購價僅剩1 台斤5、3、1元,相關訊息真實反映產地鳳梨農實際狀況,且國內各大媒體亦針對鳳梨價跌訊息採訪農民,清楚揭示今年鳳梨價跌實際狀況,相關報導檢附如後:

(1) ETTODAY  3月18日億鑫果菜運銷合作社負責人簡源松表示,鳳梨產地的收購價崩跌,依上、中、下果區分,每台斤分別只能賣到5、3、1元。(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401723 )。

(2) 台視新聞3月16日「鳳梨價格直直落,農民憂心忡忡……每台斤上品5元,中品3元,下品1元」(https://www.youtube.com/watch? V=RZykYBMA-ic;如附件四所示)。

(3) 民視新3月18日「嘉義鳳梨爆一斤1元?」(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19318U03M1 )。特別是民視新聞也在上述報導中,訪問果農拿出之合作社收購單,清楚顯示收購價格「上、中、下品,一斤只有5塊、3塊、1塊」,並非旨揭來函所稱係謠言。

(五)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面對媒體仍否認有上述低價狀況,但於108年3月18日陳吉仲主委趕赴嘉義產地對農民說明,針對次級品已啟動加工補助,輔導業者以每公斤8元向農民收購,要求大盤商每台斤收購價不得低於4.8元。且為因應4、5月鳳梨即將大量產出,已找來食品加工業者、茶飲業者,直接媒合需求端及供應端,以利鳳梨販售。至於外銷目前每台斤超過25元,目前已出口1萬1108公噸,為往年將近3倍之多,透過外銷與次級品去化加工,應可有效拉抬市場價格云云。

(六)上述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之處理作法,顯見農委會正緊急進行操作,就是為了挽救鳳梨市場價格確實有走低狀況,農民也非常擔心果賤傷農,洵屬事實,彰彰甚明。為此本公司記者也多次實際走訪產地,探詢果農生計現實狀況,深入聽取果農心聲,秉持與民眾同理心,追求事實真相、針砭時事,努力為民眾產製更優質之節目內容,端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之規定。

四、我們強調,這個節目並沒有民眾反映妨害公序良俗、捏造謠言污衊政府等內容。

 

關於「3月28罵NCC官員廢物.走狗.三字經」,說明如下:

一、經檢視所述時段當天播出狀況,並非來函指稱情事,審視相關新聞內容是根據時事評論家謝寒冰先生,針對NCC不當處罰電視台行政裁量,因攸關損及新聞自由與公共利益的可受公評議題,反應社會輿論和個人評論意見,新聞內容依據所述內容反應真實陳述。

二、相關時事評論家陳述內容,新聞節目亦都做了必要保護處理,並無出現三字經等不雅字句。

三、中天新聞內容皆經各級守門機制過濾,符合普級播出標準。

關於「大政治大爆卦」節目有關「議長」及「陳前市長處理氣爆」,新聞部針對四個問題,做出Q&A說明:

Q1: 節目有關討論”高雄市前議長暨現任議員康裕成擬於質詢韓市長時向其砸派,但因提前曝光而作罷。”

A1: 相關議題內容是探討”國民黨立委許淑華透露訊息,高雄市議員康裕成擬於質詢韓市長時向其砸派,但因提前曝光而作罷。而康裕成議員要求許淑華2天內道歉,否則將民刑事告訴;對此,許淑華表示,「沒得逞不代表沒預謀」,敢發言就是有所本,要提告請自便。

鳳山警分局5月13日也發聲明指稱,有情資顯示有議員要面見市長,恐有維安問題,因此要加強對維安勤務。明中更清楚指出,雖不瞭解議員所持紙袋內裝什麼,但確定有看到她在議會市長休息室前駐足,所幸韓市長另有行程,未與議員照面,才無任何情事發生。(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09493   )

由於砸派事件雙方各執一詞,引發各界熱烈討論公共議題,節目來賓發言評論就雙方爭議可受公評議題討論,製作單位亦完整呈現雙方說法,平衡呈現各方意見論述,節目已作必要之公正平衡處理原則。

Q2: 節目有關討論”康議員批評韓市長備詢時看小抄,但卻讓陳菊前市長備詢時雞同鴨講。”

A2: 節目中已忠實呈現陳菊市長當時議會質詢相關片段佐證,並由依據影片呈現事實作各方意見評論,相關影片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PWshehcZaI  附註說明: 4分48秒-4分58秒(麗娜)+9分32秒(上三秒字 陳菊講1分半不回答) –10分23秒

Q3: 節目有關討論”時任議長許崑源於議會現場當面批評陳前市長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答覆是否於氣爆當夜前往按摩,而同黨議員卻對此事不追究。”

A3: 相關資料佐參 2014年9月30日許議長批評陳菊市長拒絕答覆劉德林議員質詢”陳菊市長有關氣爆前有無找按摩師”議題的影音片段,做對民選官員可受公評之公眾利益議題探討。

相關佐證影片資料如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uOWLUEGefQ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N94ENCvob4

Q4: 節目有關”挺菊議員之所以會以兩套標準方式質詢,係因這些人皆為陳前市長一路提攜栽培之愛將。”

A4.1: 節目探討上述議題,皆經查證且關乎公益可受公評議題,相關事實查證呈現如下:

(1).時任陳菊機要相關職務整理說明如下:

高閔琳議員 曾任陳菊競選新媒體負責人

李柏毅議員 曾任陳菊市長辦公室

邱俊憲議員 曾任李昆澤(陳菊外甥)輔選大將

簡煥宗議員 曾任陳菊任勞委會機要

康裕成議員 曾任前高雄市議長

何權峰議員 曾任陳菊市長秘書

(2).陳菊幫上述議員站台支持助選畫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bJwBirc1oo (高閔琳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IEJ18M7nO0 (李柏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jsGS2MIiYI  邱俊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434322  (簡煥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rsF7Orw_ro  (康裕成)

https://www.storm.mg/localarticle/540007    (何權峰)

2.有關議員質詢兩套標準資料查證如下,並真實呈現影片中,其中簡煥宗質詢陳菊與質詢韓國瑜差別如下:

(1)簡煥宗質詢時陳菊全程坐著,只有兩次答詢時才需要站起來,總長約12分鐘,絕不會要求陳菊在簡煥中問問題時也得站著不動。(影片4分鐘~11分鐘處;影片24分鐘~29分鐘處)

(2)陳菊答覆時,簡煥宗全程如聽訓般雙手交叉自然垂於胸前,表情嚴肅,不時點頭稱是,絕不中途插話、搶話。(影片4分鐘~11分鐘處;影片24分鐘~29分鐘處)

(3)過於細節的市政問題直接請副市長或是局處長回答,絕不勞煩陳菊。(影片29分鐘~32分鐘處;影片33分鐘~34分鐘處;影片43分鐘處~45分鐘處)

(4)陳菊或市府官員答詢完畢後,簡煥宗必定補上一句「謝謝市長」或「謝謝局長」。簡煥宗質詢陳菊影片:https://youtu.be/qhx3Rf3llXU

以上這些說明,都只是強調,所有的事實都是有所依據,並不是像觀眾申訴內容所言未經查證或者無所位據。一般民眾,以其個人理解程度,或者個人的認知與解讀,就認為查證不實。

陳主委:

請各位委員就本案提出看法。

杜委員:

從新聞專業的角度來看,不論是新聞或者評論,形式上正反兩者俱陳,回歸到標準的SOP作業準則,我想應該是不會出錯的,過去,也許會在新聞或者評論中,採取一個正一個反的兩條新聞操作模式,或者兩方各自論述的情況,但是,現在的媒體狀況,很容易掉進去陷阱,為了反駁某一方,而只做另一方的觀點或者評論,沒有同時兩者並陳,我想,形式上正反兩者俱陳是不可切割的。

蔡委員:

初步看起來,每個案子都有對查證與事實的部分經過一些調查。不過,對於讓來賓簽署自律規範這一部分,我認為大家要再審酌一下,畢竟,來賓有其言論自由,而規範的內容也有待討論。

杜委員:

「來賓」的定義,可能也要再確認一下,到公司攝影棚內的算來賓?戶外現場的參加評論的人算不算來賓?現場受訪的民眾算不算?

彭副總:

依據新聞部的說明,我們的節目來賓評論是有所根據,並非毫無查證或者沒有事實根據,但是,某些來賓的評論觀點,也許不完全符合所有觀眾的看法,但是,評論本來就是來賓個人觀點, 我們無法去干涉來賓的言論自由。

至於事實查證的部分,其實應該說,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那麼精準的得到查證與說明。例如,蔡英文總統有一次接受媒體專訪,談到2025非核家園,舉例Gogoro兩個大電池,可維持一個家庭至少5到6天用電量。結果,蔡總統就被科技公司的人吐槽了,還被這家科技公司老板懷疑蔡總統是不是在騙人?或者蔡總統被幕僚騙了?像這樣的言論,在第一時間,蔡總統算不算查證不實?新聞媒體在第一時間報導或評論,算不算查證不實?蔡總統強調電池的強力省電概念,我想大家不會懷疑,但是,如果觀眾硬是要去挑剔蔡總統說錯、製造假新聞,可能就是故意找碴,我相信,現在有部分觀眾,對不符合自己政治觀點的評論,就都認為是新聞媒體或者某個名嘴查證不實。

杜委員:

我們回到新聞製播可編審的專業層面,對於預錄型的談話節目,如果來賓的談話情緒過於激動,我想在播出前編審時,就應該有有作為。那如果是現場即時播出的,可能在OUTPUT播出之後, 要去檢視一下有沒有涉及新聞專業倫理的問題。

彭副總:

就我的了解,碰到來賓情緒性謾罵,或者過度涉及個人人身攻擊或妨害善良風俗不雅字眼的用語,新聞節目中心都會予以刪除。

賴委員:

我把今天所有議題全部看完,有幾點看法。

一、我認為應先處理程序問題,關於觀眾的申訴案件,原即訂有三個層級的處理與回覆機制,且行之有年。因此目前所有申訴案件是否都要送給倫理委員會討論,恐有疑問,建議回到原有回覆機制處理,否則應重新討論原有回覆機制有無增刪修定。

二、以「高雄市前議長暨現任議員康裕成擬於質詢韓市長時向其砸派」這個案子做說明,依據新聞部今天所提出查證調查報告,說明來賓所言的依據,因此建議後面臚列的所有案子比照處理,今日不須逐案討論,請新聞部提出事實查證的調查,於下次會議提出報告,再做討論。

三、另外關於NCC要求製定「新聞性政論節目製播準則」這事,首先,我認為應該先就「政論節目」做定義,是不是只有討論政治議題的節目而已?如果一般談話節目也有討論到政治議題,那它算不算政論節目?第二,如果訂出製播準則,是否只限適用於政論節目?第三,新聞台的專業倫理製播規範,新聞與政論節目

是否有不一樣的自律標準?或者不論新聞與政論節目都必須符合新聞台的管理?

杜委員:

新聞和節目的屬性本來就有所不同,對新聞的規範是更嚴格,但是,就事實查證這部分,不管是新聞或者政論談話節目,都會有同樣的困難度,也就是很難把事實查核出來,媒體不是法官,媒體沒有司法調查權,對一般人或者對政府機構,很難查證到完全的事實,但是,媒體「查證的動作」一定要做出來,有所查證的作為,是媒體的SOP。

湯委員:

事實查證這件事,本來就很難,不僅媒體有困難,各個企業甚至政府機關,都會有同樣的問題。以「一滴血檢測」的獨創技術而聞名的美女執行長Elizabeth Holmes,在年僅19歲時創立了醫療公司Theranos,還因此吸引了政商名流搶著投資合作,因此被譽爲「賈伯斯第二」,還被《富比世》評為美國最年輕的億萬女富豪,她欺騙了全世界好幾個國家和政府、企業、民眾、媒體,很多年後才被揭發完全是騙局。這個事件告訴我們,真實,並沒有絕對性,即使有查證,也未必可以確保就是符合真實。

彭委員:

新聞部在製作新聞時,有製作的時間,可以經由採訪、詢問、求證而完成新聞,但是,政論節目在這方面比較寬鬆,因為它有它的批評性、即時性,這在過去的媒體經驗中,政論節目比較有它的言論自由,被付予比較大的容忍度。

湯委員:

從這個問題來看,再回到剛剛賴委員所提到的問題, 我們應該要請問NCC,現在主管機關在管理新聞台的標準是不是一樣?

法務:

依主管機關目前的管理,係先依無線電視(廣播電視法)和衛星電視(衛廣法),衛星電視再依其所有的頻道做區分,例如新聞台、娛樂台或綜合台,對同樣新聞台的管理標準應該是一樣的。

謝編審:

上次我去NCC到庭陳述,被問到如何做好網路新聞查證,我回答時強調,對新聞台而言,對所有訊息的查證,就只有一個標準,也許方法不同、技術不同,但是查證原則是一樣的。

彭副總:

就政論節目製作單位的觀點,他們可能傾向把相關的製播規範,採取公告或通告的方式讓來賓了解,而不是採用簽署「來賓自律規範」的方式。另外,在錄影時應該依上次倫理委員會的建議,事前多溝通,提醒來賓不得悖離善良風俗。

賴委員:

尊重來賓是必要的,但是對製作單位來說,有沒有可能把「尊重各種多元、性別、族群、宗教文化, 消除一切歧視」這樣的元素,也都納入讓來賓理解的範圍?

湯委員:

我提醒一下,新聞和談話評論雖然是兩件事,但是,依現行的法令規定,評論也不能超越事實的範圍,不能完全沒有根據。

陳主委:

評論的言論內容和新聞一樣嚴格嗎?另外,NCC是目前的主管機關,在沒有違反我們原有的製播規範下,是不是應該符合他們的要求,訂出新的規範?

湯委員:

我個人認為政論節目的言論應該是比較寬鬆的,而不是訂出一個比新聞報導更嚴格的製播規範。

賴委員:

是否另外製訂新聞性政論節目製播準則,我建議,首先必須請主管機關澄清新聞與政論節目是否有不同標準。如依照現在製播規範,理論上要遵守,這是一個母法,它規範的就是整個新聞台,除非,新聞台內的新聞報導和政論節目有不一樣的標準,或者,政論節目必須要用更嚴格的標準,否則,另訂規範必須先釋疑是否有不同標準?

以過去新聞龍捲風這個談話性節目為例,當它的節目呈現涉及到性平的倫理議題時,我們認為它違反了我們的新聞專業倫理規範,所以連續舉辦了好幾場性平座談會,與社會大眾的學者專家共同探討性平的新聞表現問題,這個,就是在專業製播規範下的運作案例。

湯委員:

同樣的情況,中天電視台的專業倫理規範,是各新聞台之中製訂的最嚴格的,我們以最高的標準來要求,不論新聞或者談話政論節目,都有所規範和可依循,不論是另外製訂一個更寬鬆或者更嚴格的「新聞性政論節目製播準則」,都會有所衝突。

陳主委:

新聞部訂的這個新聞性政論節目製播準則,原則與方向,應該沒有脫離我們的專業倫理製播規範。

謝編審:

這個新規範的準則精神,是依據我們的中天專業製播規範,只是寫的更具體或者更明示化。

彭委員:

主管機關當然希望我們在查證時能夠有更具體的做法,但是, 像「到政府澄清專區查證」這樣的作法,根本是沒有用的,因為政府反應很慢,政府部門對很多被媒體問到的事,都無法立刻回應,很多都是被報導出來或者被政論節目掀開話題以後,才開始做澄清,這根本就無助於查證。

彭副總:

像柚農損失這個事,農委會在澄清專區,從來就沒有公布正確的柚農損失數量或者補貼金額,我們雖然在節目中立即更正,在新聞上也依據柚農的估算和各媒體報導的柚農災損數量做報導,但是仍被認為兩百萬斤的數量不符合事實查證。

湯委員:

新聞台,專業製播規範的標準已經有了,再製訂更嚴格的,就是訂出不一樣的標準了。

杜委員:

從新聞專業的角度,不論是新聞或者政論節目,追求真象的事實查證,我想對記者或者來賓,應該都是優先的工作,雖然有查證的動作,也不一定有辦法證明真象,也就是說查證不等於真象, 但是,我們對假訊息如果沒有查證,就會被認為有失專業,而且NCC是主管機關,它提出這樣的要求,就是希望強化查證。但是不管怎樣,個人建議,教育訓練和隨時掌握網路聲量與評價,都是建議新聞台應該持續進行。

湯委員:

從新聞專業的角度看,只有假訊息,沒有假新聞,我們蔡英文總統就很清楚,現在都改口說「假訊息」而不是說「假新聞」。因為,新聞是經過採訪查證與製播出來的,不會有真假問題,但是,訊息是新聞的來源,如果沒有經過查證,假訊息就會變成錯誤的資訊。

陳主委:

就這幾個案子, 我們做成一些小結論。

一、關於觀眾的申訴案件,依照中天專業倫理規範,原本訂有三個層級的處理與回覆機制,且行之有年。因此目前所有申訴案件是否都要送給倫理委員會討論,恐有疑問,建議回到原有回覆機制處理,否則應重新討論原有回覆機制有無增刪修定。目前這些案件,都是先由新聞部門進行申訴的回覆,請NCC尊重中天電視倫理委員會的運作機制。

二、以「高雄市前議長暨現任議員康裕成擬於質詢韓市長時向其砸派」這個案子做說明,依據新聞部今天所提出查證調查報告,說明來賓所言的依據,因此後面臚列的所有案子比照處理,今日不須逐案討論,由新聞部和執祕找時間重新彙整,提報給倫理委員會。

三、關於新聞查證的教育訓練,在人員流動性大,假訊息充斥的環境下,請新聞部要經常利用機會實施訓練,或者多宣導訊息查證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四、關於NCC要求製定「新聞性政論節目製播準則」這部分,各位委員的觀點見仁見智,主席在這裡做成裁決,雖然中天已經訂有專業製播規範,依據過去的龍捲風談話節目案例已有依此憲法型規範的自律表現,但是,基於讓政論節目更臻於完善,強化事實查證的新聞專業,請新聞部依照專業規範的精神,將尊重多元這一部分的精神,納入前述的製播準則,依規定呈報給NCC。

(三) 案由: 「我們與惡的距離」畫面,被投訴誤植事項
  說明: 1.4/22中天新聞播報《我們與惡的距離》時,引用的戲劇畫面係源自網路上盜版影片

依NCC108年4月26日,10800204700號函辦理。

2.請中天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關於「我們與惡的距離」畫面誤植,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於製作系爭新聞-《我們與惡的距離》收視告捷之相

關報導前,已與該節目之行銷宣傳公司取得聯繫,並取得公視同意授權使用網路上該劇相關的影音檔案。

二、在已經確認取得該節目行銷宣傳公司之同意後,本公司的記

者同仁,卻不慎誤載網路非正版影音檔案,但是,新聞播出後,本公司即發現畫面有誤,隨即重新置換公視版權畫面,以正視聽;同時,亦於第二次播出的更正新聞時,重申對正版的尊重,並對該劇被不肖業者盜用,予以譴責。

三、本公司向來重視著作權,對於同仁已取得製作單位授權報導,卻不慎誤用畫面情況,本公司未來將會列為教育訓練教材,以改善作業流程。

陳主委:

這是件事務性的題材,新聞部已經事先徵求公視同意授權,沒有違反法律或新聞專業倫理的意圖,但是記者在下載網路畫面時沒有落實核對,這個涉及製播編審、記者採寫的表現、也是記者個人素養,請新聞部自行改進。同時也應該與公視溝通,就這個誤植現象表達誠意。本案不予討論。

(四) 案由 韓國瑜相關新聞,被觀眾申訴指稱,中天新聞台報導造神、妨害公序良俗、新聞跑馬燈過多特定人物宣傳、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號、跑馬版稅捐款內容不實及韓國瑜新聞比例過高、查證不實等
  說明 依NCC108年5月6日,10800218311號函辦理(版稅案)。

依NCC108年4月8日,10800147770號函(涉已事務案)。

依NCC108年5月13日,1080022920號函(華府新聞案)。

依NCC108年5月10日,10800222930號函(兒少身心案)。

108年4月24傳內容決字第10800183400號函

108年4月15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61400號函

108年4月09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60950號函

108年4月09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1640號函

108年4月09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8690號函

108年4月0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9000號函

108年4月0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4510號函

108年4月0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9040號函

108年4月0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8790號函

108年4月0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48070號函

108年4月0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8760號函

108年4月0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9040號函

108年4月02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46960號函

108年4月02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46940號函

108年4月02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58500號函

108年4月01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40680號函

108年4月01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12150號函

108年3月29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20830號函

108年3月27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48009410號函

108年3月27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37010號函

108年3月27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28820號函

108年3月26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18810號函

108年3月27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28820號函

108年3月26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18740號函

108年3月20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800103740號函

 

案件編號:20190329T00056,108/03/23

案件編號:20190328T00002,108/03/27

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5,108/03/27

案件編號:20190328T00036,108/03/27

案件編號:20190328T00027,108/03/27

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1,108/03/28

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4,108/03/27

案件編號:20190329T00003,108/03/28

案件編號:20190329T00028,108/03/28

案件編號:20190328T00031,108/03/27

案件編號:20190329T00006,108/03/28

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0,108/03/27

案件編號:20190331T00006,108/03/31

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7,108/03/27

2.請中天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先就版稅案說明:

經查所指時間訊息內容,是依據韓國瑜市長於4月27日當天出席高雄市政府舉辦的模範勞工表揚大會後接受各媒體訪問時,韓國瑜提到”收入都拿來做公益”的談話內容,相關報導內容,包括中央社、聯合新聞網等媒體亦有所報導。

1.中央社:「跟著月亮走版稅爭議 韓國瑜:收入都拿來做公益」  http://bit.ly/2Rhqg9m

2.聯合UDN:「韓國瑜說,不管16%、18% 21%,所有這些費用,他們賺到的,希望出版社多一點給他們,都要拿來做公益」 http://bit.ly/2KmPK4F

3.TVBS :「高雄市長韓國瑜:「不管16%,不管18%,不管20%,不管21%,所有這些費用我們賺到,我們希望出版社多一點給我們,將來馬祖,馬祖酒廠、金門酒廠,我們這些收入都要拿來做公益,我在市政會議都宣布過,所以這版稅也是一樣,不管是多少趴,我賺的錢回來了,我一樣投入公益事業。」 http://bit.ly/2KoOcXR

以上相關報導,韓國瑜的確表示版稅都要拿來做公益。

涉已事務之報導,新聞部說明如下:

一、經查,系爭新聞內容共計有「NCC開罰中天 民眾怒批」、「中天新聞聲明稿」、「NCC質詢中天 採隔離詢答」、「NCC臉書 網友聲援中天」等四則報導,檢視其標題,皆清楚揭露為「中天電視」案例,業已充分揭示涉己相關資訊,並無隱晦不明。再者,系爭新聞亦屬公共議題,108年3月28日於各大媒體均有報導。揆諸前所述,系爭新聞報導已符合「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倫理委員會之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即「對符合公益,或者涉己事務已成為公共議題時,應即時回應說明或者製作相關報導。」及「報導涉己事務新聞,應以『新聞性』、『與公眾利益相關』為製播之原則。」。

二、本公司新聞插播式字幕(跑馬燈)資訊,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內容服務觀眾,除每日針對當日重要訊息更新內容外,更整合相關資訊集合呈現,讓觀眾能掌握最即時、完整且包羅萬象之訊息。本公司新聞報導亦依據新聞專業處理原則,根據事實製播新聞內容服務觀眾,並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2項之規定。

三、本公司堅守媒體社會職責,提供閱聽人多元豐富的新聞題材來服務觀眾,也請觀眾能細心收看,體會本公司製播新聞之用心與努力。再次感謝觀眾來函提供意見,對於系爭新聞之看法,本公司也會審慎列入工作討論,以做為未來新聞編排的重要觀眾意見。

 

華府新聞查證案,新聞部說明如下:

1. 來函稱「未向華府查證,致違反事實查證原則」,這是不實指控,沒有相關情事。

2. 中天新聞駐華盛頓(白宮所在地)特派員臧國華,是長期駐美採訪經驗超過20的資深優秀記者,同時也是台灣電視新聞媒體駐華府最久的權威新聞工作者,除了豐富的採訪經驗,亦擁有豐富的人脈資源,相關訊息是臧特派員親身採訪所得的寶貴資訊。

3. 經查詢臧國華本人,他先後面詢與台灣相交密切的三位人士(容保護消息來源),三位人士均表示:「認為韓國瑜應該來華府, 因為華府對他感興趣的人很多, 包括國務院和國安會的相關官員. 而且華府沒有人見過他或和他交談過.」,「鄭文燦, 林右昌, 柯文哲來華府都受到白宮國安會和國務院的高度禮遇, 韓國瑜如果來華府, 他也會受到同樣的禮遇. 他不來, 讓美方官員失去了一次跟他面對面交流的機會, 是他的損失, 也讓美方失望.」;臧國華說:「在一個off-the-record場合詢問過美方人士, 如何看韓國瑜訪美不來華府? 他說我們當然對韓國瑜很感興趣, 就像我們對所有重要台灣政治人物有興趣一樣. 我們本來是很希望在華府見他的, 就像我們在華府見其他幾位台灣市長一樣. 他所受到的待遇也會跟其他幾位市長一樣, 去白宮國安會和國務院. 因為我們從來沒有見過他, 所以我們很想知道他對兩岸關係和美台關係的看法. 現在他確定不來華府, 我們當然尊重他的決定, 但是本來可以見面的機會現在沒有了, 我覺得有一點可惜(pity)」。另一位美方人士說「說韓國瑜能來華府, 跟我們做面對面交流當然最好. 但他決定不來, 一定有他的考量, 我們表示尊重. 我們雖然不能直接跟他交流, 我們還是可以間接了解他的想法, 因為他在他訪問的城市所見到的美方專家學者都很清楚美國的政策和立場, 我們也可以從這些專家那裡間接了解韓國瑜的想法.」。以上面訪軍可以說明美方人士對韓市長沒能訪問華府表達看法。

關於兒少身心案,新聞部說明如下:

經查閱當天相關影像內容,都是採訪同仁徵詢影片所有人授權使用(並在畫面上標示來源,以示尊重版權),相關訊息查證,也都親自電訪當事人或經監護人(家長)同意後之正當採訪求證,並無所陳”妨害兒少身心”指控情事,採訪所得當事人說法,亦皆置放新聞報導內忠實呈現,請觀眾能仔細觀看新聞,勿做不實指控。

關於其他案件,謹就部分案件為例做說明:

一、本公司製播之新聞除秉持公益性考量,呈現多元化之內容:

1.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9T00056)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3之19:00~19:10晚間新聞涉及「類似造神廣告,影響觀眾收視權益」及「於短短10分鐘內,居然可以一直重複播放韓國瑜等垃圾新聞,觀眾期望看到國際社會或者台灣社會各種新聞事件而不是只有瘋狂造神韓國瑜。」等云云。經查,本公司108年3月23日晚間新聞排播,並無來函指稱一直重複播放韓國瑜新聞,18、19時段排播內容仍呈現豐富多元資訊服務觀眾,內容包含國際大陸新聞:深圳智慧城、鹽田港自貿區。社會地方民生:旗津旅遊熱、林口智慧宅、生活氣象、台中國際會展中心、職棒美食、嘉義鳳梨農產、內門花卉夯等多元豐富內容。另外,本公司也會挑選當天關乎民眾公益之重要議題,以完整且不同角度之全方位系列報導,期使觀眾能更了解相關事件全貌。本公司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專業處理原則,遵守新聞自主,根據新聞重要性做出專業採訪製播,對於新聞內容也不預設立場,僅關注新聞訊息之重要性,亦無造神情事。

2.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8T00002)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7之19:00~19:10涉及「在被罰一百萬後,今天中天新聞依舊精彩。」及「直接挑戰公權力了,NCC沒被放在眼裡,再不硬起來就等著被打臉了」致「妨害公序良俗」等云云。經查108年3月27日晚間新聞19時段排播內容,並無來函指稱妨害公序良俗情事,相關新聞內容均與公眾利益有關,且可受社會公評議題之新聞資訊,合先敘明。本公司新聞堅守媒體社會職責,以媒體第四權之責任、監督時政、為民喉舌、揭弊除惡、監督政府,避免因政府施政及政策不當或欺瞞,影響人民權益,以維護全台灣2300萬人公眾利益為中天新聞最重要之職責,因此製播相關新聞報導,要無民眾來函指稱妨害公序良俗等情。

3.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5)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7之19:00~19:10涉及「新聞跑馬燈過多特定人物宣傳」及「中天遭ncc開罰100萬後仍無改善,繼續洗腦式進行高雄市長宣傳,五分鐘內跑了20幾次韓市長的新聞跑馬燈」致「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等云云。經查,108年3月27日之晚間新聞19時段跑馬資訊,並無民眾來函指稱「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狀況,製播內容均與公眾利益有關之新聞資訊。本公司新聞跑馬資訊之作業方式,皆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呈現插播式字幕,並無民眾所陳違規情事。再者,本公司新聞下跑馬資訊,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內容服務觀眾,除每天針對當日重要訊息更新內容,並整合相關資訊做集合式呈現,讓閱聽人能掌握最即時、完整且豐富之訊息。

4.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8T00036)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7之19:00~19:10涉及「10分鐘內20則韓國瑜跑馬燈」及「多則”韓流發威” 、”韓流出訪”、”韓流登陸”、”大選布局”、”推銷高雄”等有關韓國瑜跑馬燈重複洗腦報導,營造媒體聲勢,畫面混亂影響收視,未有平衡報導,顯然違反新聞自律。」致「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等云云。經查,108年3月27日之晚間新聞19時段跑馬資訊,並無民眾來函指稱「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狀況,相關內容均與公眾利益有關之新聞資訊。本公司新聞跑馬資訊作業方式,皆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呈現插播式字幕,並無民眾所陳違規情事。再者,本公司新聞下跑馬資訊,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內容服務觀眾,除每天針對當日重要訊息更新內容,並整合相關資訊做集合式呈現,讓閱聽人能掌握最即時、完整且豐富之訊息。

5.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8T00027)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7之19:00~19:10涉及「每天一直報韓國瑜,也幾乎只有報韓國瑜這是新聞台不是宗教台,被NCC罰了也不怕還繼續報」等云云。經查,108年3月27日晚間19:00~19:10新聞排播內容,並無來函指稱之報導韓國瑜新聞,10分鐘內播出4則內容為有關NCC不當處罰電視業者之系列報導,無韓國瑜相關新聞,民眾來函申訴顯有誤認。復查19時段排播內容仍呈現豐富多元資訊服務觀眾,內容包含國際新聞:海外廈門房市、台灣人赴陸工作、博鰲會談區、兩岸美食PK。社會地方民生:藝人開店、生活氣象、禪師對話、陳致中外遇等多元豐富內容。另外,本公司也會挑選當天關乎民眾公益之重要議題,以完整且不同角度之全方位系列報導,期使觀眾能更了解相關事件全貌。

6.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1)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8之17:50~18:00涉及「重複播報高雄市長韓國瑜比例過高、幾乎形同廣告,並且怪力亂神、以造神的形式播報」及「重複播報高雄市長韓國瑜比例過高、幾乎形同廣告,並且怪力亂神、以造神的形式播報 強烈建請NCC應盡速擬出修法草案提出,當初廣電法當中的涉及節目廣告化作出相關規範,僅對「商品」做出規範,但基本上NCC這多年來對於反媒體壟斷財金分離應做出更詳細的規範卻遲遲無所作為,結果導致媒體為特定政黨及政治目的而服務,這就是你們NCC所種下的惡果,更換新聞部主管?那他們也不過是換了另外一個主管繼續以此方式播報罷了、那罰款更是不用講了,當年年代綜合台在2010年被NCC撤照就僅僅只是因為節目廣告化,但現在因反媒體壟斷法遲遲未提出完整的提案而無法從根本做出管控,而導致此失控之現象,因此將「人」當成商品全天候製播節目,要是依照當初年代綜合台所被裁罰的標準的話,中天早就已經不知道應該被撤照幾次了!!! 嚴請NCC請盡速解決!!!」等云云。由於晚間電視新聞編排,通常是以17:45~20:00時間,作為整體編程排播設計,民眾只選定部分時間取樣,並非看到整體編排內容,因此容易產生誤解,也請民眾能藉此瞭解新聞專業編排作業方式。經查,108年3月28日晚間新聞17:50~18:00時段排播,並無民眾來函指稱重複播報韓國瑜新聞比例過高狀況,且所述10分鐘新聞內容仍呈現豐富多元資訊服務觀眾,內容包含國際新聞:美國媒體和FCC。社會地方民生:拖吊拒付罰金、騎士墜谷受傷、騎士罵警察開單、媽祖返台等多元豐富內容,並無重複播報所謂韓國瑜新聞狀況。再查,本公司新聞頻道廣告與新聞有明顯區隔,有關廣告排播皆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辦理,新聞節目報導亦不得置入性行銷,所有報導均按新聞事實與專業製播,並無民眾來函所指「廣告」或「商品化」等情事。本公司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專業處理原則,遵守新聞自主,根據新聞重要性做出專業採訪製播,對於新聞內容也不預設立場,僅關注新聞訊息之重要性,亦無造神情事。

7.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4)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7之19:00~09:30涉及「過多不合比例的報導」及「太多韓國瑜的快訊,且不斷使用韓流詞彙,嚴重偏頗」致「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等云云。經查,108年3月27日之晚間新聞19時段跑馬資訊,並無民眾來函指稱「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狀況,相關內容均與公眾利益有關之新聞資訊。本公司新聞跑馬資訊作業方式,皆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呈現插播式字幕,並無民眾所陳違規情事。再者,本公司新聞下跑馬資訊,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內容服務觀眾,除每天針對當日重要訊息更新內容,並整合相關資訊做集合式呈現,讓閱聽人能掌握最即時、完整且豐富之訊息。

8.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9T00003)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8之19:00~19:30涉及「整天報導韓國瑜是沒有其他新聞嗎? 一點都不中立不公正有擾亂民心之實 請中天滾出台灣」致「妨害公序良俗」等云云。經查,108年3月28日晚間新聞19時段播出內容,並無來函指稱「整天報導韓國瑜新聞是沒有其他新聞嗎?」之情事,且經檢視晚間新聞18、19時段新聞排播內容包含國際新聞:李嘉誠接班人、美國媒體和FCC、砌牆狀元夯。社會地方民生:拖吊拒付罰金、酒駕連撞、酒駕判死刑、騎士墜谷受傷、騎士罵警察開單、媽祖返台、水果銷陸、詐買古鐘、電影首映、名人海鮮等多元豐富內容,服務觀眾。

9.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9T00028)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8之17:50~18:00涉及「重複播放高雄市長韓國瑜比例過高,形同廣告。且以怪力亂神、造神式播報。」及「應平均分擔節目內容,過多韓國瑜讓人覺得中天電視台是不是僅為韓國瑜一人服務。」致「妨害公序良俗」等云云。經查,108年3月28日晚間新聞17:50~18:00時段播出內容,並無民眾來函指稱「重複播放韓國瑜比例過高」情事,經檢視民眾申訴內容指稱晚間新聞17:50~18:00 時段10分鐘所播出之內容,計有:美國FCC與媒體、拖吊保管拒繳、騎士墜谷、騎士掐警察頸、媽祖返台等多樣資訊。另18、19時段排播內容包含國際新聞:李嘉誠接班人、美國媒體和FCC、砌牆狀元夯。社會地方民生:拖吊拒付罰金、酒駕連撞、酒駕判死刑、騎士墜谷受傷、騎士罵警察開單、媽祖返台、水果銷陸、詐買古鐘、電影首映、名人海鮮等多元豐富內容,服務觀眾。本公司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專業處理原則,遵守新聞自主,根據新聞重要性做出專業採訪製播,對於新聞內容也不預設立場,僅關注新聞訊息之重要性,亦無造神情事。

10.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8T00031)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7之19:00~19:10涉及「報導韓國瑜次數誇張性的多」。經查,108年3月27日晚間新聞19:00~19:10排播,並無來函指稱一直報韓國瑜新聞,檢視19:00~19:10之10分鐘內播出4則內容為有關NCC不當處罰電視業者之系列報導,並無韓國瑜新聞內容,來函民眾陳述顯有誤認。另外檢視19時段排播內容,仍呈現豐富多元資訊服務觀眾,包含國際新聞:南山科技產業、廣東鹽田自貿港區。社會地方民生:旗津旅遊、林口智慧宅、台中國際會展中心、生活氣象、職棒美食、嘉義鳳梨農產、內門花卉夯等多元豐富內容。

11.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9T00006)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8之12:00~12:30涉及「出現太多韓國瑜相關報導」及「出現太多韓國瑜相關報導,又有一推和韓國瑜有關的商品,根本和購物台一樣了」致「妨害公序良俗」等云云。經查,108年3月28日午間新聞12:00~12:30時段播出內容,30分鐘播出共12則不同新聞,製播之新聞內容計有韓國瑜返台、陸委會修法、捷運男揮刀、揮刀男追蹤、酒駕連撞、蘇貞昌NCC、學者談管制、雲林警局長記過、台中談判鬥毆、泰國假乳膠、春遊再補助、大鬧急診室等多樣資訊。上開製播內容並無民眾來函所述「出現太多韓國瑜報導」,民眾申訴明顯與事實不符。另檢視12、13時段排播計有如後內容:包含國際新聞 4則、社會地方民生20則、民生經濟 9則、政治要聞 8則等多元豐富內容,服務觀眾。內容涵蓋郵輪霸船、酒駕罰則、車用酒精鎖、超跑經濟、天價高粱酒、捷運揮刀事件、中和棄嬰、警抓詐騙、貨櫃車撞、鐵釘破胎、惡煞砍人、網紅詐騙、違規被撞和地方觀光經濟等多重議題報導。

12.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0)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7之19:00~19:30涉及「連續在30分鐘報導有關高雄市長新聞,造神嚴重過頭」及「有關貴會開罰中天後,晚間似乎不理會貴會處置,持續於107年3月27日晚間去19時至19時30分以連續跑馬燈報導方式造神高雄市長,造成大眾混淆視聽」致「妨害公序良俗」等云云。經查,本公司新聞跑馬資訊作業方式,皆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呈現插播式字幕,並無民眾所陳違規情事。經查,108年3月27日晚間新聞19時段跑馬資訊,相關內容均與公眾利益有關之新聞資訊,上開時段之下跑馬資訊播出內容如後:ATM調降手續費、盧秀燕市長成功講座、花蓮慈濟醫院健康講座、新加坡君悅酒店火警、夜店襲警案萬姓嫌犯遭判刑、陳致中告韓外患罪、陸委會擬修登陸條款、持刀恐嚇火車乘客 松山車站乘客呼救、台鐵員機警呼叫支援、揮刀喊鄭捷嚇壞乘客、初生女嬰遭遺棄 母嫌到案、棄嬰紙箱找線索 查到母親、小轎車撞吊車 1死3傷、貨車連撞3車兩傷、謝淑淨禁藥聲明致歉、中天聲明4則、不滿遊日行程 旅客霸船、國台辦批DPP、陸委會喊話擬開罰韓國瑜、紫斑蝶爆量每分鐘1200隻、板橋幹道鐵釘滿地 刺破輪胎、韓粉接機、電動車私自改裝將罰款沒收、法籍男台女酒醉踹車、女警清槍打傷自己、主題餐廳開賭場被警查獲、10年前莫拉克風災 災民獲賠償。上述新聞內容皆與公眾利益相關且呈現豐富多元。本公司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專業處理原則,遵守新聞自主,根據新聞重要性做出專業採訪製播,對於新聞內容也不預設立場,僅關注新聞訊息之重要性,亦無造神情事。

13.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31T00006)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31之00:00~23:50涉及「韓國瑜造神化」及「吹捧韓國瑜 不怕被罰錢 洗腦台灣人 就屬我中天」致「妨害公序良俗」等云云。經查,108年3月31日全天新聞時段播出內容,包含(1).國際大陸22則(2).政治要聞12則(3).民生經濟16則 (4).社會地方31則等多元豐富資訊,服務觀眾。當日新聞內容亦涵蓋加薩戰火、川金翻臉、烏克蘭總統、日抓台嫌、日本賞櫻卡位、昆山燃爆、法國監獄倒塌、吞九億健保藥、四一新制、油氣雙漲、老感產業、雲林開展、宜蘭綠博、高職博覽、港台粥品、虐蝦負評、海巡緝私肉、少東詐財、檢舉挨罰、清標摔翻、洗澡磚砸、擅闖禁區、街頭遛馬、油罐車撞藍寶堅尼、違停撞警、民宅大火兩死、兩死人物故事、醉漢砸車、撞翁逃逸等豐富議題報導內容。本公司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專業處理原則,遵守新聞自主,根據新聞重要性做出專業採訪製播,對於新聞內容也不預設立場,僅關注新聞訊息之重要性,亦無造神情事。

14.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8T00017)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7之19:00~19:10涉及「全部都報導韓國瑜這算宗教台了不是新聞台嚴重扭曲新聞平衡」。經查,108年3月27日晚間新聞19:00~19:10排播,並無來函指稱一直報韓國瑜新聞,檢視19:00~19:10之10分鐘內播出4則內容為有關NCC不當處罰電視業者之系列報導,並無韓國瑜新聞內容,來函民眾陳述顯有誤認。另外調閱19時段排播內容,仍呈現豐富多元資訊服務觀眾,包含國際新聞:南山科技產業、廣東鹽田自貿港區。社會地方民生:旗津旅遊、林口智慧宅、台中國際會展中心、生活氣象、職棒美食、嘉義鳳梨農產、內門花卉夯等多元豐富內容。由於晚間電視新聞編排,通常是以17:45~20:00時間,作為整體編程排播設計,民眾只選定部分時間取樣,並非看到整體編排內容,因此容易產生誤解,也請民眾能藉此瞭解新聞專業編排作業方式。綜觀前述,民眾來函指稱內容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新聞頻道所營之內容與宗教宣傳無關,更無「嚴重扭曲新聞平衡」情事。

15.按旨揭來函附件所示之民眾陳情案件意見表(案件編號:20190327T00023)提及,中天新聞台於108/03/27中天新聞下跑馬資訊,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內容服務觀眾。除每日針對當日重要訊息更新內容,並整合相關資訊集合呈現,讓觀眾能掌握最即時、完整且豐富的訊息。中天新聞報導皆依據新聞專業處理原則,根據事實製播新聞內容服務觀眾,並無所稱”違反公平原則”情事。中天過去半年多來,獲得許多觀眾表達對於中天新聞呈現內容的肯定,並給予極大的鼓勵與支持;而這也是讓中天新聞持續服務廣大閱聽人最佳的動力;我們也期望少數民眾也能同樣尊重不同民意聲音的呈現,以維護台灣多元民主的價值!

二、針對旨揭來函之14則附件謹說明如上,誠如前述,為了解民眾關心之民選官員相關施政理念對台灣整體社會的影響與發展,本公司製播相關全方位且較深入之追蹤與報導,包括探討各縣市市長施政理念、檢視上任後之施政措施等內容,同時和國際其他城市相關成功經驗比較分析與可借鏡之處,以及民眾對韓市長施政理念之評價,希望藉由完整深入之內容,提供閱聽眾更優質深度且全面之資訊。未來本公司也將善盡媒體監督職責,持續檢視其施政理念和成績,並期待能藉由相關報導為民喉舌,繼續替大眾監督民選官員之政策執行成果、監督政府時政等,俾利臺灣民生經濟之正向發展,且本公司於製播新聞時均經查證後始予以報導,故本公司並無旨揭來函民眾陳情所述之造神、妨害公序良俗、新聞跑馬燈過多特定人物宣傳及韓國瑜新聞比例過高等情事。

新聞部舉上述的幾件申訴案件做說明,我們要強調的是,新聞部是基於尊重多數、保障少數的立場,以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並以議題式的方式製播新聞。

 

陳主委:

就這幾個案子,我們在討論第二個議題時已做成一些小結論, 有一部分是我們在前兩次倫理委員會就有討論過的類似問題。

一、關於民眾申訴沒有查證的案件,包括韓國瑜相關新聞查證的申訴案件,新聞部已就每個案件進行了解,查證該新聞或者節目來賓言論的依據與查證過程,並且依規定回覆給當事人或者主管機關, 請新聞部和倫理委員會執行祕書再彙整摘要送交倫理委員會參考。

二、對於觀眾的申訴案件,我們訂有三個層級的處理與回覆機制,並不是所有申訴案件都要送給倫理委員會討論,三階段申訴機制,第一階段應該由業辦單位先處理並回覆,到最後雙方仍無法獲得共識,才提報給倫理委員會就申訴內容做討論,不應該是在第一時間就把所有申訴案件全部丟給倫理委員會討論,這種機制,不論是在政府機關或者民間公司行號,都是這樣的運作。我們目前也都有依照三階沒申訴的機制在運作,目前這些案件,都是先由新聞部門進行申訴的回覆,請NCC尊重中天電視倫理委員會的運作機制。

三、關於新聞查證的教育訓練,在人員流動性大,假訊息充斥的環境下,請新聞部要經常利用機會實施訓練,或者多宣導訊息查證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四、新聞雖然只有大小、沒有多寡之分,但是韓國瑜引發的話題性新聞,可以著重朝多元化議題去採訪報導,內容偏重在兩岸、經濟、民生、農業發展、城市觀光等等各種多元化的角度,避免引起觀眾誤解,另外,也要依新聞價值的專業判斷,在取材與主題上,仍應兼顧多元化的方向,對觀眾收視「尊重多數、保障少數」。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中天電視】108年4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1080329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CH52
播出日期:108/03/28
播出時段:12:50~13: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把韓國瑜神話
申訴內容:中天新聞竟然報導媽祖指示「與瑜同行」這根本是把韓國瑜神格化當神來崇拜,欺騙台灣社會大眾!
申訴時間:108/03/29 09:33
預計完成時間:108/04/05
謝謝您的來函,謹回覆如下: 經檢視來函申訴時間"108/03/28日 12:50~13:00"新聞播出內容,依序為       1.陸軍龍翔營區 2. 童仲彥被判刑 3.高市長返台 4.市長拚經濟      5.警逮毒販 6.酒駕連撞18車等六則新聞,並無來函所陳” 媽祖相關新聞”。 再次感謝觀眾來函提供意見,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329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午間新聞
播出日期:108/03/28
播出時段:17:50~18: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媽祖與瑜同行是什麼鬼東西
申訴內容:明明是新聞台而不是宗教台,卻假藉媽祖之名幫忙拉選票,還說3媽祖返台護韓,明明就是廟方不知道麼原因,選擇帶媽祖回台灣,內容明顯就不可能是真實的。
申訴時間:108/03/29 12:52
預計完成時間:108/04/05
謝謝您的來函,關於” 108年3月28日媽祖搭機回台新聞,相關報導皆依據受訪者所述內容忠實呈現,並無刻意造謠不實或神化之情事。細節謹說明如後; 1. 當日新聞報導內容為嘉義信徒與”媽祖”出訪搭機返台時,巧遇赴大陸地區拓展經濟的韓國瑜市長同機返國,媽祖信徒對於和韓市長同一班機的巧合多感覺興奮,廟方人員亦在受訪時陳述虔誠信仰在此行所出現之特殊機緣,純為民間信仰。 2. 基於對於宗教信仰尊重態度,中天新聞在製播此新聞上皆忠實反應廟方與隨行人員所述情事,撰文內容皆依據採集事實忠實呈現。 3. 相關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原則處理,同時我們也遵守新聞專業倫理,對於民間習俗予以尊重,但不鼓勵迷信的立場,在新聞播出時,畫面上特別標示”民俗信仰 請勿盡信”警語,同時亦對受訪者陳述神明示喻內容,在標題上以”神明安排? 純屬巧合?” 的多元思維方式,提醒閱聽人應注意的客觀理性觀點(請參閱截圖)。 4. 中天新聞採訪製播新聞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服務觀眾,對於新聞內容亦不預設立場,皆依據相關採訪事證做出忠實報導。 5. 台灣民主社會的寶貴價值在於尊重多元文化,並對不同宗教文化包容尊重的優良傳統,期望閱聽人亦能以客觀理性的立場,尊重地方宗教傳統文化,共同維護台灣和諧多元的人文社會價值。 再次感謝觀眾來函提供意見,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329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報導
播出日期:108/03/28
播出時段:12:30~17:3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中天電視台以”神明安排?純屬巧合?3媽祖返台護韓”之聳動標題意圖誘導民眾聯想韓國瑜與宗教之連結
申訴內容:中天電視台以”神明安排?純屬巧合?3媽祖返台護韓”之聳動標題意圖誘導民眾聯想韓國瑜與宗教之連結。然而,此事並未經查證,便採用此用字,意圖將人神化,利用宗教來宣傳其正面形象,即便明顯是為返果為因。這樣的假新聞、以宗教煽動人民的方式,並非身為一個中立新聞台應該傳遞給予閱聽眾該做的事,請NCC調查,謝謝。以下附上新聞連結:https://bit.ly/2JddEhF
申訴時間:108/03/29 12:57
預計完成時間:108/04/05
謝謝您的來函,關於” 108年3月28日媽祖搭機回台新聞,相關報導皆依據受訪者所述內容忠實呈現,並無刻意造謠不實或神化之情事。細節謹說明如後; 1. 當日新聞報導內容為嘉義信徒與”媽祖”出訪搭機返台時,巧遇赴大陸地區拓展經濟的韓國瑜市長同機返國,媽祖信徒對於和韓市長同一班機的巧合多感覺興奮,廟方人員亦在受訪時陳述虔誠信仰在此行所出現之特殊機緣,純為民間信仰。 2. 基於對於宗教信仰尊重態度,中天新聞在製播此新聞上皆忠實反應廟方與隨行人員所述情事,撰文內容皆依據採集事實忠實呈現。 3. 相關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原則處理,同時我們也遵守新聞專業倫理,對於民間習俗予以尊重,但不鼓勵迷信的立場,在新聞播出時,畫面上特別標示”民俗信仰 請勿盡信”警語,同時亦對受訪者陳述神明示喻內容,在標題上以”神明安排? 純屬巧合?” 的多元思維方式,提醒閱聽人應注意的客觀理性觀點(請參閱截圖)。 4. 中天新聞採訪製播新聞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服務觀眾,對於新聞內容亦不預設立場,皆依據相關採訪事證做出忠實報導。 5. 台灣民主社會的寶貴價值在於尊重多元文化,並對不同宗教文化包容尊重的優良傳統,期望閱聽人亦能以客觀理性的立場,尊重地方宗教傳統文化,共同維護台灣和諧多元的人文社會價值。 再次感謝觀眾來函提供意見,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329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晚間新聞
播出日期:108/03/28
播出時段:17:50~18: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媽祖指示與瑜同行
申訴內容:播出怪力亂神新聞,試圖將媽祖和某政治人物聯想在一起,煽動群眾盲目信從此等無根據的說法。
申訴時間:108/03/29 20:12
預計完成時間:108/04/05
謝謝您的來函,關於” 108年3月28日媽祖搭機回台新聞,相關報導皆依據受訪者所述內容忠實呈現,並無刻意造謠不實或神化之情事。細節謹說明如後; 1. 當日新聞報導內容為嘉義信徒與”媽祖”出訪搭機返台時,巧遇赴大陸地區拓展經濟的韓國瑜市長同機返國,媽祖信徒對於和韓市長同一班機的巧合多感覺興奮,廟方人員亦在受訪時陳述虔誠信仰在此行所出現之特殊機緣,純為民間信仰。 2. 基於對於宗教信仰尊重態度,中天新聞在製播此新聞上皆忠實反應廟方與隨行人員所述情事,撰文內容皆依據採集事實忠實呈現。 3. 相關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原則處理,同時我們也遵守新聞專業倫理,對於民間習俗予以尊重,但不鼓勵迷信的立場,在新聞播出時,畫面上特別標示”民俗信仰 請勿盡信”警語,同時亦對受訪者陳述神明示喻內容,在標題上以”神明安排? 純屬巧合?” 的多元思維方式,提醒閱聽人應注意的客觀理性觀點(請參閱截圖)。 4. 中天新聞採訪製播新聞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服務觀眾,對於新聞內容亦不預設立場,皆依據相關採訪事證做出忠實報導。 5. 台灣民主社會的寶貴價值在於尊重多元文化,並對不同宗教文化包容尊重的優良傳統,期望閱聽人亦能以客觀理性的立場,尊重地方宗教傳統文化,共同維護台灣和諧多元的人文社會價值。 再次感謝觀眾來函提供意見,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330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午間新聞
播出日期:108/03/28
播出時段:17:50~18: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媽祖返台與韓國瑜何干?
申訴內容:新聞報導企圖混合兩者誤導民眾
申訴時間:108/03/29 23:25
預計完成時間:108/04/05
謝謝您的來函,關於” 108年3月28日媽祖搭機回台新聞,相關報導皆依據受訪者所述內容忠實呈現,並無刻意造謠不實或神化之情事。細節謹說明如後; 1. 當日新聞報導內容為嘉義信徒與”媽祖”出訪搭機返台時,巧遇赴大陸地區拓展經濟的韓國瑜市長同機返國,媽祖信徒對於和韓市長同一班機的巧合多感覺興奮,廟方人員亦在受訪時陳述虔誠信仰在此行所出現之特殊機緣,純為民間信仰。 2. 基於對於宗教信仰尊重態度,中天新聞在製播此新聞上皆忠實反應廟方與隨行人員所述情事,撰文內容皆依據採集事實忠實呈現。 3. 相關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原則處理,同時我們也遵守新聞專業倫理,對於民間習俗予以尊重,但不鼓勵迷信的立場,在新聞播出時,畫面上特別標示”民俗信仰 請勿盡信”警語,同時亦對受訪者陳述神明示喻內容,在標題上以”神明安排? 純屬巧合?” 的多元思維方式,提醒閱聽人應注意的客觀理性觀點(請參閱截圖)。 4. 中天新聞採訪製播新聞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服務觀眾,對於新聞內容亦不預設立場,皆依據相關採訪事證做出忠實報導。 5. 台灣民主社會的寶貴價值在於尊重多元文化,並對不同宗教文化包容尊重的優良傳統,期望閱聽人亦能以客觀理性的立場,尊重地方宗教傳統文化,共同維護台灣和諧多元的人文社會價值。 再次感謝觀眾來函提供意見,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330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
播出日期:108/03/28
播出時段:17:50~18: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節目規劃/製作/排播等問題
申訴主旨:中天新聞僅播報特定政治人物
申訴內容:中天新聞台不論午間新聞、晚間新聞,幾乎有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在播報韓國瑜的新聞,連幫妻子拿包包、吃了什麼,甚至是完全不相關的領域成就、天空的雲都可以扯到是因為韓國瑜而達成。有失新聞台中立、應具新聞價值的意義。自從韓國瑜上任後,中天新聞台已經沒有資格稱作新聞台。
申訴時間:108/03/30 00:10
預計完成時間:108/04/06
謝謝你。 鳳凰雲的新聞,已被NCC裁罰40萬
1080330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午間新聞
播出日期:108/03/28
播出時段:17:50~16: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神明恰巧與韓國瑜同班機也可成為新聞
申訴內容:就只是巧合,與韓國瑜有何干係,「護韓返臺」標題下得如此聳動,還特別在畫面旁加上「民族信仰,不可盡信」的字樣想藉此規避責任
申訴時間:108/03/30 00:17
預計完成時間:108/04/06
謝謝您的來函,關於” 108年3月28日媽祖搭機回台新聞,相關報導皆依據受訪者所述內容忠實呈現,並無刻意造謠不實或神化之情事。細節謹說明如後; 1. 當日新聞報導內容為嘉義信徒與”媽祖”出訪搭機返台時,巧遇赴大陸地區拓展經濟的韓國瑜市長同機返國,媽祖信徒對於和韓市長同一班機的巧合多感覺興奮,廟方人員亦在受訪時陳述虔誠信仰在此行所出現之特殊機緣,純為民間信仰。 2. 基於對於宗教信仰尊重態度,中天新聞在製播此新聞上皆忠實反應廟方與隨行人員所述情事,撰文內容皆依據採集事實忠實呈現。 3. 相關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原則處理,同時我們也遵守新聞專業倫理,對於民間習俗予以尊重,但不鼓勵迷信的立場,在新聞播出時,畫面上特別標示”民俗信仰 請勿盡信”警語,同時亦對受訪者陳述神明示喻內容,在標題上以”神明安排? 純屬巧合?” 的多元思維方式,提醒閱聽人應注意的客觀理性觀點(請參閱截圖)。 4. 中天新聞採訪製播新聞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服務觀眾,對於新聞內容亦不預設立場,皆依據相關採訪事證做出忠實報導。 5. 台灣民主社會的寶貴價值在於尊重多元文化,並對不同宗教文化包容尊重的優良傳統,期望閱聽人亦能以客觀理性的立場,尊重地方宗教傳統文化,共同維護台灣和諧多元的人文社會價值。 再次感謝觀眾來函提供意見,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330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午間新聞
播出日期:108/03/28
播出時段:17:50~18: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內容不實、不公
申訴主旨:造謠媽祖讚頌韓國瑜
申訴內容:信仰與傳統固然重要,但不該造謠不實消息,且數量過多、謊言過大,令人反感,且對社會幫助無益
申訴時間:108/03/30 21:35
預計完成時間:108/04/06
謝謝您的來函,關於” 108年3月28日媽祖搭機回台新聞,相關報導皆依據受訪者所述內容忠實呈現,並無刻意造謠不實或神化之情事。細節謹說明如後; 1. 當日新聞報導內容為嘉義信徒與”媽祖”出訪搭機返台時,巧遇赴大陸地區拓展經濟的韓國瑜市長同機返國,媽祖信徒對於和韓市長同一班機的巧合多感覺興奮,廟方人員亦在受訪時陳述虔誠信仰在此行所出現之特殊機緣,純為民間信仰。 2. 基於對於宗教信仰尊重態度,中天新聞在製播此新聞上皆忠實反應廟方與隨行人員所述情事,撰文內容皆依據採集事實忠實呈現。 3. 相關新聞報導除依據新聞原則處理,同時我們也遵守新聞專業倫理,對於民間習俗予以尊重,但不鼓勵迷信的立場,在新聞播出時,畫面上特別標示”民俗信仰 請勿盡信”警語,同時亦對受訪者陳述神明示喻內容,在標題上以”神明安排? 純屬巧合?” 的多元思維方式,提醒閱聽人應注意的客觀理性觀點(請參閱截圖)。 4. 中天新聞採訪製播新聞始終提供豐富多元訊息服務觀眾,對於新聞內容亦不預設立場,皆依據相關採訪事證做出忠實報導。 5. 台灣民主社會的寶貴價值在於尊重多元文化,並對不同宗教文化包容尊重的優良傳統,期望閱聽人亦能以客觀理性的立場,尊重地方宗教傳統文化,共同維護台灣和諧多元的人文社會價值。 再次感謝觀眾來函提供意見,也期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敬上
1080401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
播出日期:108/03/31
播出時段:05:00~09:0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違反新聞製播倫理
申訴主旨:中天造假新聞,說日本新年號不通知台灣
申訴內容:中天新聞標題:玻璃心碎了!日本新年號將通知195國台灣沒份當下確認日本新聞,根本查不到,後來外交部出面澄清日本會在4/1告知。但哪怕外交部澄清,他們也沒對造假一事道歉。還要再放任這種造假台多久阿?
申訴時間:108/04/01 12:40
預計完成時間:108/04/08
針對來函所述108/03/31 05:00~09:00時段:"中天新聞標題:玻璃心碎了!日本新年號將通知195國台灣沒份…",謹回覆如後: 1. 經檢視當天播出影像,並無來函所陳,該區間時段08:21~08:23播出之"日本新國號"新聞內容,實際標題為"日本4月1日公布新年號 同步通知195邦交國"(請參閱截圖)。 2. 對於申訴所提"中天造假新聞,說日本新年號不通知台灣"指涉,也請觀眾能舉證事實說明,勿妄下論斷,誤導視聽。 3. 中天新聞報導皆依據新聞專業處理原則,根據事實製播內容,善盡媒體職責服務觀眾。     再次感謝觀眾來函,也期望您能成為理性閱聽人提供意見,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新聞部
1080403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小大
播出日期:108/04/0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片頭有旺旺的標
申訴內容:希望片頭有旺旺的標
申訴時間:108/04/02 22:04
預計完成時間:108/04/10
謝謝您的意見
1080415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節目
播出日期:108/04/15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中天自製節目以真人秀為主
申訴內容:希望中天自製節目以真人秀為主目前叫我神隊友希望用真人秀的形式
申訴時間:108/04/15 17:56
預計完成時間:108/04/22
謝謝您的建議
1080415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叫我神隊友
播出日期:108/04/15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進行招商
申訴內容:冠名、置入的贊助
申訴時間:108/04/15 18:14
預計完成時間:108/04/22
  謝謝您的建議
1080418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文茜的世界周報->周末深喉嚨
播出日期:108/04/13
播出時段:21:00~22:00
內容類型:政論談話性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異動未事先告知
申訴主旨:節目異動 官網 節目表未同步更新
申訴內容:原時段文茜的世界周報改播周末深喉嚨 網站卻未同步更新
申訴時間:108/04/18 12:46
預計完成時間:108/04/25
敬啟者: 感謝的您來函,針對所提” 節目異動 官網 節目表未同步更新”一事,我們會再次聯繫合作單位,於官網同步更新節目資訊。謝謝您的來信提醒。 另外,相關新節目更動內容,當天(3/13)在新聞頻道都已安排預告的宣傳影片播出告知觀眾,也請您能鎖定中天新聞頻道各時段的精彩節目,並掌握最新資訊。 再次感謝提供寶貴意見,也期望能繼續給予我們鼓勵與支持,讓中天新聞成為台灣最貼近民心,和最優質的電視新聞台。 敬祝 順安
1080418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節目
播出日期:108/04/15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  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中天自製節目以真人秀為主
申訴內容:希望中天自製節目以真人秀為主目前叫我神隊友希望用真人秀的形式
申訴時間:108/04/15 17:56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20190415T00005這案還在處理中
再次申訴時間:108/04/18 18:17
預計完成時間:108/04/25
前次回覆內容:謝謝您的建議
  謝謝您的建議,我們會參考。
1080422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叫我神隊友
播出日期:108/04/15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進行招商
申訴內容:冠名、置入的贊助
申訴時間:108/04/15 18:14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希望來去check in進行冠名贊助與置入贊助的招商,並運用真人秀形式,我們看到中國有美食旅遊真人秀的實際例子,希望這個節目呢使用真人秀的形式
再次申訴時間:108/04/22 20:37
預計完成時間:108/04/29
前次回覆內容:謝謝您的建議
在合乎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每家公司的節目,都希望可以得到廠商的冠名或贊助。 而節目的表現型態, 也必須在節目的特性或者內容上,做最適當的安排。 謝謝您的建議~
1080422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最佳利益
播出日期:108/04/2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你們進行「最佳利益」戲劇的冠名贊助招商
申訴內容:希望你們進行「最佳利益」戲劇的冠名贊助招商
申訴時間:108/04/22 20:41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希望來去check in進行冠名贊助與置入贊助的招商,並運用真人秀形式,我們看到中國有美食旅遊真人秀的實際例子,希望這個節目呢使用真人秀的形式
再次申訴時間:108/04/22 20:37
預計完成時間:108/04/29
這是一部有質感的戲劇節目,我們正在努力招商冠名,謝謝您的支持,也歡迎您5/11準時收看。
1080422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燃燒吧大腦君
播出日期:108/04/2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規劃製作第二季
申訴內容  並趕快進行冠名招商,還有希望在第二季可以做佈景置入招商
申訴時間:108/04/22 20:47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希望來去check in進行冠名贊助與置入贊助的招商,並運用真人秀形式,我們看到中國有美食旅遊真人秀的實際例子,希望這個節目呢使用真人秀的形式
再次申訴時間:108/04/22 20:37
預計完成時間:108/04/29
謝謝您的支持。 製作單位正在規畫新節目內容。
1080424 頻道類別:新聞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新聞台
節目(廣告)名稱:中天新聞
播出日期:108/04/23
播出時段:09:20~09:30
內容類型:新聞報導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違反新聞製播倫理
申訴主旨:貶低國格
申訴內容:主持人盧秀芳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時 將台灣納入版圖 繪製為紅色貶低國格
申訴時間:108/04/24 11:13
預計完成時間:108/05/01
敬啟者: 來函申訴08/04/23 09:20~09:30時段播出”盧秀芳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時 將台灣納入版圖 繪製為紅色貶低國格”內容,經查申訴所指時間08/04/23 09:20~09:30播出影像資料,並無觀眾所指控相關內容,來函所陳嚴重錯誤,申述與事實不符,為不實指控。 對於少數媒體或社群未經事實查證的錯誤報導,或誣指不當罪名,以致部分民眾接受不實資訊引起的嚴重誤解,我們將捍衛並主張應有的權益,以還中天新聞公道正義。 中天新聞身為全台灣最受閱聽人支持的電視新聞台,除了堅持媒體應有的社會責任,提供豐富多元資訊服務閱聽人,我們同時也尊重社會不同聲音, 並期望民眾能以真實和理性客觀方式,反映意見,與中天新聞共同維護台灣尊重多元文化與聲音的真善美民主價值。 新聞部
1080425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最佳利益
播出日期:108/04/2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你們進行「最佳利益」戲劇的冠名贊助招商
申訴內容:希望你們進行「最佳利益」戲劇的冠名贊助招商
申訴時間:108/04/22 20:41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希望來去check in進行冠名贊助與置入贊助的招商,並運用真人秀形式,我們看到中國有美食旅遊真人秀的實際例子,希望這個節目呢使用真人秀的形式
再次申訴時間:108/04/25 18:24
預計完成時間:108/05/02
前次回覆內容:這是一部有質感的戲劇節目,我們正在努力招商冠名,謝謝您的支持,也歡迎您5/11準時收看。
謝謝
1080425 頻道類別:綜合頻道
頻道名稱:中天綜合台
節目(廣告)名稱:燃燒吧大腦君
播出日期:108/04/22
播出時段:00:00~23:50
內容類型:綜合娛樂節目
申訴人認為不妥類別: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申訴主旨:希望規劃製作第二季
申訴內容:並趕快進行冠名招商,還有希望在第二季可以做佈景置入招商
申訴時間:108/04/22 20:47
再申訴原因:回覆內容不夠清楚
再申訴內容:並趕快進行冠名招商,還有希望在第二季可以做佈景置入招商
再次申訴時間:108/04/25 18:26
預計完成時間:108/05/02
前次回覆內容:謝謝您的支持。 製作單位正在規畫新節目內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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