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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 第五次倫理委員會議 會議紀錄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 第五次倫理委員會 會議記錄

 

時  間:民國107年11月21日(星期三) 上午 10 時00分 整

地  點:中天電視台四樓大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委員念中、湯委員允一、賴委員芳玉、杜委員聖聰

林委員照程、潘委員祖蔭、邱委員佳瑜、謝委員建文

列    席:新聞部編審薄征宇、行管處梁碧洳、法務林昱廷rb

主  席:陳主任委員 光毅          紀  錄:田炎欣

一、宣布開會: 已達法定開會人數,主席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略)

三、報告事項: 申訴內容案件處理情形。

四、討論事項:

(一) 案由:

新聞部報導「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

  說明:

1.NCC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須提出陳述意見。
2.召開倫理委員會議,14日內提交會議紀錄。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先看影帶)關於這則新聞的製播,提出三點說明:
一、陳其邁先生的旗山選舉造勢活動,對高雄市選民與全國觀眾而言,眾所矚目,而該活動的所有過程與環節,亦受到各界關切。新聞部基於公共利益的角度,於其造勢活動結束後,11月11日即製播造勢活動的相關新聞。
二、11月12日,網友於網路上熱列討論邱議瑩在造勢活動上喊著大家麥離開,並露出相關畫面,中天新聞係就相關內容進行報導。
三、這則新聞,雖無法於最短時間內做到百分之百查證,惟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15邀集學者專家討論如何落實新聞查證機制,以及本公司之新聞自律規範,均強調電視新聞或因時間因素而有查證困難時,仍應透過動態隨時更新,予以補強。該新聞於午間12時55分播出後,本公司與各媒體持續連繫相關人進行查證,並於是日下午一點多,訪談到陳其邁陣營之發言人趙天麟以及當事人邱議瑩,並於本公司下午兩點到四點談話性節目結束後之16:00新聞時段,立刻更新新聞內容,並於18的晚間重要新聞時段,完整呈現最新消息。本公司於訪談陳其邁陣營發言人趙天麟時,其對邱議瑩女士到底有沒有說出大家麥走?或者只有大家嘸走?並未持任何肯定或否定之回答,但是趙天麟強調,不管是麥走或者嘸走,皆「無關宏旨」。

陳主委:各位都看到這幾支新聞的影帶內容,也聽到新聞部說明新聞製播及查證的經過,請各位委員發表意見。

杜委員:我先提出幾個觀點:
一、畫面上民眾提早散場,這是客觀事實。在活動接近尾聲,陳其邁先生等人還在活動舞台上,但是部分人潮已陸續離場,某些場景呈現「有椅子卻已無人」之畫面,這是客觀事實。
二、邱議瑩說「大家麥離開」的版本,這可能是因為影片從不同的位置收音,因為靠近音箱的距離遠近與角度,都會影響收音的品質。
三、第一時間未採訪當事者,力有未逮,有部分瑕疵,不過,這支影片真假莫辨,能夠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採訪並且更新,就新聞滾動性來說,仍在sop範圍內。我以自己曾在高雄地區服務的經驗來說,高雄地區幅員遼闊,往返幾乎都是80公里以上,對電視新聞記者來說,要找人拍攝、訪談,不容易,我們不能以台北的觀點來評斷一切。
四、從新聞製播和查證的過程,沒有真實惡意的動機,我想這是最重要的。

湯委員:我從語音學和傳播專業的角度提出我的看法。
▪從語音學的觀點來看,不管是透過任何載體,包括手機或者其他傳輸工具,音質音頻在傳輸的過程中,都會有失真的疑慮。而且還有兩個可能影響的因素,第一個是聽者對語文聲音的理解,有時候可能需要上下文搭配才能比清楚理解。第二是聽者的意識型態,不同人會對同一句語音有不同的解釋。就像空拍機拍攝現場人數時,看畫面就會有人估算3萬,有人估算是5萬,也有人會估10萬。恐怕都沒有人可以證明何者為真。
▪回到媒體傳播專業的角度來看,在新聞採訪與查證的過程中,媒體本身不是司法調查單位,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明確調查,而在午間新聞到晚間新聞,能夠對新聞做出專業的補正,這是媒體必須要做的責任。

林委員:我個人從音樂和舉辦活動的環境情境提出看法。
▪我的專業背景是學音樂出身的,從影片中其實可以發現,在整個造勢活動快結束的會場中,有時候有鳴笛聲、觀眾歡呼或叫喊聲等各種不同的背景音樂,「有背景音」或者「沒有背景音」,都會影響到聽眾對說話者內容理解的清晰度。
▪從環境情境的角度來看,我們經常在舉辦募款活動,有些人當聽到開始募款,或者活動表演結束而要進入募款階段時,就會有人開始起立準備離開,主持人就會用力的喊出請大家先不要離開之類的話,這個情境,在很多散場或者結束時,是經常會出現而且可以被大部分的人所理解的。

賴委員:在做這個新聞製播的調查報告時,有些事須先確認:目前我們的新聞影帶,包括11/11當天的造勢活動、11/12 午間新聞和11/12的16:00和18:00晚間新聞。
▪其中,11/11的新聞,都是使用中天自己的拍攝帶。11/12午間新聞,用了一小部分網路畫面以及大部分的中天拍攝帶畫面,但是沒有陳其邁陣營的回應說法。16:00和18:00的新聞則是網路版和綠營版同時呈現,有解讀不同的認知,並且加了陳其邁陣營發言人趙天麟的說法和邱議瑩的拒絕回應畫面。
▪政府最近開始研擬「數位資訊傳播法」,就是避免網路假新聞的氾濫,希望所有的新聞媒體能夠善盡對數位資訊的查證。中天午間新聞引用的素材,有一小部分是網路數位資訊,這就涉及到這個訊息是不是屬於眾所周知無庸舉證?或者有沒有必要去做進一步的查證?
▪中天的午間新聞,主觀上沒有實質惡意,這一點我同意。依當天造勢活動接近尾聲之實況及現場環境因素,亦符合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文,媒體相信所報導之事為真、根據客觀判斷有理由相信為真、根據一般人之常理判斷可以相信為真,且無明知不合理而仍加以報導之情事。
▪新聞的解讀,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是,還是要避免自己去做直接的推論或者評價。

謝委員: 新聞是一種不斷滾動的訊息,一直到11/12日下午13:30左右,陳其邁總部才出面回應,而中天新聞也採訪了該陣營發言人趙天麟,查證的實際狀況是,趙天麟並沒有正面肯定或者否定是不是有出現「大家麥離開」這句話,他強調,不管是麥走或者嘸走,都無關宏旨,不影響整個造勢晚會。而邱議瑩女士在媒體採訪時也是直接上車關車門,拒絕回應。邱女士到底有沒有說出「大家麥離開」?在當時的環境情境下,是一種合理的推論。

邱委員: 從趙天麟的談話來看,他本人也在淡化這件事,再加上新聞不一定可以在第一時間做查證,而是一種滾動式的查證,隨時去更新訊息,這也是新聞的專業。

蔡委員: 在傳播學理論上,學者提出在傳播的過程中會出現所謂的噪音或者干擾(noise / distortion),這個情況如果運用在這個新聞的解讀,是可以被理解的。賴委員: 邱議瑩到底有沒有說這句話?這個版本在網路上瘋傳,但是也沒有任何證據去證明它是真或者是假?而從趙天麟的回應談話,也無法直接推斷這是個假新聞。不過,網路數位資訊的確會存在很大的風險,這個新聞,提醒大家,日後對數位資訊的再查證,必須建立更嚴格的SOP,列出在客觀上如何執行查證方法,如果新聞部目前沒有具體的查證方法或者細部流程,可以在下次倫理委員會提出來討論。

湯委員: 做為大眾傳播媒體,必須更進一步列出對數位網路訊息的查證,不能只把「持續性查證」當做是一種機制,如果已經有明確可查證的對象時,日後,應該如何做?我想這是有必要建立更完整的查證方法和步驟。例如,部分政府官員也常常利用網路放出風向球,但是它未必是已經確定的施政作為,反而是必須加以查證的。

陳主委:關於本案,我們做成幾個調查結論:
一、這個新聞的製播,沒有真實惡意的動機,而是基於
公共利益的出發點,這一點,可以確認。
二、這個影音的訊息,目前無法確認其真假。但是,幾個面向,足以讓媒體相信為真,包括現場人潮已經開始離席、從語音學、音樂背景聲、散場環境情境,都是會影響語音解讀的因素。
三、中天新聞雖然在第一時間並未得到查證結果,但尚有秉持新聞查證精神,而依滾動新聞之動態特性,於合理時間內即時更新訊息。
四、陳其邁陣營發言人趙天麟的回應,未直接肯定或否定是不是有這句話出現,但是,趙天麟回應時表示不管說了什麼,都「無關宏旨」,不影響造勢活動順利達成的事實,這是查證與衡平的報導。五、數位資訊愈來愈多,為了提升大眾傳播媒體的公信力,其後仍應持續強化新聞製播,並得思考訂定更嚴謹查證機制之SOP,包括方法和實施的細則,請於下次倫理委員會時提出討論。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民國107年 11月21日(星期三) 中午11 時45 分 整

 

【中天電視】107年10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日期內文回應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1071004 希望貴公司積極為17金麥克、小明星大跟班、麻辣天后傳節目冠名,並依據「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辦理招商事宜。 敬啟者,您好您的來信中天收到了。依據您來信所述,本公司將繼續恪遵主管機關所訂相關規範。至誠感謝您所提供的寶貴意見。中天電視 敬啟
1071021 希望聲林之王節目晚上十點首播可以冠名。因為這是台灣自製節目,為什麼節目的置入全部打馬,冠名置入辦法有說台灣節目可以置入。 敬愛的觀眾您好: 一、非常感謝您對本節目的支持與關心。 二、我們在節目製播時,不僅要完全依照現行的法規與自律規範,並且要保護觀眾的收視權益,我們也期待觀眾能認識並理解現行法令規定,給我們提出更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三、如果您有意願、有需求,而且也符合提供節目冠名的條件,我們非常歡迎您成為我們節目冠名的合作對象。 四、再度感謝您的意見,並且請繼續支持本節目,並對政策法令提出建言。 中天電視台 2018.10.22
1071022 希望聲林之王節目晚上十點首播可以冠名,因為這是台灣自製節目,為什麼節目的置入全部打馬,節目冠名贊助置入辦法不是有說可以置入。 一、非常感謝您的二次申訴。 二、節目與廣告之區隔、節目之置入行銷、節目贊助及冠名,各有不同的規定,為了避免您對法令有所疏漏或誤解,請參閱「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https://goo.gl/vpf7jh 三、本法第14條電視事業於節目接受贊助或冠名贊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一)介入節目內容編輯。 (二)影響視聽眾權益。 電視台絕對是以不違規的原則下,保障觀眾收視為優先。 中天電視 2018.10.23

【中天電視】107年9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日期內文回應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1070829 NCC轉民眾線上申訴:
17金麥克溫昇豪前一週停播原因是什麼?為什麼那集無預警停播導致溫昇豪那集延後播出?
敬啟者,您好

您的來信,中天收到了。
原定8/4直播節目,因本公司節目排播考量,故安排第一集重播,於當日節目重播時,亦有顯示跑馬告知觀眾當集為重播內容。
而溫昇豪,自始即安排為8/11直播來賓,非因前一週節目重播而延後播出。
中天電視將繼續提供優質的新聞、戲劇及綜藝節目以服務閱聽大眾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您的關注是我們進步的動力。

中天電視 敬啟

1070829 NCC轉民眾線上申訴:
希望17金麥克到空格時,大來賓就停下來這時候主持人讀題目來賓作答完,再請大來賓繼續唱。還有我覺得中天做直播節目還是比較不順,相對八大就很順,流程、節目製作、還有團隊。
敬啟者,您好
有關您的建議,中天已經收到了。 感謝觀眾支持與建議,將轉知製作單位一併參考。 您的建議是我們進步的原動力。 再次感謝。
1070904 節目所作之報導嚴重侵害毀損檢舉人名譽並涉及違反兒少法等相關規定。 一、 敬復 台端中華民國(下同)107年8月29日寄送中天電視自律倫理委員會之檢舉函。
二、 有關檢舉內容涉及違反兒少最佳利益乙事,衛星電視公會於107年8月28日已轉發各家衛星電視新聞台,籲請勿再針對該案進行報導,以維台端子女身心及受教權益,本公司已依衛星公會之通報,不再做相關報導,且相關之報導業已撤除。
三、 日後報導相關事項,將嚴格遵守兒少相關法規下,傳達不要因為大人的感情問題影響到小孩子的健康成長,倫理委員會也再次重申關於兒少權益相關之報導規範,本公司日後自當依據兒少法之規定,不逾越「兒少法」之相關法規分際,再依據廣電法令規定與自律規範製播,以維兒少權益。
四、 本公司已函覆當事人並詳細說明。
1070915 NCC轉民眾線上申訴:
希望17金麥克節目攝影棚大一點。
敬啟者,您好:
有關您的建議,中天已經收到了。 對於節目內容的建議,已轉知製作單位參考。 為了讓節目更順暢、更熱鬧有趣,將繼續調整節目內容,增加更多綜藝元素。 關於攝影棚大小的建議,查是目前公司最大的攝影棚,空間有限,敬請見諒。
1070922 NCC轉民眾線上申訴:
希望17金麥克節目可以打造千萬棚景,希望邀請大咖歌手來節目當大來賓。
敬啟者,您好:
您的來信中天收到了。有關所詢17金麥克節目棚景及邀請來賓一事, 本公司將於有限資源內打造最佳棚景, 並將盡力邀請適合歌手當出題大來賓, 感謝您所提供的寶貴意見。 中天電視 敬啟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 第四次倫理委員會 會議記錄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 第四次倫理委員會 會議記錄

時  間:民國107年10月3日(星期三) 上午 10 時00分 整

地  點:中天電視台四樓大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委員念中、湯委員允一、賴委員芳玉、杜委員聖聰、

林委員照程、潘委員祖蔭、邱委員佳瑜、謝委員建文

列    席:行管處協理崔良棻、行管林郁芳、法務林昱廷

主  席:陳主任委員 光毅          紀  錄:田炎欣

一、宣布開會: 已達法定開會人數,主席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略)

三、報告事項: (略)

四、討論事項:

(一)

案由:

提報申訴內容案件處理情形。

說明:

1.依NCC10700075720號新聞台評鑑合格函文辦理。
2.請行管處提報近兩個月申訴內容及案件處理情形。

討論與說明:

行管處:
一、關於觀眾申訴或客服案件處理,目前我們已採取申訴和客服分開記錄,對於申訴案件,從接獲案件再轉交業辦單位查詢及處理或者函覆後,最後會記錄處理結果。
二、依統計,新聞台52台申訴案,9月份一件,當事人是直接向倫理委員會申訴,倫理委員會依照我們的申訴處理機制,交給我們轉給新聞部門說明及答覆,新聞部已依遵重及保護申訴者之要求,移除該內容。客服案件,8月份568件,9月份455件。36台申訴案件,8月份2件,9月份4件,均已依其內容函覆說明。36台客服案件8月份35件,9月份18件。39台無申訴案件,客服案件8月份44件,9月份33件。新媒體網路部分,申訴案8月份1件 ,客服案件8月份29件,9月24件。
三、以上案件,均依規定公告於官網。

陳主委:
這是整個電視台的觀眾申訴與客服統計,請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湯委員:
目前新聞部門在接收到申訴案件時,處理的機制?從記者到管理階層都應該有應對及答覆申訴案的機制。

新聞部:
一、依照中天電視專業倫理規範,所有觀眾申訴案都會由各部門單位先了解申訴內容並作答覆,如果經過二次溝通協商,當事人仍不滿意,才會送交倫理委員會。
二、在新聞部這裡,我們效法類似公評人制度,由資深同仁從新聞專業的角度,跳脫當事人的立場,審視申訴者的意見,就其申訴內容進行了解並建立回覆機制。
三、部分新聞內容,即使我們的報導沒有錯誤或疏失,但是在新聞發展結果有所反轉,或者當事人有其他個人因素的權益考量,我們也會遵照倫理委員會之前的討論,將新聞移除,而這樣的處理結果,我們會反映並記錄在申訴案處理結果。

陳主委:
這個案子,做成幾個小結論。
一、尊重並依照我們的申訴機制,對申訴案慎重處理。
二、爾後依照主管機關之要求,定期提報並依規定公告於官方網站上。
三、新聞部應再就新聞申訴的處理,建立更具體的機制。

(二)

案由:

新聞節目「開放新中國」,背板地圖不符兩岸分治現況。

說明:

1.民眾向NCC陳情反映,本公司已函覆。
2.NCC於107年9月28日以通傳內容決字第10700299510號函,請本公司召開倫理委員會進行討論。
3.請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
關於這個案子,有幾點報告:
一、本案已於107年6月4日,中法字第107060401號文函覆說明,表明本公司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精神,呈現兩岸分治的現況,絕無故意把台灣納為現在中國之意圖。
二、本案之節目議題,重點在探討年輕人族群之就業市場議題,就兩岸之行業發展與就業機會與待遇等方向作深入追蹤,並非討論兩岸之政治事件問題,更無強化黨派、統獨、族群性別之對立。
三、本節目之製播內容,旨在討論兩岸就業市場,依採製之各種數據做報導,維持中立與平衡、客觀、公正之製播立場,並無偏頗,引用的這張地圖,並非自製,而係引用自其他合作媒體。

陳主委:
我們剛剛看了這個節目的影帶內容,也看到畫面上出現大約兩秒的畫面,就這一部分,請各位委員發表意見。

湯委員:
一、從節目內容來看,無關兩岸政治事件或者統獨議題,這一點可以確認。
二、雖然沒有故意要引發任何意識型態,但是,在畫面呈現作業的嚴謹度上,恐怕仍有作業疏忽。
三、日後對於可能涉及兩岸分治的節目議題,應加強同仁的作業嚴謹度,甚至加強審核機制,力求做到中立客觀與平衡。

杜委員:
關於這個畫面和內容,我有三點意見:
一、這個作業上的疏忽,日後要嚴格要求避免再犯,對
相關人員也必須給予再教育,力求作業嚴謹,避免
引發外界質疑。
二、從視覺傳播理論的角度來審視,視覺傳達設計,是利用文字、符號、造型來創造一個具有美感、意象、意念的一種視覺效果,透過這個視覺效果,而達到溝通傳達的目的。這個畫面的呈現,大約只有2秒,是不是就會達到這個傳達效果,是有待檢視的,但是,不論效果如何,節目在製作時,沒有「故意」的誤導意圖,沒有「故意」要去強化,這一點要讓觀眾理解,也要讓主管機關理解。
三、在改進的作法上,日後節目製播時,對於比較常用的各國旗幟、符號,或者是代表兩岸分治的圖像,在引用的程式參數上,就更要小心,也就是要強化我們的內控機制,而這一部分,不止在電視新聞或者節目,包括在新媒體的運用上,也要小心。

蔡委員:
我提出三個看法。
一、在目前的政治氛圍下,不管藍綠的支持者,對各種新聞議題都很容易引發敏感神經,任何內容與畫面,即使只有一秒鐘,也很容易被放大檢視,所以,在製播時,保持公正公平與中立的要求,一定要再加強宣導。
二、對符合兩岸分治的各種話題,要有更審慎精實的製播態度,可以探討兩岸共同關心的問題,像這一集就是年輕人的就業市場問題,無涉政治統獨議題。
三、這是觀眾對節目呈現的申訴,涉及個人的觀感,或者可能是個人的政治傾向,但是並非「個人權益」的案件,這樣的案件,到底算是客訴或者申訴?但是,不管怎樣,要避免引發質疑的最佳作法,就是要盡其所能的做到不被挑剔。

林委員:
對於這個議題,我認為有三個面向要做:
一、先承認有作業的疏忽,至於相關人員是否有必要做出懲處,依公司的規定決定。
二、必須嚴正的聲明,這樣的製播沒有「故意」的意圖,畢竟探討的主題是年輕人就業市場問題的民生與財經議題,並非涉及政治統獨的話題。
三、這個圖表不是自製,但是日後在使用其他合作媒體的資料時,應該要加強視是否可以完全適用。

陳主委:
我個人也先呼應一下各位的看法:
一、這個節目報導探討的是兩岸就業市場,並非政治
議題,沒有統獨黨派或族群意識,這個並無違反中
天專業倫理規範,這一點目前看起來很明確。
二、對於兩岸分治的事實,我們必須重視,而製作人或
者製作團隊,對於涉及兩岸分治下的議題,尤其要
遵循製播規範。
四、這個節目在製播時「沒有故意」要製造統獨的意識型態,但是卻引起某些人的不同解讀,這一點,必須先承認作業疏忽。

潘委員:
這個節目的製作人,已經調離原職務,製作團隊也重新編整,以更嚴謹的態度製播相關題材。

賴委員:
從法律的觀點,我認為大家可以參考研究一下。
一、這個畫面,不是中天自製,而是引用其他合作媒體
的素材,如果沒有授權改作,那麼,如果改作了它的圖檔樣式、顏色,反而違法著作權。
二、如果我們可以重製,也可以改作,但是卻沒有注意
到要修改,那就是疏忽。
三、前面這兩個部分,都是從法律面來看,接下來再從專業倫理的層面來看,基本上,我們的議題在討論的重點是就業市場,是探討年輕人面臨的就業問題,而不是年輕人的政治選擇,不是統獨也不是黨派,更不是國籍的問題,所以,我個人認為沒有違反倫理規範的問題。
四、如果,今天我們的新聞是引用別人的影視內容,不管是任何外電或者其他國家地區的畫面,我們從專業倫理和法律面,反而要更加仔細的做影視的編審。畢竟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所允許的電視新聞內容或者畫面,未必符合我們的法規與倫理。
五、新聞本來就應該中立客觀,不管是任何一家衛星有線電視台或者無線電視台,都不能有任何政治的意識型態,如果製播的畫面引起誤會,就必須說明一下,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杜委員:
我還是強調,對於可能引起意識型態爭議的畫面或者內容,真的要特別小心謹慎。

陳主委:
關於本案,我們討論後在這裡做幾個小結論:
一、本案的新聞節目內容,是探討年輕人的兩岸就業市場,屬於民生與財經議題,非關兩岸政治議題,更無統獨、黨派、族群或者任何意識型態的討論,沒有違反我們的專業倫理。
二、本節目在製播時,旨在探討就業問題,動機上是從解決兩岸年輕人的困境著眼,並沒有故意要誤導或者引導,這一點,應該要向主管機關說明。
三、這個新聞節目在製播時,畫面上的確是有所疏忽,這兩秒的畫面,引起觀眾不同的解讀,這一點必須先檢討。
四、倫理委員本來討論公司是否依疏忽而追查製作團隊的相關責任,而目前製作人已經調離職務,製作團隊也改組,希望能以更嚴謹的精神製播節目。
五、日後對於可能涉及兩岸分治的節目議題,應加強同仁的作業嚴謹度,甚至加強內控審核機制,力求做到中立、客觀與平衡。
六、引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任何著作或者影片內容,應注意著作權的授權範圍,尤其要注意該內容與畫面是否符合我國法律規定以及中天之專業倫理規範。

(三)

案由:

重申新聞製播應嚴守製播專業倫理規範,落實查證原則。

說明:

1.衛廣法第27條規定,製播新聞不得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2.依循中天專業製播倫理規範。

討論與說明:

陳主委:
新聞查證,是新聞專業的領域,這一點毋庸置疑,今天我們特別把這一部分拿出來討論,是從法規面與專業製播倫理面來要求,希望新聞部門加強這方面的內控。

湯委員:
我們一直強調,但是更希望建立一套機制,例如每月或每季的新聞評比,對查證原則做的好或者查證不足的案例,進行評比,然後予以鼓勵或要求改進。

杜委員:
利用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評比,以同儕競爭的壓力,更容易達到進步與優化。

陳主委:
新聞查證,不僅運用於電視新聞,包括網路新媒體也是一併要求,尤其是在外電或者其他媒體訊息上面看到,但是卻無法查證的情況,新聞的查證更應該謹慎。

潘委員:
電影「震撼真相」(Shock and Awe),給新聞查證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教材。但是,其實在新聞查證的工作上,對媒體人來說,如果政府或者具有公權力的單位,刻意隱瞞真相,或者故意誤導,那麼,如何善盡查證的責任又落到媒體記者的身上。

謝委員:
後真相時代(post-truth politics),一直增加新聞查證的困難度,「後真相」並非代表這個時代再無真相可信,反而是人們不再重視並思考事件的真實性,大多數人看著與自己立場相同的新聞,這個也是對媒體一個很大的考驗。

杜委員:
媒體報導的查證義務,不論是對有公信力的資料或者私人的新聞來源,我相信,兩面俱陳是必要的,記者不是司法人員,無法做到面面俱到的查證,但是對人、對事的查證,一定要極盡所能。

賴委員:
在新聞查證上,從法律的觀點來看,媒體報導能否證明為真,是很重要的事,而它的報導內容上,媒體是不是能證明所指摘傳述之事為真,能否提出證據證明有理由證明為真,根據客觀判斷有理由相信為真,都是法院在審理時很重要的依據。

陳主委:
這個議題,我們做成幾個小結論:
一、請新聞部極其所能落實新聞查證。
二、研究是否每季或每月辦理評比,提升記者對新聞查證的專業。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民國107年 10月3日(星期三) 中午11 時00 分 整

【中天電視】107年8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日期內文回應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1070822 NCC轉民眾線上申訴:希望17金麥克-節目冠名,希望知悉即將播出本節目冠名主持人是誰?希望是陶晶瑩。 敬啟者,您好:首先感謝您對中天電視的支持與建議。查,今日收到NCC轉寄您的來信意見,本公司立即確認後回覆如下所述…本節目的主持人為黃子佼與劉容嘉,目前該節目是尚未冠名的狀態。再次感謝您的持續鎖定及收看。 中天電視 敬啟
1070822 NCC轉民眾線上申訴:17金麥克節目,為什麼8/4無預警停播,導致溫昇豪那集延後播出。 敬啟者,您好: 您的來信,中天收到了。 感謝您對本節目的支持與建議! 本節目為LIVE直播,溫昇豪為8/11(六)22:00-23:00之直播嘉賓,非因前一週本節目停播而延後播出。 中天電視將繼續提供優質的新聞、戲劇及綜藝節目以服務閱聽大眾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您的關注是我們進步的動力。 中天電視 敬啟

【中天電視】107年7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日期內文回應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107/07/04 NCC民眾線上客訴:您好,針對自由時報對中天的指控,以觀眾的立場希望貴公司採取法律行動,或向電視權責機關NCC,或向報紙權責機關提出申訴。 感謝您的來信以及建議,您的意見將是我們進步的原動力。中天新聞將提供最迅速、最真實的優質新聞,以服務閱聽大眾。 中天新聞 敬啟 。
107/07/12 NCC函轉民眾新聞內容意見:107年7月4日中天新聞播出「收購價每斤五塊,果農:農委會破壞行情」記者說明產地價每斤15-16元,同一天播出之「種鳳梨賠250萬,嬤顧5孫慘到想不開」中,記者又說產地價1-3塊,同一天的新聞,不同一則新聞,針對鳳梨的產地價竟有如此差異,叫民眾如何取信,期NCC加強督導,要求新聞報導內容應予查證。 中天業已函覆NCC函文,相關內容如後所載述—           【敬啟者,您好:您的申訴,中天收到了。有關您陳情所述中天新聞標題「107年7月4日12時5分許『種鳳梨賠250萬!嬤顧5孫 〝慘〞到想不開』及12時36分許『收購價每斤五塊!果農:農委會破壞行情』之新聞內容」報導一事,本公司謹說明如下:查,此則報導事件內容為真實呈現受訪鳳梨果農的反應說法,同一天新聞因時間不同,受訪地點不同,受訪果農不同,本公司記者為此作出跟進的追蹤新聞;同時也調查市場上的實際售價現況,新聞中呈現說明鳳梨從一開始產地收成價格到農會居間訂價再到超市或市場消費者手上,這一大段歷程的銷售價格問題等。中天新聞本著追查事實真相,並堅持客觀報導立場,提供觀眾最完整的消息,且就新聞報導內容已詳盡查證,懇請民眾能理解中天新聞記者專業用心採訪的態度,為讓觀眾客觀得知新聞事實的相關消息。再次感謝您的關注以及意見。您的意見是我們進步的原動力。中天新聞將提供最迅速、最真實的優質新聞,以服務閱聽大眾,再次感謝您的來信。 中天新聞 敬啟】
107/07/19 NCC民眾線上客訴:希望「17金麥克」本節目冠名,希望知悉本節目主持人是誰。 感謝您對中天電視的支持,本公司將努力爭取冠名贊助, 為有線電視開創美好未來。
107/07/23 NCC民眾線上客訴:希望17金麥克節目布景燈光能夠在漂亮一點,唱歌的時候燈光暗下來只留舞台燈光,希望節目可以增加那種在唱歌時的燈光,如果可以棚在大一點。 感謝您對中天節目的支持與指教,本公司將努力把節目作到更好。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 第三次倫理委員會議 會議紀錄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 第三次倫理委員會 會議記錄

時  間:民國107年7月24日(星期二) 上午 10 時00分 整

地  點:中天電視台四樓大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委員念中、湯委員允一、賴委員芳玉、林委員照程、

潘委員祖蔭、邱委員佳瑜、謝委員建文、杜委員聖聰(請假)

列    席:法務經理蔡玟瑛

主  席:陳主任委員 光毅          紀  錄:田炎欣

一、宣布開會: 已達法定開會人數,開會。

二、主席致詞: 略

三、報告事項: 原委員新聞部副總監黃彥怡離職,由新聞部助理總監謝建文接任委員職務。

四、討論事項:

(一) 案由: 中天新聞台評鑑案,請新聞台說明。
說明: 1. 7/12 總經理帶隊赴NCC說明。

2. 104年~106年新聞台零違規。

3. NCC明確要求事項:
(1)新聞部經營團隊應儘速補實。

(2)申訴案件具體處理結果或下架理由應詳實填報。

(3)其他(尚待NCC正式行文)。

(請新聞部助理總監報告,請法務室補充說明)

討論與說明: 新聞部:首先感謝各位委員這三年來的督導和各種建議,讓新聞台在104~106連續三年無任人可違規裁罰記錄。並且獲得卓越新聞獎、曾虛白新聞獎等21個大獎。

這次由總經理帶隊赴NCC當場陳述的重點,包括利害關係人申訴下架處理情形及提報倫理委員會的標準、申訴量偏高與訊息揭露情形、涉己事務處理情形、新聞台運作現況、倫理委員會運作現況。

這幾年零裁罰,是新聞台在新聞自律與新聞業的作為上,採取連續三層的品管,並且在編採會議時就由編審先提出警示通知,並由各單位主管、主編和製作人、編審和助理總監連續三關審核新聞文稿和影像。
申訴案件的處理上,過去我們把所有申訴案件和觀眾服務的客服案件,全部列在同張表單,但是依據NCC的統計,其實,中天新聞台的申訴案件數量,並不是各新聞台之中最多的,近兩年來甚至都不在NCC的統計排名之內,顯然申訴案件已下降很多。而且,我們倫理委員會在製播規範上列有觀眾申訴和客服流程,我們各單位均依規定辦理,對於觀眾不滿意的案件,甚至是我們認為對觀眾權益有重大關係的新聞案件,我們都會主動提報給倫理委員會討論。

在申訴案件的作為上,我們在會後有討論,重新規畫表格,把申訴和觀眾服務的統計表格分開處理,並且把申訴案件的處理過程與結果,悉數記載在意見表上。

至於涉己事務新聞的處理原則,新聞台都依據中天倫理委員會訂定的「涉己事務製播規範」相關規定執行,尤其是我們會主動打上涉已事務的標題「主辦單位與中天新聞 同屬旺旺中時媒體集團」,這個是有異於其他友台的作法,也是目前各新聞台之中,唯一會主動真正呈現涉己新聞的新聞台。

陳主委:首先恭喜新聞台通過評鑑,這三年連續零違規和裁罰,也是新聞台嚴格落實新聞專業和新聞倫理的結果,雖然NCC對評鑑案可能仍然有一些待改善或者改變改進事項,但是,只要和專業製播倫理相關的事務,倫理委員會都會加以重視並且加以討論。

就這次評鑑事項,我個人先提出幾個看法。

第一, 我們倫理委員會曾經討論過,對於部分新聞,並

不是新聞正確與否的問題,而是站在對當事人個人人道考量的立場,或者是新聞事件隨著時間發展而發生不同結果,或者是基於新聞事件的長尾效應問題,我們建議下架,我想這些考量的因素,以後都應該記錄在處理回應申訴案件的資料上,註明並非因新聞錯誤而下架。

第二, 從過去的申訴案件內容來看,如果從內容分析的

角度,可能有數十個或者上百個申訴案件,其實都應該歸類為同一個申訴案件,因此,數量多寡的統計,並不能代表申訴案件多。這一點,在申訴案件的訊息揭露上,可以多加說明。

湯委員:我們定期把觀眾申訴內容公布在官方網站,也對我們處

理回應的結果全部揭露,但是這樣的內容揭露,是不是符合當事人願意被揭露的想法,我們也必須加以考量。

另外,對我們已報導的新聞,如果有必要,或者說我們

應該也可以考量是不是要規畫考量一下放在官網上的時

程表,也許是三個月或者半年,就將該新聞從前端伺服

器,攺放置到後端的資料庫,畢竟,現在是個資料有價

的時代,任何新聞都有其附加價值,國內外很多新聞網

站的舊資料帶,都有提供查詢或者購買的付費機制,我

們也可以研究一下。

蔡委員:NCC對於新聞部的組織編制,似乎很關切,我們有做出

什麼回應?

新聞部:新聞部有其運轉的機制,即使最近一年沒有總監,但

是,各單位仍依照該有的新聞專業與倫理維持運作,另

外,總經理在當天也表示,目前已積極在洽尋適當人

選,補實新聞部編制。

賴委員:主動揭露涉已新聞,兩個問題大家參考一下,第一,這

樣的畫面和作為,會不會影響到新聞的品質?第二,其

他各台也都有很多涉己事務的新聞,但是卻都沒有規範

或者如實呈現,NCC或者衛星公會是不是也要對其他各

新聞台訂出同樣的規範或者要求?

新聞部:這個部分,可以向衛星公會提出反應,但是,對於各台

的作法,我們無法置喙,只能期待主動閱聽人對各新聞

媒體提出意見反應。

湯委員:其實對涉己新聞的作法,包括國外也都有類似的規範和

作為,例如美國無線業者暨寬頻巨擘AT&T併購媒體娛

樂集團時代華納,他們在涉己新聞上也都有告知,不

過,在呈現的手法上,也許我們可以參考,例如以標題

方式告知,或者字體不變色處理,以求畫面完整性。

陳主委:關於這次會議我們做成幾個結論:
一、恭喜新聞台評鑑過關,但是對於後續的要求改善事

項,請依規定辦理,讓新聞台的新聞專業與倫理,

深孚眾望。

二、對於觀眾申訴案件,包括回應和處理結果,都要詳

實記載。

三、涉己事務新聞的作法,可以向衛星公會反應,讓各

台建立相同的規範與標準作法,我們在呈現揭露的

樣態,也可以稍做調整,保持新聞畫面的完整性。

四、新聞部的編制,雖然依目前的情況並沒有影響機制

的運作,但是仍請依照NCC的要求,儘速補實。

四、臨時動議:無

五、散會: 民國107年 7月24日(星期二) 中午11 時30 分 整

【中天電視】107年6月客服暨申訴案明細表

日期內文回應

申訴時間 案由 處理說明
2018/6/4 葉小姐來電,表示希望下架有關她的新聞內容及照片,此則新聞已影響她的求職生涯,不希望讓人網路搜尋。 已轉新聞部下架處理。
2018/6/5 中天新聞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此地圖違法將中華民國(台灣)劃入其版圖,要求撤銷此違法政權傳聲筒的執照 敬啟者,您好: 台端的來信,中天新聞收到了,謹依來信所陳,回復如下: 台端所陳:「使用中國非法政權地圖,將中華民國現有領土劃入其版圖,涉嫌顛覆國家…」等,查,中天新聞絕無觀眾前述申訴所指之意圖或者想法,但中天新聞絕對尊重觀眾意見且業已清查刪除,此後將會更嚴格加強控管。再者,該節目內容及本質是多面向的呈現事實,在公共利益的信條下,堅守”為民喉舌”及保障全體國民”知的權益”而忠實製播新聞或節目。然,再次感謝台端的來信以及關注,您的意見將是我們進步的原動力。中天新聞將提供最迅速、最真實的優質新聞,以服務閱聽大眾。 中天新聞 敬啟 。
2018/6/10 小明星大跟班2018.06.06「 他們是失心瘋購物狂!藝人瘋狂血拼清單!」 節目內容疑義-
請貴公司依序作出解釋與回應1:1.節目來賓在講到ludeya白松露霜的時候,還擺了好幾個同樣商品在前面,就好像要在介紹的時候搭配展示。2. 節目來賓講了很多很細節的介紹,似在推銷這個ludeya的白松露霜,而不是像是純粹使用後的心得分享。3. 綜合以上,本集的節目內容中關於ludeya的白松露霜的介紹是否過度呈現和希望觀眾可以去購買產品的嫌疑?
敬啟者,您好
首先感謝您的來信,您的來信中天收到了。
有關您來信所述的節目,查該天錄製的節目主題為”失心瘋購物狂”,探討每個藝人為何會瘋狂購買某物品,然後由各組藝人輪番上陣而各自分享其個人經驗,並不是單獨特寫某個藝人,為讓觀眾了解藝人們所購買之物品內容,於節目中安排現場展示藝人血拚之戰利品,整集內容呈現並無刻意突顯或推介某個特定商品,相關節目內容呈現製播,悉依廣電法令規定要求辦理,祈請您能充分理解。再次感謝您的關注及來信。
中天電視繼續提供最優質、最多元的戲劇、綜藝節目,您的建議是我們進步的動力,再次感謝您的來信。中天電視 敬啟。
2018/6/11 2018/6/8 中天新聞「小英直播賣荔枝 鳳梨王子嗆”別作秀”」一文,貴公司報導內容有所偏頗,刻意扭曲受訪者原意、製造新聞話題,並對受訪者的言論斷章取義再進行播出,此一行為不尊重受訪者且也扭曲了真相,有違新聞需如實呈現真相的重要精神,希望貴公司能對此事作出回應與改善! 您的來信,中天新聞已收到了。 有關來信所述2018/6/8中天新聞「小英直播賣荔枝 鳳梨王子嗆”別作秀”」報導,本公司謹說明如下:
經查,前揭新聞本身是因幾段訪問接連呈現著的視覺結果,但若單獨解讀受訪者訪問時之談話,確實似有存在觀眾認知上落差而產生誤解之虞,故經本公司記者與受訪者再次溝通經其同意後,中天新聞業已於2018/6/9再更新播出該新聞報導。
前揭新聞爭議,本公司亦主動列為內部新聞檢討教育訓練教材。再次感謝觀眾的來信指正,您的關注是我們進步的原動力。為民喉舌,追求新聞真相仍為中天新聞一以貫之追求的最高原則與宗旨。中天新聞將提供最迅速、最真實的優質新聞, 以服務閱聽大眾,再次感謝您的來信。 中天新聞敬啟。
2018年6/13 中天新聞104年7月15日「涉用非法器材 植髮權威林OO 20萬交保」報導於youtube上傳本診所醫師關於植髮筆的案件情事,惟此案件已由北檢作出不起訴處分,顯見該案已非前述報導情況,請貴公司將該新聞下架,謝謝。 已轉新聞部下架處理。

亞洲台精選節目-雙城記

由中天資深主播製作人盧秀芳與上海東方衛視主播王津元、學者曹景行,共同探討兩岸互動變化、趨勢潮流,並邀來賓、當事人參與討論。

亞洲台精選節目-魅力東方

帶觀眾走訪中國大陸,介紹各地歷史文化、發展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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